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对抚养权的处理方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9 09:02:16 456 人看过

1、子女由父或母方抚养,不抚养的一方支付其抚养费。

《民法典》有明文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费用多少和支付的期限由双方协议决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2、由父母双方协商轮流抚养子女。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3、由父母协商一致共同抚养子女,双方对子女均享有抚养权,有义务支付子女的抚养费、教育费等生活费用。

虽然在法律中没有明文写明关于共同享有抚养权的条例,但此种方法在实践中被广泛采纳。

上述三种抚养子女的方式,第一种可以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或者由法院进行判决。

而第二、第三种方法大多是由双方当事人协议一致、以调解形式处理。

因为抚养子女不仅是权利更是义务,若由双方轮流抚养,在双方抚养权交替期间发生纠纷或者发生意外,相应的义务由父母哪方来承担就会有争议。

若由双方共同抚养,在发生上述情况时,父母应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如果双方均不想承担或者推脱,那么相应的权利人将无法维护其应享有的权利。

一、离婚小宝宝抚养权怎样判

1、哺乳期内的孩子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但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以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此外,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也应予支持。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

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

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3、八周岁但未成年的孩子

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但是这并不是说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

4、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的孩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四十七条规定,如果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服刑的孩子

由于一方正在监狱服刑,并没有抚养条件,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判决由服刑人员抚养的情况会非常小。如服刑一方坚持抚养子女,且其父母愿意代养,另一方也同意的,可以准许,但该子女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求该子女的意见。

6、有继父母的孩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五十四条规定,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

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意再抚养孩子的,可不再负担继子女的抚养费。如果离婚后继父母愿意负担子女一部分或全部抚养费的,应当允许。此种给付行为不是法定义务,应出于继父母的自愿。

7、收养的孩子

养子女与亲生子女在与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上是等同的。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即已形成了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民法典》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即使夫妻离婚,不直接抚养继子女的一方也有必须支付继子女的抚养费。

