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诉讼期间的工资支付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8 09:54:44 227 人看过

在劳动争议仲裁期间,若劳动者有正常上班的(说明劳动关系存续,且有正常上班),则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工资。若劳动者没有上班也未向用人单位请有薪假的,或已经跟用人单位终止及解除劳动有关系的,一般情况下是没有工资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

劳动争议驳回仲裁是否生效

劳动争议驳回仲裁申请的,就不存在劳动仲裁,劳动仲裁自然不会生效,当事人对不予受理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全文》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二)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三)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7日 22: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劳动争议诉讼中应注意三大问题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出现了大量的劳动争议案件,案件比例也大副上升。就上海市的实际情况,劳动者在案件中的胜诉率往往不容乐观。一、对新法的认识不足。2008年1月1日实施《劳动合同法》,在极大的争议中实施了。同时我认为这也是中国法制进程中空前受到关注和普及的法律。由于在政府部门及新闻媒体的大力普及宣传下,使许多的劳动者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极大的提高了人们的法律意识。所以在2008年大量的劳动争议案件出现,同时问题也随之出现,我见到许许多多文化程度和法律知识不足的劳动者,带着极高的期望来到司法部门维权,最后,因为对举证责任没有很好的认识,对自己的主张不明确导致案件的败诉。所以,我建议准备维权的劳动者在提出诉讼之前一定要对案件的风险有足够的认识,不能把一切希望寄予法院。同时应对法律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如何主张权利,收集证据,以促证利益的最大化二、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于2008年
    2023-06-10
    268人看过
  • 工伤患者在治疗期间的工资支付问题
    因工受伤期间的在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是正常支付的。按照规定我国职工在工作期间受到了事故受伤或者长期工作的缘故患了职业病的,需要暂停工作进行治疗的,在规定的12个月停工留薪期间内,职工原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是不会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应每个月按时正常支付。但是有特殊伤情的,可以经市级劳动委员会确认后,再适当延长十二个月停工留薪期。单位为工伤职工购买了足额的工伤保险的,则等工伤伤残鉴定书下来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会在60个工作日内赔偿给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单位没有为工伤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或为足额购买工伤保险的,则工伤赔偿是由单位承担的。单位的赔偿在出工伤开始那天开始发工资,等有工伤伤残鉴定书后可以马上向单位申请一次性补偿。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
    2023-07-08
    90人看过
  • 劳动争议期间社保问题怎么解决
    劳动者解决社保争议,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途径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社会保险纠纷可以仲裁吗1、社会保险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而是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应由社保管理部门解决处理。2、《调解仲裁法》确定了社会保险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社保机构就欠费等发生争议,是征收与缴纳之间的纠纷,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带有社会管理的性质,不是单一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保争议。因此,对于那些已经由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保手续,但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应由社保管理部门解决处理
    2023-03-04
    378人看过
  • 劳动工资的诉讼适合支付令吗
    一、劳动工资的诉讼适合支付令吗劳动工资的诉讼适合支付令,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二、支付令的受理流程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权利人申请支付令后,由法院进行审查,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
    2023-04-21
    429人看过
  • 劳动争议期间工资是不是应予以支持
    有人的地方就会有争议,企业与员工之间也同样存在着争议,这种争议我们称之为劳动争议。有争议就应当向相关部门申请仲裁处理,千万不要意气用事,带着仇恨去处理问题。劳动者和公司发生劳动争议期间,如果劳动者和公司的劳动关系仍然存续,即劳动者继续在公司工作,公司就应该根据劳动合同的规定给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工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拖欠工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申请仲裁超过六十日为由主张不再支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已经收到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的除外。
    2024-05-04
    377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诉讼费过低引发系列问题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调研发现,由于劳动争议案件收费过低,导致个别用人单位滥用诉讼程序拖延时间,损害劳动者权益。2008年至2013年,该院受理劳动争议二审上诉案件3241件,90%工伤保险待遇案件用人单位以这种合法程序拖延款项给付时间,劳动者最终拿到待遇或赔偿,至少也要一年半。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明确,劳动争议案件以每件10元的标准收取案件受理费,简易程序结案、调解、撤诉案件收取每件5元的案件受理费。重庆五中院调研发现,诉讼成本大幅降低促使当事人积极维权的同时,也衍生不少问题。代理费未减少,劳动者最终难受益。一些代理人以代理劳动争议案件为主业,到处寻觅、挖掘有可能获得利益的劳资纠纷案件,将本易化解的劳资纠纷扩大化,将本不太尖锐的矛盾激化,并把矛盾集中到法院,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正常诉讼活动。甚至有代理人以诉讼零成本为诱惑提出风险代理,变相提高代理费,将当事人本应受惠部分最终转化为代理人
    2023-06-07
    356人看过
  • 劳动争议期间工资如何算?
    【法律咨询】连续签订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第40条的第一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接下来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不但不签订,而且终止劳动关系,要不要支付在劳动仲裁期间双倍工资,补签书面劳动合同。【最佳答案】应当认定为违法终止。劳动者可以要求恢复关系,继续履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期间应当补发工资,不双倍。应当补签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可以不这样要求,而是接受违法终止的事实,只要赔偿金。选择权在劳动者若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无故拒签并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要求恢复关系,继续履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期间应当补发工资,不双倍;应当补签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可以不这样要求,而是接受违法终止的事实,只要赔偿金。
    2023-04-26
    180人看过
  • 劳动争议中双倍工资的若干法律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
    2023-06-10
    111人看过
  • 支付劳动工资有无诉讼时效
