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饭碗”回来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9:20:10 479 人看过

【江苏商报报道】“从来没有一部法律,能引起企业如此激烈的回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李援说。2006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劳动合同法(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在接下来一个月的时间里,热情的公众总计提交了191849份意见。

如今,围绕着这部法律展开的新一轮“回应”,正在接二连三地上演。先是某电视台大规模清退“临时工”,人数达1800,接着是深圳任职多年的代课教师大量被辞退,最近广受关注的则是华为的“集体辞职”事件,期间LG、沃尔玛等外企的裁员行为也引发争议。

无论这些企事业单位如何解释,人们总是很容易把这些裁员行为与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相联系。为此,本报邀请南京多位民营企业家、法律界人士、人力资源专家及经济学家,深入剖析新《劳动合同法》的敏感条款,全面解析新《劳动合同法》被误读的部分,为企业和劳动者全面解读这部新法所承担的真正使命。

■企业看“法”

不少小企业成本大增

资讯来源:南京四通物流公司杜经理,南京方科贸易公司总经理方健,南京河南商会张秘书长,南京金东南智能卡公司董事长陈家平

本报记者林立报道

从1995年我国第一部劳动法施行至今,已满13个年头。2008年1月1日,这部法律将被新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取代。新法确定“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直接回应近几年劳动争议每年以30%的速度递增、劳工权益保护不到位的问题。

记者昨天采访省劳动保障厅时了解到,江苏6月份刚好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前期短短两个月的活动中,先后为11.5万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为6万多人补办了社会保险。

事实上,由于资方的绝对强势地位和相关部门的监督不力,劳动者权益受损害的案例比比皆是。“劳工权益保护不利,这一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教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道出了这一新法出台的背景。

引发企业“解聘潮”

正是这部加大保护劳动者利益,又创下纪录的新法,却在实施之前遭遇尴尬,甚至引发不少企业的“解聘潮”。

10月下旬,华为7000名员工“集体辞职”运动爆发。根据华为内部通知,包括总裁任正非在内的、工龄超过8年的华为员工将主动辞职。尽管华为方面不愿对此事发表评论,但更多的人认为,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正是华为“集体辞职”运动的幕后推手。

“我们很担心公司会向华为那些公司效仿,更担心不能像华为那样被解聘了却拿不到补偿。”南京一家公司职员告诉记者。

据南京劳动保障部门相关负责人透露,为了规避新劳动法的相关条款,不少本地企业正在酝酿“方案”。

引发这些企业“解聘潮”的根源,仍然要回到新法本身。根据《劳动合同法》,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员工签订合同的单位,需要支付员工双倍工资。而对于那些连续工作超过10年的员工,单位必须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咨询公司开班授课

舆论担心华为此举会带来负面的示范效应,众多企业也在考量如何应对的措施。记者在南京部分人力资源网上看到,即便是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多数人都还在观望之中。有人调侃,新法让那些原先漠视人力资源管理的企业重新审视了这个岗位。

此外,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南京不少企业已经开始收到咨询公司和企业培训公司的邀请函。“这些公司开设不同的培训课程,标题就叫《企业如何应对新合同法》,进行收费讲座。”南京四通物流公司杜经理告诉记者。

记者通过网络搜寻,发现类似的培训班、名家讲座比比皆是。大多像企业传授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影响、用人单位应对新劳动合同法的策略和措施。

“我们企业无须参加这样的培训班,因为我们是小企业。”南京四通物流公司杜经理表示,华为几万名的员工,肯定有一部分员工是无法胜任现有工作。而我们中小企业正面临人员流失问题。“不等我开,人就走了。”他调侃着说。

据其介绍,在新劳动法的重压下,企业家都必须在2008年后将依法办事。他身边的一些公司的确正在着手准备应对措施。比如裁员,或者变换合同。

张伟(化名)在南京一家大型民营企业工作超过10年,该企业涉及外贸、房地产等业务,并有多个子公司。上周开始,公司制定了新的劳动合同制度,合同上的企业名称已经不是工作近10年的公司,而是被转签到了同一集团的另外一个公司。

