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不可抗力违约后在仍未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是需要继续履行合同的。但在一般情况下,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违约方的责任,法律另有约定的则除外。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应当解除,合同解除后,必定会导致合同终止。 合同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
不可抗力违约后如果不可抗力情形消失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应当继续履行。如果因为不可抗力,解除了该合同,则不再履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我国《合同法》第117条第1款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
不算。 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义务的,免除其全部或者部分责任。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的,在事件的后果影响持续的期间内,免除其迟延履行的责任。 不可抗
不属于违约,但可以退还费用。 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客观原因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请求解除旅游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请求对方承担违约
违约金作为约定的违约责任的一种,在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时,守约方可以请求违约方,按照原来的约定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但是,违约责任只是针对一方出现的违约行为,并不排斥解除权以及继续履行的存在。也就是说,如果对方的违约行为已经造成了合同根本无法继
承担违约责任并不意味着当事人不需要继续履行合同,除非合同不适宜继续履行或者当事人不要求继续履行。根据我国民法典第577条的规定,违约责任就包括了继续履行这一种情形。换句话说,如果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对方当事人当然可以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这
同时履行抗辩权规定于我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其又被称为履行合同中的抗辩权或不履行抗辩权,指在双务合同中,未规定何方先履行的,一方在他方未履行对待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