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8: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抚养权相关文章
  • 中国处理外国人在劳动争议的方法与实践
    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办法通常为: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外国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处理。1、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形成和解协议。但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需要当事人自觉履行。协商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要程序,当事人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和仲裁。2、调解。外国人在中国办理无犯罪记录需要的条件根据《司法部公正司关于办理外国公民在华居住期间是否受过刑事制裁证明的通知》规定:凡在中国居住半年以上的外国公民,申办在中国居住期间未受刑事制裁证明的,应持其身份证明,以及在华居住的时间、地点,从事何种工作或在何学校学习等证明材料,向其在中国最后居住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曾在我国有关单位或学校工作、学习的外国公民,申办在中国居住期间未受刑事制裁证明的,公证处受理后,应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向其在华工
    2023-07-22
    103人看过
  • 离婚子女抚养权处理:从立法到实践,探讨解决方案
    离婚的子女抚养权问题的处理是: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可随父方生活;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等;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子女抚养权问题如果有两个孩子,一般一人一个。孩子不足两周岁,一般会交由母亲抚养,十周岁以上要考虑子女个人意愿。抚养费按照支付方每月收入20%到30%支付,抚养两个孩子的抚养费不低于非抚养方工资的50%,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抚养费一般按月给,较少一次性给;抚养费一般给至18岁,之后读大学费用也可以主张,一般能得到支持。非抚养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探望方式和时间可以约定,不得对子女生活学习造成不便。给子女换姓需要双方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2023-07-22
    497人看过
  • 司法实践中对行贿人如何处理
    一、司法实践中对行贿人如何处理?对行贿人按照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个人行贿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对个人行贿涉嫌下列情节之一的,应予定罪:(1)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2)行贿数额不满一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①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②向三人以上行
    2023-04-16
    271人看过
  • 抚养权在对方实际己方抚养,可否要求支付抚养费
    1、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请求另一方支付并适当增加抚养费。2、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3、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4、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女子离婚获得抚养权不履行起诉丈夫支付抚养费俗话说,打是亲骂是爱。许多夫妻在生活中因琐事争吵不断,甚至大打出手,但因联系的纽带——孩子,双方会选择彼此忍让。一旦一方失去耐心,可能会导致夫妻分道扬镳,而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往往是他们争执的焦点。夺子(女)大战经常是两败俱伤,对孩子幼小的心灵也会造成伤害。近日,许昌市魏都区法院调解成功的一起案例,或许能给许多父母一些启示。(文中人物均为化名)身边的事儿小玉和小刚相识半年后登记结婚,一年后生下可爱的女儿萱萱。由于双方忙于工作,孩子一直交由奶奶抚养。双方经常因琐事不断争吵,最终因感情破裂而协议离婚。按照协议,
    2023-08-14
    294人看过
  • 在司法实践中抚养费的三种给付种类是什么
    一、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三、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在实践中,相当一部分要求变更抚养费的案件是因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或抚养子女的目的,往往在抚养费问题上作出让步,协议由自己多承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从而放弃向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给付抚养费的权利,而事后
    2023-04-14
    307人看过
  • 家庭抚养权的规范与实践
    子女抚养权应遵循以下原则和方法:1、是由双方协商确定;2、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判决原则为:两岁以下的孩子会跟随女方;对于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都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因绝育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长期生活,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无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未成年子女满八岁的,父母双方对抚养权发生争执时,一般应考虑子女的意见。离婚确定子女抚养权时应遵循什么原则在离婚时确定子女抚养权应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和尊重未成年子女真实意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无论孩子是由父母直接抚养还是由父母双方抚养。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两岁以下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父母双方未就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孩
    2023-07-16
    130人看过
  •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聋哑人犯罪处理的一些问题
    一、对付聋哑人犯罪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处理方法。目前我国其他地方的聋哑人犯罪情况不得而知,但在深圳,聋哑人犯罪可以说是一个令政府、司法部门深感棘手的问题:一是聋哑人数量众多,成百上千;二是他们往往结伙频繁作案,令人防不胜防;三是在对他们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存在实际困难;四是虽屡屡打击但收效甚微。在实施犯罪活动的聋哑人中,仅有少部分人被抓,而被抓者之中又只有为数不多的人被处以刑罚,因此,具有劣迹的聋哑人仍逍遥法外,混迹于社会当中,经常与执法部门玩起捉迷藏的游戏。不少时候,他们也会被作为三无人员清出特区,但很快又通过各种渠道再次返回,造成屡清不止的局面。而且,不少聋哑人彼此间样貌近似,而每次被抓后又故意报上不同的身份情况,令执法人员难以区分,从而导致总体情况难以掌握,更谈不上进行有效的管理了。二、对聋哑人缺乏必要的程序予以确认。与精神病人必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不同,目前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聋哑人并无规定
    2023-04-25
    320人看过
  • 抚养权争夺的程序与实践
    对于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父母双方应当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向法院起诉解决的程序如下:1、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2、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受理立案;3、法院立案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4、被告进行答辩;5、法院安排开庭审理;6、法院作出判决。争夺抚养权如何取证1、即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如果一方的教育修养比较高,可以更好的教导孩子。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
    2023-07-10
    407人看过
  • 实践中如何起诉对方
    (一)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原告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二)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包括下列证据:1、证明原告诉权的证据;2、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起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3、证明原告所诉事实、理由存在的证据;4、其他可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三)原、被告的身份证明:1、原告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告的户籍证明;被告为个人的,提供其户籍证明或暂住证明;2、原告为单位的,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被告为单位的,提供其工商登记证明。(四)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五)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
    2023-02-24
    372人看过
  •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处理:最新原则与实践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的判决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夫妻双方是可以先进行协商的,对于协商不成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其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经济情况、生育能力等进行公平判决。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对于子女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个人的真实意愿。具体孩子的归属请以实际为准。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该归谁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谁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抚养权的标准:1、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和母亲住在一起;2、父母双方同意两岁以下子女与父亲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允许;3、对于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都要求随其生活;4、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妥善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已绝育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
    2023-07-17
    60人看过
  • 瑕疵股权在司法实践中的表现
    司法实践中形成瑕疵股权的主要表现形式:1、未出资。公司成立时,股东未按协议和章程约定缴纳资金。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已确认为股东,在改革开放初期表现突出;2、出资不足。公司成立时,股东出资额未按照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缴纳。首次出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或未支付剩余应付资金,导致股东未完全出资;3、以实物或其非货币、财产出资,实物或其非货币财产的价值明显低于章程或协议约定的价格;4、以房屋或土地出资,虽已办理实物出资更名过户手续,但未交付实物;5、根据协议和章程,货币出资,但股东以实物出资,与实际约定不同。股权结构的形成企业具有什么样的股权结构对企业的类型、发展以及组织结构的形成都具有重大的意义。因此我们的企业家应该考虑在股权结构各个组成部分的变动趋势。当社会环境和科学技术发生变化时,企业股权结构也相应地发生变化。由此,股权结构是一个动态的可塑结构。股权结构的动态变化会导致企业组织结构、经营
    2023-07-04
    258人看过
  • 司法实践的处理
    结婚手续
    1、数额较小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2、恋爱中纯粹自愿赠与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3、返还时要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因给付一方的过错导致婚约解除的,彩礼返还的比例小一些,反之,大一些。4、虽未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是双方已经同居生活,或者按照风俗办理了婚礼的,彩礼已经转化为共同财产的,或者已经转化为嫁妆的,一般不予返还。5、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可以返还。6、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一般不超过一年),给付彩礼导致一方生活困难,可以要求返还。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认定组织越狱罪?适用本罪时应区分组织越狱罪与脱逃罪的界限。本罪与脱逃罪在形式上都表现为在押的犯罪分子逃离监管、羁押场所。两者的区别是:1行为方式不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并且一般是使用暴力手段,公开与国家专政机关对抗;而脱逃罪在客观方面往往采取秘密逃跑的方式。2本罪是多数在押犯勾结在一起,在首要分子的指挥、策划下,有组织
    2023-08-08
    99人看过
  • 实践中司法调解的方法
    司法调解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到当事人诉状后,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认为可以通过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解决双方纠纷的一种手段和方法。此种方法的优越性是:不但可以最大限度地消除当事人双方的隔阂,避免将仇气越积越大,而且还可以最大限度地节约诉讼资源和时间。为此,有必要将实践中的司法调解手段和方法进行总结和分析。一、拉家常法拉家常就是聊聊家常琐事,就是把当事人看做自家人、把他们的事当做自家的事和睦对话、闲言对答。因为此法是拉家常式,所以在奔入调解的主题上不可直达,特别是疙瘩难解的纠纷更要做到缓、拖、引、拉。缓,即做当事人思想工作时要坚持缓冲、缓和、松弛的要领;拖,即低速度,不着急;引,即边说边有意地向正题渗入;拉,就是在完成前面的任务后,才去把要解决的问题拉入正题。比如,郑州高新区法院在调解王某要求离婚案中就是采取这种方法。40多岁的王某与丈夫已有三个孩子,丈夫由于不小心撞断了一条腿,其找借口想和丈夫离婚,
    2023-06-11
    186人看过
  • 如何处理司法实践中的参与
    作为一种民俗,婚约在我市一些地区仍然十分盛行,但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婚约必须履行。约定在法律上没有约束力。订婚一方的任何一方都不能以订婚为由要求对方与之结婚。对于因解除婚约而引发的财产纠纷,首先要明确财产的性质。如果捐款是自愿的,就不退还,但如果价值高,就应该酌情退还。买卖、安排婚姻,或者通过婚姻合同索取、骗取钱财,属于违法行为,应当返还。首先,订婚不是结婚的必要程序和要求。法律既不提倡也不禁止订婚。第二,愿意订婚的男女应该为所欲为,但前提是双方都同意。任何人不得强行干涉。所有强迫包办婚姻都是无效的。第三,约定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只能由双方自愿履行。法律不保护和执行约定。如果双方同意终止约定,可以自行终止。当事人一方要求解除约定的,可以不经对方同意解除约定。第四,在处理因解除婚约引发的财产纠纷时,应当根据双方交付财产的动机、目的和价值判断财产的性质。为促进社会安定团结,落实婚姻自由原则,应根据不
    2023-05-02
    477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权
    词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更多>