“还在原来的办公室上班、拿同样的工资、坐同样的位子、上级领导一个没变,待遇同样没变。”张伟私下告诉记者,同事心里都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就是少了接近10年的工龄。

增加企业人力成本

“企业应对新法的主因,主要源于人力成本的增加。”在南京工商联召开的座谈会上,不少企业直接提出了这一问题。“据我了解,现在很多企业招收免费实习生,或者规定员工3个月的试用期,用于减少人员开支。但新法实施后,试用员工也不在廉价。”南京方科贸易公司总经理方健认为。

他的这一说法,主要来自《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在以往的实践中,用工单位往往喜欢一年一签劳动合同,可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风险。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时提供的条件比原劳动合同约定的较低,导致劳动者不愿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方健告诉记者,南京的一些小的民营企业,几乎都没有为工人缴纳相关的保险和公积金。新法实施后,这部分开支将会把现有企业的人力成本再提高30%以上。

“如果新《劳动法》真的非常严格地得到执行,那么我们的用工成本将会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水平。”方健表示,目前许多中小企业正面临融资难问题,所以在人力资源成本上都尽可能地节约成本。如果按照新法规定,给所有员工都提供“四金”,劳动力成本就会增加。

事实上,目前由于某些行业“劳工荒”的出现,人力成本已经不断增加,这有可能导致产品价格的上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7: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子公司相关文章
  • 外派海员22年能否享“铁饭碗”
    外派劳务人员,能不能享受《劳动合同法》的好处?他们工作满20年后,有没有权利要求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近日,厦门海事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外派海员的劳务纠纷。此案历经两审,福建省高院最终认定:外派海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外派海员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据悉,由于新的《劳动合同法》更注重保护劳动者权益,其中有很多有利于劳动者的条款,因此,不论是劳务派遣人员,还是外派劳务人员,在遇到劳动纠纷时,都希望搬出《劳动合同法》。此次起诉的原告是张先生,他今年58岁,从1988年起担任外派海员。张先生说,他在被告公司已连续工作近22年,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双方事实上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终身合同)。因此,企业应该给他办理退休手续,并支付退休金。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工龄满十年的员工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对此,劳动法专家董保华教授认为,该规定是让劳动者重拾铁饭碗。依
    2023-06-09
    479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是在重拾铁饭碗
    《劳动合同法》强制性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相关规定,其实是在重拾铁饭碗,昨日,由中国南方人才市场主办的劳动合同法大型研讨会在穗举行,新法大争论代表人物之一、劳动法专家董保华教授在会上对《劳动合同法》进行解读并为企业提供应对方案,近200名知名企业的HR到场听课。《劳动合同法》的凝固化立法表现在企业用工的能进不能出,董保华认为,新法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毫无疑问是鼓励长期劳动关系,包括:工龄满十年员工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签订两次固定期合同后续签合同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不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用的,将面临双倍工资的赔付。十年条款和两次继签条款都属于强制性续签,只要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企业必须签订。这一强制性规定体现了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但是突破了合同必须双方同意的原理,董保华提出,如果劳动者在无固定期限合同中对岗位、收入等有更高要求,企业是不是就只能被动接受呢?对此,董保华为企
    2023-06-05
    294人看过
  • 男子抛弃“铁饭碗”开成人用品店
    成人用品钱好赚,一晚就赚580元?在老乡的游说下,湖北人潘先生毅然辞掉国有企业的工作,抛下妻子、七岁女儿、年老父母,南下广州,用1.1万元积蓄接手了天河区黄埔大道旁一家成人用品店。然而,一晚580元的旺市没有出现,八天51元的生意额也很勉强。现在,窘迫的潘先生每天只敢花七八元吃饭。诱惑第一步:老乡游说成人用品生意红火钱好赚三十六岁的潘先生是湖北应城人,多年任职于国有企业湖北双环科技公司。他表示,每月薪水1850元,在当地算是一份体面的工作。上有七十二岁父亲和六十七岁母亲,下有七岁女儿需要供养,妻子每月工资500元,生活还算过得去。潘先生有三四位朋友分别在深圳的龙岗、福田开有成人用品店。他们都说,这一行生意红火,平均每月可以赚两三千元,每晚只需开铺六七个小时。而且利润非常丰厚:售价90元的假阳具,进货价约30元;一盒卖40元的壮阳药,进货价仅10多元,利润可达两三倍。在老乡多次游说下,潘先生
    2023-06-06
    405人看过
  • 签订无期限合同是一个铁饭碗吗
    签订无期限合同是一个铁饭碗吗?
    2023-05-07
    427人看过
  • 公务员不务正业,小心打翻“铁饭碗”
