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罚金多少,什么叫倒卖土地使用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7 08:50:31 377 人看过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或者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或者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值5%以上20%以下罚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或者倒卖土地使用权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或者倒卖土地使用权的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非法转让或者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一)非法转让或者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耕地十亩以上的;(三)非法转让或者倒卖其他土地超过20亩的;(四)非法获利超过50万元的;(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且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到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本法第二条规定,实施第一条规定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倒卖情节特别严重:(一)非法转让、基本农田倒卖十亩以上的;(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耕地20亩以上的;(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超过40亩的;(四)非法获利100万元以上;(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有其他恶劣情节,如造成严重后果等。

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

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条件:

1、主观要件: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

2、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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