行政诉讼证据质证原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5 00:50:17 58 人看过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庭审质证。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

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经合法传唤,因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需要依法缺席判决的,被告提供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当事人在庭前交换证据中没有争议的证据除外。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由申请调取证据的当事人在庭审中出示,并由当事人质证。

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由法庭出示,并可就调取该证据的情况进行说明,听取当事人意见。

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效力以及证明效力大小,进行质证。

经法庭准许,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就证据问题相互发问,也可以向证人、鉴定人或者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相互发问,或者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时,发问的内容应当与案件事实有关联,不得采用引诱、威胁、侮辱等语言或者方式。

对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法庭准许可以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可以出示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一致的其他证据。

视听资料应当当庭播放或者显示,并由当事人进行质证。

一、民事案件开庭程序:

(一)、开庭前的准备

1、记得带自己的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证据原件。

2、出庭人员需将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答辩状反诉状追加当事人申请书鉴定人出庭申请书)自行在家中念三遍以上,熟悉之。

3、如对方的人事攻击(当面辱骂),不可对骂,只需要求承办法官训诫对方,并要求将对方的语言记录在案,一般情况下均有效果。离开法院时,先走或等对方离开后再走,尽量不与对方碰面或同行。

4、答辩状反诉状追加当事人申请书鉴定人出庭申请书均立即提交法庭。

(二)、庭审调查。

1、原告陈述起诉的请求和理由,或者宣读起诉状。

2、被告宣读答辩状,并宣读反诉状(如法官指出,需另案起诉,可暂停宣读反诉状)。宣读追加当事人申请书。

3、由原告方出示证据(不排除原告方有证人出庭)。

4、被告方进行质证,质证意见:原告证据或证人证言不认可、不真实、不合法。切记,将对方的举证全部带回或复印带回,以便研究.

5、由被告方出示证据,并申请鉴定人出庭。原告方进行质证。

6、双方发问,遇到自己不知道的事,就回答:不清楚、不明白。

(三)、法庭辩论

1、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

2、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见答辩状、反诉状观点)。

3、原告作最后陈述。

4、被告作最后陈述。坚持答辩状、反诉状观点。

(四)、法庭调解:

