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的政策与实际操作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6:12:08 188 人看过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房产的政策包括: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开始。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者遗嘱继承人。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拥有的法定财产或者其他依法可以继承的财产权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合伙财产不经分割就不能继承。

继承房产的流程

1、公证

继承人在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之前,先要将进行遗产继承公证,继承人在办理继承过户的时候要先去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正,如果房子的属性还是外销商品房的话还需要去市公证处办理公证。这里,公证处会按照受益额的百分之二来收取继承权公证费,收取200元。

2、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继承人的身份证、房权证书的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的原件、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等。

继承人在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的时候需要提供公安部门开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领取并填写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房屋产权证书;申请人的身份证,同时需要提交复印件;相关完税;继承公证或者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其他相关文件。

3、领取证书

如果相关部门将资料审核完毕并通过后,新的房产证书就会出来,按时领取就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__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__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14: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单身老人遗产继承: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
    单身老人死亡后遗产分配方式如下:1、老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应按遗嘱内容进行分配。2、老人未订立遗嘱的,应按照法定继承。遗产应平均分配给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平均分配给第二顺序继承人。3、若无法定继承人的,遗产应归国家所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要如何分配1、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比例分出配偶的财产),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2、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
    2023-07-06
    217人看过
  • 房产证赠与的实际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2、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超过撤销生效期,赠与人权利不受保护。哪些情况拿不到房产证1、利用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项目;2、未经立项批准或私自变更立项的项目;3、未取得规划审批的项目;4、私自变更规划的项目;5、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的项目;6、土地产权存在纠纷;7、没有销售许可证又无产权证的房屋;8、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9、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的;10、开发商未交纳相关税费的;11、土地、房屋被有关部门司法查封。那如果房产证一直办不下来需要怎么办呢1、如果只有和开发商当时的合同,没有房管局的备案合同那么办房产证的可能性很小至少还要等很久。朋友手里只有一份投资合同,没有购房合同,
    2023-07-03
    310人看过
  • 北京房产过户的实际操作步骤
    北京房产过户的办理流程如下。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立契;缴纳税费;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北京房产过户给子女如何办理北京房产过户给子女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人持业主身份证、房产证,子女监护人的身份证、监护证明,子女的身份证到市房管中心办证大厅一楼进行登记;2、之后城市房管中心工作人员会到房主家里对该房进行测量,根据房屋面积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缴纳契税和地税;3、双方本人持各自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以上材料到市房管中心办证大厅办理过户手续。一、房子过户的条件:1、房屋产权清晰,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权等;2、过户房
    2023-07-01
    112人看过
  • 无产权证房屋分割的实际操作
    无产权证的房屋可以分割。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房屋占有人,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双方当事人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当事人使用,告知当事人待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另行起诉,不直接判决该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暂无产权证的房屋可否强制执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的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而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是有一定条件的,需要具有相应的证件,无产权的房屋如果是属于违法建筑的,人民法院是无法强制执行的,违法的建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是合法的房屋就能强制执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
    2023-07-06
    226人看过
  • 武汉市房地产拆迁政策:房屋拆迁规定与操作实例
    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2-02-08生效日期:2002-03-01发布部门:武汉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武汉市人民政府第130号《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已经2002年2月4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市长:周某2002年2月8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第四条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并切实做到保护文
    2023-07-04
    283人看过
  • 夫妻房产权益划分: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
    婚内的房产如果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原则上也应当认定为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有签订协议,私下约定该财产为个人财产的,那么就属于个人财产,另外一方无权分配,离婚的时候不需要进行分割。如果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即使只写了一方的名字,也应当在离婚的时候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男女双方可以协商对于财产的处理方式。法院也会尊重双方的协商结果。如果双方协商不一致的,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来判决。婚内房产写一方名字离婚时怎么写?夫妻双方婚后购买的房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一方能证明购买房屋的财产不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先由双方协议确定房屋归属问题。协商不成,如果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可以采取竞价的方式确定所有权,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应当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补偿。如果双方均未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应当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
    2023-07-09
    375人看过
  • 破产清算的实际操作流程
    一、破产清算的实际操作流程破产清算程序的流程如下: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指定管理人;2.管理人接管破产公司,召开债权人会议;3.管理人登记申报的债权;4.管理人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二、公司破产管理人的职责和权限1.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就成为破产人,企业法人就沦为了清算法人,破产人所有的全部财产被作为概括执行的客体,应全部移交破产管理人管理和处分。2.保管和清理破产财产。接管破产财产后,破产管理人应当予以妥善保护和管理,防止破产财产遭受意外或人为的损
    2023-06-26
    423人看过
  •  合同约定与实际操作不符
