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3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能否获得经济补偿的关键在于谁是提出方。《劳动合同法》第46条明确,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可见,若由劳动者提出解除且双方协商一致则无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时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劳动者可以获得劳动补偿:劳动者因单位的严重侵权行为而主动解约的;用人单位主动提议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约的;单位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的;单位无过错性辞退劳动者的等。
劳动者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依法单方面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单位提议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被单位实行经济性裁员的;被单位非过失性辞退的等。
劳动者根据以下情形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可以索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
可以拿到经济补偿。并且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比较多,但是已依法足额支付加班费,劳动者以加班过多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无赔偿。 劳动者只有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才有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具体如下: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主动表示不续签原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
经济补偿金,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一般发生在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次性向员工支付经济上的补助。又可以被称为“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有以下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只要协商的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预告解除;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