    支付劳动工资有诉讼时效。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虽然法律规定工资争议适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限制、劳动关系终止一年”的特别时效,但由于按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凭证最低保存期限为两年,对超过两年未支付的工资,即使未过仲裁时效,劳动者会因为举证困难难以主张。而在一些省市,明确规定劳动者主张超过两年的加班费不支持。因此,劳动者主张工资方面的权益,应当既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时效,又在拖欠工资两年内申请仲裁。一、诉讼时效指的是什么吗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
    2023-03-15
    119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诉讼时效问题的深入分析
    如果是在仲裁之后提起诉讼的,则诉讼时效为15天。如果是直接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注意劳动争议案件是仲裁前置案件,需先进行劳动仲裁才可以起诉。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第一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
    2023-07-05
    302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诉讼后律师费应该如何支付
    一、劳动争议诉讼后律师费应该如何支付在劳动仲裁案件中,如果劳动者在仲裁申请书中请求用人单位承担律师费且胜诉的,由单位按照生效的裁决书来支付律师费。如果败诉的,则律师费一般由劳动者自行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六条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二、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是怎样的?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是:1.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以及相关材料;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5.仲裁庭开庭审理、调解;6.做出裁决。三、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以下材料: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2.身份证复印件;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
    2023-12-07
    263人看过
  • 劳动争议分类和劳动争议诉讼中应注意问
    劳动争议分类和劳动争议诉讼中应注意问题有:1.对举证责任明确,由用人单位保存的证据,由用人单位承担承担举证责任;2.对新法的认识不足;3.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由谁承担由作为被告的行政主体负举证责任。但下列事项原告承担举证责任:1.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3.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事实。4.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二、加班太多怎么补偿加班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这属于工资的一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且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
    2023-03-15
    222人看过
  • 解决劳动争议超期问题的方法
    劳动争议超过了1年仲裁时效的,当事人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会被驳回。劳动者此时可以仔细核对计算劳动时效的起算日期,即使超过了仲裁的法定时效,劳动者也可以就该劳动争议诉至法院。因此,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要尽快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无果的,需要在1年仲裁时效内申请劳动仲裁。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有哪些问题1、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从何时起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由此可见,仲裁时效应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算。但“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如何理解为此,《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5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2、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其他正当理由”的理解。该解释第三条规定“
    2023-06-30
    269人看过
  • 劳动纠纷:工伤待遇问题的争议
    职工与用人单位因工伤发生待遇纠纷的,先协商,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工资问题发生的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受理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这就表明在校学习的学生不具有劳动主体资格,其勤工助学期间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因而,他们之间发生的争议不属劳动争议,不能适用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能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
    2023-07-15
    71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工资在诉讼期间支付时问题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2
      用人单位作出的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被劳动仲裁委或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后,如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给付上述处理决定作出后至仲裁或诉讼期间的工资,应按以下原则把握(1)用人单位作出的处理决定仅因程序方面存在瑕疵而被依法撤销的,用人单位应按最低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上述期间的工资;(2)用人单位作出的处理决定因在实体方面存在问题而被依法撤销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正常劳动时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上述期间
    • 劳动争议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劳动争议诉讼的时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3
      劳动争议的分类: (一)个人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 (二)劳动合同争议和集体合同争议。 问题: (一)对新法的认识不足。 (二)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 (三)关于举证责任。
    • 延迟支付工资的诉讼执行问题
      河南在线咨询 2024-11-25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即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或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的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还将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劳动争议工资支付可以支付现金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2-02
      1、可以支付现金,也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2、国家赔偿方式一般采用支票支付的方式给付。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 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
    • 劳动争议处理中劳动争议的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6
      劳动纠纷的归口处理部门是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的工资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协商一致确定,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和工作岗位、工作能力、绩效考核、加班时间、用人单位补助等相关。《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一、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