1、原告是否同意调解?谈调解意见。

2、被告是否同意调解?具体调解意见向公司领导汇报。

3、认真查看法庭记录,如无误,就签上自已的名字,如内容有错误,可要求更正。(并可要求复印庭审笔录或对庭审笔录用手机照相)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5: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诉讼证据相关文章
  • 法律诉讼证据的命名原则
    起诉证据名称书写如下:当事人的陈述;1、书证;2、书证;3、物证;4、视听资料;5、电子数据;6、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起诉排除妨害起诉状范文怎么写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起诉状的事实要简要概括,语言文明。原告
    2023-07-12
    179人看过
  • 复审性行政诉讼证据与非复审性行政诉讼证据
    行政诉讼程序一般具有复审性,即在行政诉讼之前已经历了诸如行政处罚程序、行政裁决程序等完整法律程序。行政审判是由法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的复审,类似于上诉审,这在证据规则上体现为:行政审判的事实认定以行政程序中收集到的证据为基础,对其在获取和处理证据及得出事实结论上是否符合法律要求进行审查。因此,复审性的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如:被告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不能自行收集证据、原告在行政程序中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的证据在行政诉讼中一般不予采纳等。特殊情况下,行政诉讼程序不具有或不完全具有复审性,最为典型的表现就是起诉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在起诉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被告因没有实施特定的行政行为而被起诉,原告因要求被告实施该特定的行政行为而起诉,因而以被起诉具体行政行为为基础的复审无从谈起。此时,原告需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提供证据证明其向被告提出过申请。在行政赔偿案件中,被告
    2023-04-30
    174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常识行政处罚的证据规则认识
    1.可以直接认定的事实:(1)众所周知的事实;(2)自然规律及定理;(3)按照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4)已经依法证明的事实;(5)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的事实。2.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1)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2)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3)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4)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5)不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其他证据材料。3.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适应的证言;(2)与一方行政相对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行政相对人有利的证言,或者与一方行政相对人有不利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行政相对人不利的证言;(3)应当出庭作证而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4)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视听资料;(5)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或者复
    2023-05-02
    232人看过
  • 行政诉讼证据的性质及如何鉴别
    第一,客观真实性,这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真实存在的、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第二,证据的关联性,这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不仅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且它必须是与案件所要查明的事实存在逻辑上的联系,从而能够说明案件事实。第三,证据的合法性,这是指证据必须由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提供,或由法定机关、法定人员按照法定的程序调查、收集和审查。刑事诉讼中怎样理解证据三性?刑事诉讼证据三性的理解是:1、客观性是指对已经发生的案件事实具有客观的反映,其特征是具有客观物质痕迹和主观知觉痕迹;2、相关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的关联;3、合法性是指作为案件的证据,其收集的方式或方法必须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程序规定。《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十二条,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与待证事实相关联、来源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应当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2023-07-24
    401人看过
  • 论行政复议证据制度的完善——以行政诉讼证据规则为视角
    「摘要」证据制度作为一项基本的制度,是诉讼营运之基石。近十年来,行政诉讼证据在我国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但对于行政复议证据,如何进行质证、认定等问题法律均无规定,而且证据法学理论研究少有涉及,如何从理论和制度层面上来规范复议证据,以构建复议证据制度的最佳模式更具价值。「关键词」行政诉讼证据行政复议证据缺陷完善证据在法学界被视为诉讼的脊梁,是构筑诉讼大厦最为可靠的基石。本文所要讨论的行政复议证据是指在行政复议中可以用来证明行政案件事实的材料。本文讨论的前提是承认行政复议制度是一种司法化的制度,至少是一种准司法性行为。①《行政复议法》规定了行政复议的证据制度,是对原《行政复议条例》的重大创新,但是目前我国行政复议证据制度处于非常滞后的状态,仅有少数的几个条款散见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相关的法律规定中。由于行政复议法对复议过程中如何进行质证、确认证据等问题没有规定,作为“准法官”的复议办案人员在
    2023-06-13
    262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的证据调取与收集规则
    (1)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与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不同,这是法院自身的调取证据职能。在庭审模式改革的今天,法院更多地处于中立、消极的地位,证据提供多由当事人自己完成,所以,法院的调取证据职能应该是受到限制的。司法解释规定法院有权调取证据的情形包括:①原告或者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供了证据线索,但无法自行收集而申请法院调取的;②当事人应当提供而无法提供原件或者原物的。基于以上所说之理由,司法解释第29条规定应该理解为是一种限制性规定,即除此两种情形之外,法院不能主动调取证据。(2)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这是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目的很明显,在于防止被告行政机关“先裁决、后取证”。如果被告在诉讼过程中,可以随意地去补充收集证据,岂不等于认可被告可以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过,行政诉讼法规定“不得自行”收集,意味着
    2023-06-14
    218人看过
  • 分析行政诉讼中行政诉讼的审理原则
    起诉的方式。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即应书写起诉状,才能引起行政诉讼程序的开始。起诉状的主要内容有:当事人的情况。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原告是法人或组织的,要写明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的情况。与原告相对应,还要写明被告行政机关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情况;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与住址。此外,起诉状还要写明接受起诉状的人民法院名称和起诉的具体日期,并由原告签名盖章。行政诉讼中止审理怎么办?法律明确规定,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在诉讼中止期间,人民法院和当事人都不得进行本案的各项诉讼行为。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应根据当事人申请,或由人民法院主动依职权恢复诉讼程序。从中止诉讼开始到恢复诉讼程序时止,诉讼期间中断。中止诉讼前人民法院和当事人所进行的诉讼行为仍然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
    2023-07-17
