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导致停工,能否要求同时支付停工费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21:44:44 334 人看过

因拖欠工程款造成停工的,可以同时支付停工费用。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施工方有权以下列理由向业主提出停工索赔。

前三种情况在施工中经常遇到。

此时,如果工程终止后不能继续进行,施工单位将离开施工现场,施工方有权向业主索赔下列费用:

首先,工程离开现场的直接费用。它包括以下内容:

1。工人搬迁的费用,包括路费和餐费(转移或遣返)。计算方法:项目停工时在建人数*(单人差旅费和单人餐费)。

2。施工现场周转材料转让费,包括施工方拥有或租赁的各类周转材料。计算方法:停工时现场周转材料数量*单件调拨成本。

3。施工机械转让费,包括施工方拥有或租赁的所有施工机械。计算方法:停机时现场机器数量*(单机拆除费、单机移交费)。二是项目疏散的间接成本。包括项目拆除时现场管理人员的工资和管理费用。计算方法:直接成本*当地站点费用率

第三,预期利润。

由于项目停工,建设单位将无法实现项目的预期利润,建设单位可以向业主索赔预期利润。索赔金额:施工单位可根据中标文件向业主索赔。具体金额可与业主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有关单位仲裁或者上诉。

项目停止后,根据业主要求,如果消除影响项目的因素,项目可以继续进行。这是施工中最常见的情况。

此时,施工单位将在施工现场停工。对此,建设单位有权向业主提出以下索赔:

第一,停工待命人工费索赔。由于停工原因消除后工程将继续进行,施工人员不能离开现场。这个时候,会有大量的闲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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