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9
用人单位、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补充受伤部位申请,并提供书面申请、原工伤认定决定、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将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属实的,撤销原工伤认定决定并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之后将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工伤认定农民工补充条例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
工伤认定书是行政文书,作出该文书的行为属于由相应的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确认行为,因此当事人对于工伤认定书的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相应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起诉。
一、可以直接提交资料,向作出认定决定的人社局申请补充认定。 二、参考资料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伤认定补充受伤部位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劳社工伤[2008]7号r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县(市
用人单位、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补充受伤部位申请,并提供书面申请、原工伤认定决定、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将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属实的,撤销原工伤认定决定并重新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
工伤认定决定已经作出的,不能再申请补充认定。若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工伤认定书可以自己拿。也可以让工伤员工单位领取。工伤认定是劳动部门通知领取的,一般会通知经办人去领取。如果员工本人申请的并没有委托他人,那么会直接通知员工领取。如果员工非本人去申请的,而是委托单位申请,那么工伤认定书也是由委托人带为领取之后
在离婚诉讼中,原告一方递交起诉状后,如果要对起诉状内容进行补充的,需要向法官提出申请,由法官决定是否一并审理,否则,只能另行起诉。起诉状中应当包含的信息有: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以及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以
认定工伤的流程的第一步是先申请认定工伤,要想被认定为工伤需要同时符合三个条件,分别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原因。符合这三个条件被认定为工伤后第二步是向有关部门提交材料。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申报工伤,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第一份材料就是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