    322人看过
  • 行政证据与行政诉讼证据二者的不同点
    行政证据是行政主体在行政执法程序中为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根据行政法律规范所设置的事实要素,而收集、运用证明特定相对人法律行为或事实的材料。而行政诉讼证据是在行政诉讼中能够证明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一切事实和材料。两者在性质、目的、范围、证明对象、调查取证的阶段等方面是有很大的区别的。第一,性质不同。从性质上看,行政证据具有行政执行性,属于行政程序制度的内容;行政诉讼证据具有司法审查性,是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来说,行政证据的调查收集主体是行政机关,而行政诉讼证据的调查收集主体是法院。前者是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调查收集的事实和材料,后者主要是法院运用审判权调查收集的材料。行政证据主要是形成性证据①在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不存在现实的行政法律关系。行政证据的作用正是为了证明公民、法人或其他法定的权利义务的真实性,证明行政法律关系各个构成要素的客观性。而行政
    2023-06-13
    264人看过
  • 了解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的具体内容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的内容包括:1、取证规则。这是指人民法院、行政主体及其相对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在收集、调取证据时应遵循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满足相应的条件;2、举证规则;3、补证规则。这是指在证据证明力不足时当事人应当提供另外的证据;4、质证规则质证;5、认证规则。《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全文内容2002年7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针对行政诉讼证据问题作出的司法解释,也是最高人民法院继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之后的第二部关于诉讼证据问题的重要司法解释。在行政诉讼中,原告与被告相比,明显处于弱势地位。该规定从举证、调取证据、质证和认证等各个方面都加强了对原告的保护力度,使原告在诉讼中可以与被告处于实质上的平等地位。原告的举证责任,提供初步证据在行政诉讼中,原告向法院起诉时,应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证明其符合起诉条件;
    2023-07-08
    85人看过
  •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中平衡论的适用
    任何一种法律体系都必须建立在一定的理论基础之上。有关行政法理论基础的观点,可归类为控权论、管理论和平衡论。一、平衡论的内涵在我国,现代行政法的理论基础是平衡论。平衡论的基本含义是在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中权利义务在总体上是平衡的。它主要由以下四方面组成:第一,就行政法律关系中双方的地位而言,平衡论认为双方的权利义务总体上应当是平衡的;第二,就平衡论所实现的目的而言,它是兼顾论,兼顾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三者之间的一致;第三,实现平衡的手段是对行政权设定相应的控制手段从而实现权利义务的总体平衡;第四,鉴于我们目前行政权的现状及本身的特点,平衡论的重心是实现对国家行政权的控制。二、平衡论在行政法中的体现平衡理论主张在行政机关与公民的法律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在总体上应当是平衡的:一方面,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必须赋予行政机关必要的权力,维护行政管理有效实施,达到行政目的;另一方面,
    2023-06-06
    245人看过
  • 民事诉讼证据交换的主要原则
    民事证据交换制度作为诉讼制度的组成部分,是我国民事诉讼改革过程中的一种有益尝试。民事诉讼证据交换的主要原则有:(一)当事人自治原则。证据交换主要依存于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在证据交换中应当实行当事人自治原则,法院则保持最大限度的消极性和中立性。当事人自治原则首先体现在要不要进行证据交换,由当事人双方决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合意的方式排除证据交换程序的适用。而且,在证据交换程序被启动后,任何一方当事人是否交换证据以及交换何种证据,也由当事人自主决定。其次,当事人自治原则也体现在证据交换程序及方法方式的灵活运用和选择上。证据交换的方式,包括时间和地点等,应允许当事人自主选择。最后,当事人自治原则还意味着证据交换程序的进行由当事人负责。(二)公正和效率相统一的原则。我国司法改革的目标是司法公正兼顾效率,公平正义是优先考虑的价值,在此基础上尽量去追求效率。没有效率的公正缺乏公正实现的基石,只能导致当事
    2023-06-06
    56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收集原则
    1.合法性原则民事诉讼中对电子证据的收集应当符合我国民事程序法以及实体法的相关规定,只有以合法的方式收集的证据才具有证明效力。其合法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收集的电子证据必须具有真实性,不得提供虚假、伪造的证据;第二,电子证据的收集方式必须合法,不得采取威胁、引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也不得采取非法的方式收集电子证据。第三,电子证据收集形式要合法。2.客观性原则在民事诉讼中,收集的电子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全面、客观地反映证据的本来面目。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收集证据的过程就是发现、认识客观事实的过程,是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过程。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证据只有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这就要求当事人及代理人在证据收集过程中切忌先入为主、主观臆想代替客观事实或者随意取舍,更不能弄虚作假,制造假证据。3.科学性原则首先对电子证据的收集既要全面又要集中,只有全面收集能
    2023-05-01
    332人看过
  •  请解析行政诉讼举证制度的核心原则。
    在行政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的举证原则包括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同时也要考虑原告的合理分担。因为行政诉讼中的被告都是具有某种社会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双方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行政法律关系中特殊的地位决定着在行政诉讼当中特殊的举证责任分担。在行政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的举证原则包括: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同时也要考虑原告的合理分担。因为行政诉讼中的被告都是具有某种社会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双方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行政法律关系中特殊的地位决定着在行政诉讼当中特殊的举证责任分担。 行 政 法 律 关 系 中 地 位 不 平 等 的 举 证 责 任 分 配行政法律关系中地位不平等的举证责任分配是行政争议解决过程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机关具有较高的地位和权力,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处于相对较弱的地位。这种不平等的地位会导致在举证过程中,公民、法人或其
    2023-09-03
    463人看过
  • 对我国行政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之质疑
    一、我国行政诉讼中的不停止执行原则(一)《行政诉讼法》第44条《行政诉讼法》第44条内容为: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由此可知,我国行政诉讼中采取以不停止执行为原则,停止执行为例外的做法。(二)我国采用不停止执行原则的理由1.保证国家行政管理的效率及其连续性行政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进行的具有连续性的具体活动,在顾及合法性的同时,也需要考虑到行政的效率问题。这是由国家资源的有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复杂多变性决定的[1]。国家行政管理理应是连续并有一定效率保证的,这就要求行政行为不能因诉讼而停止。如果行政相对人提出诉讼请求就意味着停止涉诉行政行为的执行,则容易导致诉讼泛滥,降低行
    2023-06-06
    467人看过
换一批
#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诉讼证据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信息、材料和痕迹。在行政诉讼中,证据是用来证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合理、公正,以及证明当事人与行政行为之间的法律关系等事实的依据。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行政诉讼证据可以分为... 更多>

