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土地用途,有居住、工业、商业、科教文卫、综合或其他等五大类用途。改变出让土地用途是一种实质性的权利变动,需要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如果是每一大类之中的土地用途改变,则应采取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法律形式,如由教育用地变更为体
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的,申请人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土地使用权未变更登记是在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为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也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规定,国有土地用途变更应依循以下程序: 1.取得出让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8条,都规
法律是没有变更,还是公司的。法律上公司财产和股东是两回事,股东只有分红的权利而已。但实际上就是股东的财产。
土地使用权变更流程:取得出让方同意;提交土地登记变更申请;权属审查;地籍测量;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登记;换发新的土地证书。
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规定,改变土地用途应依循以下程序:[1] 1、取得出让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土地用途改变,将直接引起土地出让最高年限的改变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变化。同时,土地
土地使用权划拨,主要指的是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人缴纳补偿金或者安置费等之后,将该土地交给其使用,或将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无偿交给土地使用人使用的一种行为。通过划拨的形式,所得的土地使用权,除了行政法规或者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一般
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土地使用权明显是作为“一种权利”,而被列示为无形资产的。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
土地使用权抵押注意事项如下: 1、土地使用权必须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后才能办理抵押。如果尚未缴纳土地出让金,或尚未办理使用权证,则该土地使用权不能办理抵押。 2、土地使用权的抵押必须有明确的书面约定。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应当就土地使用权抵押行为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