    7月24日,株洲市纪委对机关作风暗访整改情况进行通报,8名机关干部受到处分,一名临聘人员被辞退。这9人分别在办公室看手机视频、看电视、睡觉、用办公电脑看电视剧、炒股或购物。事后,株洲市纪委向相关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成相关单位整治处理。目前,公务员上班不务正业的事件一次又一次被曝光,网上悄然流传着这样一个对联:上联:上班喝茶聊天看报。下联:下班喝酒打牌睡觉。横批:神仙公务员。作为国家公务人员,人民的公仆,上班时间看电视、打游戏、炒股,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工作没效率,服务没激情,不思考不钻研如何提高业务能力、服务水平,为民办实事,一心只想着如何钻空子、偷懒耍滑,得过且过。不仅破坏了整个公务员队伍的形象,更侵害了人民的利益,伤害了群众的感情。现行公务员管理缺少竞争淘汰机制,进了体制,就是铁饭碗,致使一些公务员不思进取,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没有任何危机意识。加之一些党政机关内部管理较为松驰,执
    2023-04-24
    75人看过
  • 莫因求“饭碗”忽略了维权
    每年的六七月份都是应届毕业生离开校园,踏上社会的时期。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能够寻找到一份理想的职业成为每一名大学生的梦想。对于在象牙塔里呆久了的学生们而言,纷繁复杂的社会需要他们擦亮眼睛去认真对待,尤其是在面对找工作过程中的形形色色人等时。笔者提醒应届毕业生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入职体检免受歧视案例回放:小张是北京某名牌大学法律系毕业生。2010年5月被一家国企法务部门录用,但是在随后6月份进行的入职体检中,小张被查出携带有乙肝病毒,为此,该国企决绝录用小张。多次交涉无果,小张将该国企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因拒绝录用而造成无法及时寻找其他工作的损失一万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应收法律保护,该国企在小张已经符合岗位的录用条件且身体合格后,没有及时录用小张,应该赔偿小张因此产生的损失。维权提示:通过层层筛选,总会有幸运儿成功的被用人单位选中,但是在入职之前
    2023-06-07
    291人看过
  • 饭店吃面,耗子掉进饭碗
    正在饭店吃饭,天棚上掉下来一只大老鼠!当7月8日初女士回想起此事时,心里还一直犯恶心。她说在7月4日中午到红旗街一饭店吃饭时,刚要动筷吃冷面,突然从天棚上掉下一只老鼠落入碗中。初女士已怀孕1个来月,她对记者说,7月4日11点半左右,她和一名同事到那家饭店吃饭,坐在该饭店一楼里侧大厅,她点了一碗冷面。服务员端上冷面后,初女士刚要吃,突然从天棚上掉下一只老鼠,落入了冷面碗中。初女士吓得尖叫着跑离了餐桌,好长时间才平静下来。听到初女士的喊声,该饭店一名服务员手拿铁盘过来,将那只老鼠打死。初女士说:“那只老鼠能有我手掌那么长,当时老鼠也吓蒙了,在餐桌上来回跑。”由于怀孕在身,初女士担心她受到如此惊吓会对腹中胎儿产生不好影响,于是要求该饭店人员陪她到医院做检查,开始时,饭店人让初女士自己到医院去,后来经争执,饭店的人才同意与初女士同去检查。省医院给初女士做了B超后,医生说没什么事。但初女士的丈夫刘先
    2023-06-07
    350人看过
  • 明日起事业单位实行合同制打破“铁饭碗”
    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明起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铁饭碗即将全面打破。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天实施。广东省人社厅昨日发布了关于条例的解读,指出条例实施后最大的转变是将事业单位与职工确定为合同关系,下狠招打破终身制,实现人员能进能出。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叁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广东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指出,该条例最大的转变是,把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确定为合同关系,打破终身制,建立包括合同聘用、公平竞争、激励约束、权益保障的用人机制,逐步实现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目标,进一步搞活用人制
    2023-04-24
    358人看过
  • 女职工未婚先孕丢了“饭碗”
    20岁的浦东农民黄小姐刚找了一个仓库保管员工作不足一年,便因为未婚先孕请病假被单位开除。她拿起法律武器,经过劳动仲裁和法院审判,终于保住了工作,还得到了6500元工资补偿。小黄19岁时在一家商务公司找到一份仓管工作,合同期1年,即将满1年时,她和同居男友偷尝禁果,意外有了孩子。怀孕后,小黄身体不舒服,便到医院就诊,医生开出了一张为期两周的病假单。没想到,半个月后,她收到了一份《劳动关系解除通知书》,通知书称,由于黄小姐未婚先孕,违反《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即日起解除其劳动关系。小黄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撤销商务公司作出的解聘决定,且应支付黄小姐相关工资6490.34元。然而,商务公司不服这一裁决,诉至法院。浦东新区法院审理认为,该公司禁止员工未婚先孕的规定源自《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对于无计划生育的在职职工,单位可以给予警告、记过、撤职、开
    2023-06-06
    223人看过
  • 业余打份工失了信用丢了饭碗
    利用工作之余的时间去打工,不但能够发挥自己的特长,而且还会给自己增加点额外收入,何乐而不为?但这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有的权利。近日,随着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书的送达,一起因劳动者在业余打工所引发的劳动合同纠纷终于尘埃落定,该院判决驳回了原告秦某要求法院撤销某建材公司的开除等处分决定的诉讼请求。原告秦某系被告某建材公司的职工。2002年5月3日,双方又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02年5月1日至2003年5月1日。为加强企业管理,建材公司召开职代会讨论通过了《员工日常考核通用守则》,守则第44条规定,对帮助其他单位加工与本单位同类产品者,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第52条规定,员工被开除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不享受养老保险金、劳动积累、福利费。同年10月10日下午下班后,秦某应与建材公司生产同类产品的欣欣公司的邀请,到该公司提供服务。建材公司得此情况后,立即
