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23
房屋拆迁过渡期限的效力: 1、在过渡期限内,对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对于自行安排住处有困难的,拆迁人应当提供周转房进行安置。 2、过渡期限届满,拆迁人应当按照补偿安置协议规定的条款提供安置房屋
1、在过渡期限内,对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对于自行安排住处有困难的,拆迁人应当提供周转房进行安置。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应
1、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所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自行安排住所有困难的,拆迁人应当提供周转房进行安置。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屋,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2条,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
1、、农房安置方式农房安置实行货币化安置或现(建)房安置,被安置对象可自主选择安置方式。允许被安置户部分人选择货币化安置,部分人选择现(建)房安置。鼓励货币化安置。选择现(建)房安置的,严格按78号令
过渡费不是违约金,但是过渡费相当于违约金。按规定逾期没有安置的可以按一定的倍数计算过渡费,而违约金不可以。如果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则可以要求提高违约金数额。一般来说,逾期交付安置房,拆迁户按过渡费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房屋拆迁过程中房屋拆迁协议丢失的补办办法为: 1、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针对房屋拆迁后的补偿条款达成一致后,签订相应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一般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一式四份,主要是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各持一份,同级人民政府保存一
对于房屋拆迁合同的有效期,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没有附期限,应一直有效。 1、只要相关拆迁补偿协议订立的基础是合法有效的,其有效性就一直保持; 2、如果协议本身不合法,则协议本身自始至终都无效; 3、而房屋拆迁补偿合同是属于行政合同,因拆迁合
房屋拆迁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拆迁主体要明确 在正式拆迁之前,必须弄清楚拆迁的行政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一般有权实施征地拆迁。实践中,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村委会等自治组织实施征地拆迁,一般不具有合法性; 2、拆迁文件的行政决定 征地拆迁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