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著作权法中作品汇编权不属于作者,而属于汇编人。但汇编人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汇编他人受版权法保护的作品或作品的片段时,应征得他人的同意。
汇编作品著作权的主体:汇编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汇编作品就是作者把其他作者的作品、作品片段或者不属于成型作品的某些数据和材料汇集到一起,从而呈现出新的作品。新作品的著作权归汇编者所有。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是由汇编人享有的,但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汇编作品是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
未经许可改编作品的司法认定 来源: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9日 未经许可改编作品的司法认定 导读:近年来,网络文学IP价值持续升温,借助知名网络文学作品的粉丝效应和其背后巨大的市场空间,网络文学改
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汇编作品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著作权法》第十四条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
汇编若干作品而成的著作权归属是汇编人享有,汇编人享有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但是在行使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的时候,不能侵犯原本的作品的著作权,汇编人对汇编的材料付出了创造性的劳动。
著作权转让和著作权许可使用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1、是否具有主体变换。著作权的转让指的是著作权主体的转换,著作权由一人转变为另一人所有,受让人成为著作权新的权利主体。而著作权许可并没有进行主体变换,只是著作权人将一部分权利许可给他人在特定条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是按照民法的共同共有关系来处理。因此,如果合作人想要行使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就应当获得对方当事人,也就是共同共有人的同意。但是,对于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就不需要适用上述的要求。能够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主要是指,作者各自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我国公民在我国取得作品的著作权,无需进行任何登记手续,也不以作品发表为前提条件,作者在完成作品之时即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这种制度被称为著作权自动取得制度。也就是说,适用自动取得的条件为,作者为本国公民或长期在本国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