    #行政诉讼证据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证据的庭审质证该如何进行?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1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庭审质证。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经合法传唤,因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需要依法缺席判决的,被告提供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当事人在庭前交换证据中没有争议的证据
    • 2022年行政诉讼中质证证据一般如何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2
      1、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 2、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对未采纳的证据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说明理由。 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
    • 行政诉讼原告认为证据不足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09
      关于“本人认为诉讼主体不存在,请求法院不予受理。”一句,应陈述为“被告认为原告诉讼主体资格不符合,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其他关于事实的叙述,中规中矩,法条引用的也很好,就是“本人认为原告许玲娣如因我与养父戴刚的关系而有所主张,也应在我养父戴刚在1987年离婚时向我养父戴刚提出。”最后一段,感觉累赘,建议删除。总之,还是蛮好的,可以向法院递交,勿忘落款签名。以上
    • 行政诉讼中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是指什么?行政诉讼被告举证责任原则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2-13
      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是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特有原则之一。是指作为行政诉讼被告的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对具体行政行为负有向人民法院提交事实证据和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依据的责任,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和法律法规依据如不进行举证以及举证不充足,则可能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由于行政诉讼的客体是具体行政行为,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是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清楚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行政相对方
    • 行政诉讼证据与行政诉讼的证据有什么区别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03
      证据是指直接或间接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一切客观事实材料。而行政诉讼证据则是指能够证明行政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它是人民法院确定案件的法律事实,并对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有理等作出正确裁判的根据①。行政诉讼证据是行政诉讼的核心,行政审判的每一道程序都离不开证据,人民法院通过举证、取证、质证及认证等环节,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将相关法律规范适用于该事实,并作出裁判,从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