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包括: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军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制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的纠纷: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其他。
人事争议仲裁范围: 1、因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终止劳动合同而引起的争议; 2、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而引起的争议; 3、因确认劳动关系而引起的争议。
人事争议仲裁的范围大体有以下几种: 1、国家行政机关与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2、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以及履行聘任合同或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3、企业单位与管
人事争议仲裁的范围大体有以下几种: 1、国家行政机关与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2、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以及履行聘任合同或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3、企业单位与管
人事纠纷仲裁范围: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与聘任人员履行聘任合同的纠纷;事业单位与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因终止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军事文职人员用人单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因此,只要当事人之间达成仲裁协议的,都可以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但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可知,下列纠纷不能仲
劳动争议仲裁与民商事仲裁的区别有四点,分别是: 1、机构设置方面不同,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按行政区划分别在县、市和市辖区等设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特别机构; 2、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间的规定如下: 1、对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仲裁时效是相对比较短的,劳动争议发生一年之内,这是一般时效。但是也有特殊时效:比如欠薪加班工资,时效不受限。在劳动关系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