    2023-06-09
    336人看过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真的等于“铁饭碗”吗
    有些劳动者认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等于拥有了“铁饭碗”、“护身符”,认为自己可以更自由自在,安全感也倍增。但是,这真的是一个“铁饭碗”吗?为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增加对企业的归属感,更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的相对稳定和企业的更好发展,《劳动合同法》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作了明确规定,比如,一旦签订,就不能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理由终止劳动合同,只能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处理,并需支付员工补偿金。企业在进行“经济性裁员”时,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应在“优先留用”之列。但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终身制”,不能终止和解除,它只是有明确的建立时间而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相对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好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好处,也有坏处:(一)无固定期限劳
    2023-02-27
    60人看过
  • 公务员不是“铁饭碗”公务员法有六大新意
    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性法律,公务员法于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此前施行了10多年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公务员法在公务员的范围、权利义务、奖惩、任用和管理等方面,新意颇多--――解读公务员法新意一公务员内涵更丰富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法中这条几经推敲方才确定的规定,首次明确了列入公务员范围必须同时具备的3个条件。由此,公务员概念的内涵更为丰富。这意味着,公务员已不再局限于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而将扩大至符合上述3个条件的所有工作人员,即公务员范围将从行政机关扩大到党委、人大、政协、审判、检察、民主党派等机关的工作人员。此外,公务员法还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保留了参照管理的形式,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解读公务员法八大亮点亮点
    2023-06-06
    226人看过
  • 深圳公务员管理拟去除官本位打破铁饭碗
    深圳新闻网讯(胡谋刘燕燕)14日,深圳市政府召开四届一五五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并通过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及有关配套制度,在公务员管理上去除官本位、打破铁饭碗。此次改革,拟为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建立与行政级别脱钩的相对独立的职务序列。会上,根据《公务员法》的要求,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尤其是香港在公务员分类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在公安系统实施专业化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制定的《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深圳市提出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的总体思路:为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建立与行政级别脱钩的相对独立的职务序列,拓宽其职业发展空间;基层公务员的职业发展重点考虑其年功积累和工作业绩,为加强一线、充实基层提供制度保障;建立涵盖招考、晋升、考核、培训等环节的分类管理制度体系,推进公务员专业化建设;借鉴香港公务员管理经验,在加大相同和相似性质职位间的交流力度的同时适度
    2023-06-06
    103人看过
  • 孕妇迟到51天被辞退大肚子不等于铁饭碗
    怀孕期间的小李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法律不是规定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劳动合同吗?小李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各项损失1万余元。3个月迟到51天被辞退2007年5月,小李到一家货运公司海外客户服务部工作,公司没有与小李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小李缴纳社保。同年12月24日,公司发给小李一份《辞退通知》,告知小李在公司服务期间连续迟到,以考勤卡记录统计为准,10月迟到18天、11月迟到18天、12月截止通知日迟到15天,已经严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公司决定停止小李的客户服务岗位工作调往销售部工作,小李拒绝了新岗位,公司因此辞退小李。女员工称被辞退时怀孕6个月小李承认考勤记录是真实的,但是,公司通知辞退时,自己已经怀孕了6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相反,劳动合同期限应当延续到哺乳期满为止。今年3月份,小李提起劳动仲裁,认为公司解
    2023-06-10
    170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子公司
    词条