    #抚养权
    相关咨询
    • 在实践中对于违法征收管理费怎么处理呢?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2-23
      法律分析 在实践中对于违法征收管理费的处理: 1、已经收取的管理费,对于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可予以收缴,剩余部分管理费应当返还实际施工人; 2、对于尚未收取的管理费,实际施工人不需要再缴纳。
    • 如果在司法实践中,免予孩子抚养费的方法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8-20
      (一)由于长期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的一方,经查实确无力按照协议或判决支付子女抚养费,且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免除; (二)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一方,可以免除; (三)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子女生活费或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原有支付义务的一方可以免除。
    • 激情欠条在司法实践中的检查处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25
      如果不合理的话就会认定激情欠条。从欠条的产生原因来看:借钱可以是其中一种原因,只要没有及时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打“欠条”,在很多时候,“欠条”往往是对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凭证,表明自写“欠条”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一种债权债务关系。书写“欠条”除了要如写“”时要注意的事项之外,还要注意写清楚“欠条”产生的事由,就是因什么原因欠钱。因为,就欠款纠纷而言,出具的“欠条”不但要证明欠款的事实,而且还要证明
    • 离婚案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司法实践中对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是怎样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09
      离婚案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司法实践如下: 二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母亲。 首先是随母亲生活的判决标准: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母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父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父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
    • 新对于婚前财产的新规定,以及在实践中的处理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新婚姻法中婚前财产的法律规定(一)我国法律规定婚姻从登记之日产生效力,如果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即使没有举行仪式,在此期间购房,如果是一方出资,还是办理夫妻财产约定的公证才是出资方个人的财产。(二)根据2001年4月28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即婚前取得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三)2001年12月27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