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应这样认定对单位行贿罪的数额: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个人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单位行贿是由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由其负责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实施,获取的不正当利益也归单位所有。犯单位受贿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单位行贿罪的数额规定:如果单位的行贿数额高于20万元,或者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但具有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向3人以上行贿等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予以立案。
是否“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是认定行贿罪的必要要件,非法利益当然属于不正当利益。现实生活中的为正当利益而送礼的情况,不能认定行贿罪。如何认定“谋取不正当利益”,两高的通知说得很清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对一般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情节恃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
单位行贿和个人行贿当然是不一样的。不管是从主体还是他们最终的罪名,获取方式与判刑都是不同的。 1、主体不同 个人行贿罪的主体是自然人,其是一种钱权交易的对向性犯罪,即交易的主体双方具有对向性、同一性,
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
行贿罪指的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犯罪行为。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也是按照行贿罪进行处理。行为人犯行贿罪的,可以处
在单位行贿犯罪中,并非所有的直接责任人员都负有同等的责任。这种犯罪虽然也是自然人实施的一种有组织的犯罪,但它与传统刑法中的共同犯罪相比,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实质上都有较大的区别。因此,不能像共同犯罪的成员那样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而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关于洗钱罪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款或犯罪所得产生的收益,仍通过各种方式改变资金性质、掩饰资金来源的,就构成洗钱罪。因此,洗钱罪没有具体的量刑标准数额,只要符合洗钱罪的构成要件,就构成洗钱罪。 关于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