    子公司是由母公司投入全部或部分股份的法人企业,子公司在法律上独立于母公司,并拥有独立而完整的公司管理组织体系,有独立的财产、公司名称、董事会等,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更多>

    #子公司
    相关咨询
    • 铁饭碗员工被开除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09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非铁饭碗,劳动者存在严重违纪行为用人单位照样有权解除合同。你们这种情况先要弄清公司是否是合并,若是合并则法律责任由合并后的新单位承担。若不是合并应该对原来的合同进行依法解除,原单位应当依法给予你们经济补偿。再获得补偿后再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 公务员不再是铁饭碗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13
      公务员不再是铁饭碗,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其他。
    • 聘任制是否都是铁饭碗制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4
      一,是的,现在实行的都是聘任制,大家都是劳动合同制,没有铁饭碗了,用人单位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就应该订立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
    • 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就简单出了铁饭碗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01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以下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1、劳动者已经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了十年;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要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限的合同第一,时间条件:前一份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二是企业工龄条件:劳动者在这个用人单位工作了十年 ;第三,工作条件:连续不间断工作;第四,劳动者的主观条件:劳动者提出续订劳动合同
    • 事业单位改革后,“铁饭碗”真的被打破了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30
      不管事业单位怎么改革,事业单位对于大部分人还是好工作,进入事业单位的方法也没有太大的改变,都需要通过考试,只是考试的内容有一些变化。想要进入事业单位,我们首先需要通过各地市事业单位的笔试以后,参加事业单位面试,这样才能顺利的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