    房屋买卖合同签署后,网签合同经过公示。根据我国法律和司法实践,合同效力以网签合同为准,公示的合同则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但如果三方房屋买卖合同上明确约定,该合同若与网签合同不一致时,以该合同为准,则双方最终需要按三方房屋买卖合同来履行。通常,房屋买卖合同的签署在后,而网签合同则是经过公示的。根据我国现有法律和司法实践,合同效力以网签合同为准,公示的合同则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因此,当两份合同存在差异时,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以网签合同为准。但如果三方房屋买卖合同上明确约定,该合同若与网签合同不一致时,以该合同为准,则双方最终需要按三方房屋买卖合同来履行。 网 签 合 同 与 实 际 合 同 约 定 不 一 致 的 处 理 方 法根据我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网签合同与实际合同约定不一致时,应该如何处理?首先,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9-13
    403人看过
  • 婚前财产: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的差异。
    一方婚前债务在婚姻存续期间不能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婚前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一方负担的债务,属于家庭生活费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执行。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会有夫妻共同财产不能执行,也会有夫妻婚前财产的执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除非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婚前财产离婚可以分吗一般情况不可以。若有特殊约定可以分割。婚前财产是婚姻关系存续之前一方所获得的财产。如果男女双方约定婚前财产可以分割的协议,离婚时可以分割。一般是不可以分割的,毕竟婚前财产仅属于一方所有,而离婚一般只是分割在婚姻关系期间所得的夫妻共同财产。在实践中难以证明是婚前财产的,人民法院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
    2023-07-02
    434人看过
  • 宅基地继承的实践操作
    宅基地不可继承。农村宅基地分为宅基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所有权。农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土地归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建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但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所以,实际上在集体组织内部,宅基地使用权似乎可以继承,但实际上只是有条件的使用。继承人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经批准后可以取得继承房屋的宅基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把房子卖给村里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不愿出售的,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与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况相比。宅基地有继承权吗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在我国农村范围内,宅基地的管理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制度。首先,从
    2023-07-07
    491人看过
  • 遗产分配合同:范本与实际操作指南
    遗产分配协议书,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一、各继承人和有关人员(如未成年继承人的监护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和职业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等。二、遗产人(被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死亡时间和地点等。2022家庭遗产分配协议书范本一立约人:,男,岁,族,市区人,退休工人,现市区胡同号(系下列立约人之父)。,男,岁,族,籍贯、住地同上,系王之子。,女,岁,族,干部,家市区小区号。见证人:,男,50岁,市人,现市区胡同号(与立约人系邻居)立约人共有一男一女,二子女均已结婚,现三人均表示愿意分家析产,改变过去共同生活的状态,各立门户。经协商,达成如下分产契约,并由邻居作见证人:(一)随其长子一起生活。(二)现住平房3间,归长子所有,长女随其丈夫另住。(三)家具及家用电器。熊猫彩电、组合音响、海尔冰箱归其长子,录相机、摄像机各一台,归其长女。(四)存款万元,由其长女分得万元,长子分得万
    2023-08-03
    469人看过
  • 仲裁中财产保全的实际操作
    仲裁中的财产保全是指仲裁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无法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仲裁委员会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当事人的保全申请,并要求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当事人申请仲裁财产保全,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财产保全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仲裁财产保全的担保根据现行《民事诉讼法》第101条、102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意见》)第317条的规定,所有的仲裁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对于仲裁中财产保全是否必须提供担保分不同情况,国内仲裁案件的仲裁中财产保全,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但涉外仲裁的财产保全申请人则依法必须提供担保。如果法律规定应当提供担保或法院认定需要提供担保,但是申请人拒绝提供担保的,法院有权驳回保全申请,且法院作
    2023-07-02
    269人看过
  • 备案合同与实际操作不一致
    工程备案合同与实际施工合同不一致,需要以备案合同为准来进行结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的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应当注意的是,不是必须招投标的工程项目。购房合同备案,合同编号是不是合同备案号是的(一)合同编号就是合同备案号。购房合同在网签时合同编号是自动生成的。(二)网签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用户可以通过这个号在网上进行查询。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卖。(二)购房合同网签流程: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
    2023-07-02
    388人看过
  • 留置措施的实际操作
    被调查人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涉及案情重大、复杂,可能逃跑、自杀,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等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能执行留置措施往往是会符合相关情况,要是当事人觉得自己被采取了留置措施后是很不公平的事情,自己没有犯罪自然它也会被解除了。监察委对于行贿者可以采取留置措施吗监察委对于行贿者可以采取留置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二)可能逃跑、自杀的;(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
    2023-07-08
    335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怎样操作房产的继承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5
      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 (一)遗嘱继承; (二)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
    • 房产继承赠与交税后如何操作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08
      房产继承过户赠予要交契税,如进行公证的还要收公证费的,按继承面积的2%收取。但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另外按照法律规定,继承的遗产中应当要交税的要按规定缴纳税费。
    • 婚前财产公证:法律建议与实际操作
      天津在线咨询 2024-11-18
      实际上,并不总是必须进行公证。 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形时,通常会建议进行公证操作: 1. 在订立婚前财产协议时,如果由其中一方出钱购置房地产,而另一方并未提供资金支持,但是房屋购买合同、支付款项等重要手续却全部记录于该方名下; 2. 在决定结婚前,双方(甚至可能涵盖各自家庭的参与)共同投资购置房地产;而在此之外的各种情况下,是否需要进行公证则未必需要进行公证操作: 1. 在夫妻婚姻形成之前,若
    • 继承房产过户怎样操作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4
      根据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材料、或者全部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依据不同的继承方式有不同的步骤:先来看遗嘱继承继承或,需要向产权登记部门,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遗产权属证明、各继承人认可的有效遗嘱、
    • 再婚的房产继承继承怎样的政策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1
      1、有遗嘱的应该按照遗嘱分配,没有遗嘱的应该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分配。 2、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同一顺位的继承人之间一般应该均等分配,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均等分配。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