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人事代理协议是一个民事代理合同。人事代理的双方为依法成立的人事代理机构和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当事人双方并不存着行政隶属关系而是平等的民事关系,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提供人才招聘、技术培训、保险缴纳、职称评定、用工关系管理等代理性人力资源服务,彼此签订的协议。
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事业单位人事代理有工作年限吗
1、每个地方的政策不尽相同,但是正常的应该是实行人事代理并交纳社会保险,就可以算工作年限。有的地方只代理也算工作年限,认定不认定工作年限不是人事代理中心说了算也不是社保中心说了算,而是录用你的单位说了算,所以,等你正式进入单位后,特别是在试用期结束转正定级的时候(最好提前沟通),跟单位负责人事工作的人沟通好,让他在认定工龄的时候给予帮助,当然可能是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但是该怎么补办手续或者什么的,本单位的人事负责人肯定能帮到你,所以一定要和管人事的人沟通好。
2、工作年限是我国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龄的劳动法律用语。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时间,一律计算为工作年限。
3、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在计算退职金、退休金时,按周年计算后剩余的月数,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和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工作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工作年限。工作人员受过开除处分或刑事处分的,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但情节较轻,并且经过任免机关批准的,其受处分以前工作的时间,也可以合并计算工作年限。
4、工作人员受过开除处分或刑事处分的,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但情节较轻,并且经过任免机关批准的,其受处分以前工作的时间,也可以合并计算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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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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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申请行政复议是什么意思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4根据您的描述是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上存在一些争议。行政仲裁属于是行政复议的范畴,也就是对于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不包括内部行政管理行为、抽象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之间的信件往来等,由于您是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果与您的用人单位有劳动争议的,应该向劳保部门提出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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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协议到底是什么意思?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30判断一份文本是否属于劳动合同,不在于合同名称,而在于文本实体所体现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因此,劳动合同的名称不是劳动合同的关键。一般情况下,标准劳动合同文本应采用劳动合同等标准名称,但如果当事人在实践中不采用这样的名称,并不意味着该协议不是劳动合同。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律允许出现除劳动合同以外的其他类似名称,如劳动协议、就业合同等。但名为劳动协议并不一定意味着存在劳动关系,需要通过实体分析来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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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争议是什么意思,是什么意思?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2人事争议是指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人事关系的建立、变更、解除等发生的争议,以及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应当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具体包括: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对公开招聘、聘用程序、定期或者聘期考核、解聘辞聘、未聘人员安置等问题发生的人事争议;国家机关与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发生的人事争议;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发生的争议;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可以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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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是什么意思债权人债务人的代位权河北在线咨询 2023-05-05债权人享有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行为造成的。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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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代位权?代位权的意思是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3-12-13债权人的代位权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以致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之权利。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