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1
一、侦查案件的范围不同。检察机关侦查的案件范围,是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主要包括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等。而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范围,是除
检察机关做好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方式:检察机关做好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要提高认识,强化依法执法观念;加强能力培养,不断提升规范执法的水平;正确认识和处理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与律师辩护权行使之间的关系;配合公安机关与法院的工作。
成立这个侦察部的主要作用还是加强对权利执行机关的监察和监督,同时它又与权利执行机关一道,形成互相监督的局面,有利于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同时也可以有效避免职务犯罪的发生。
从细节处着手规范侦查工作。审讯环境要庄严、肃穆,承办人按规定着装,要并有司法警察配合;注意用语规范,禁止言语恐吓。出“对”与“否”、“是”与“不是”回答的诱导性语言,否则可能在庭审上成为对嫌疑人进行心
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行使侦查权,负责对自侦案件立案查处,有两种形式,一是反贪反渎部门合称,在重庆市就是这样的,但一般叫职务犯罪侦查局,也有少数叫职务犯罪侦查科的,还有一种就在反贪局、反渎局或职侦局内设侦查
1、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在司法体制改革后属于业务部门。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和反贪局、反渎局并在一起,成立新的反贪局(职务犯罪侦查局),所以实际上以后是干反贪的工作较多。 2、检察院内部经常轮岗,在一个岗位
1、这个非检察院自侦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 2、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
公安局把案件移交至人民检察院的,后续流程是这样的:1、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起期限内对刑事案件进行相应的审查,人民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让公安机关在一个月内侦查完毕,然后重新移送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 2、审查后,人民
案子从派出所移交检察院,一般是指,案件侦查终结后,查明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移送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起
构成犯罪,原因如下:1、该种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是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应该受刑法处罚的原则,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应当受到刑法的制裁,例如盗窃金额比较少的盗窃行为属于犯罪;2、检察院之所以不起诉是因为根据我国学界主张主流的实质犯罪论,该行为社会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