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4
派出所不作为的举报方式有以下几种方式:1.向派出所的上级机关,即所在地的公安局举报;2.向人民检察院举报;3.向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4.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关法律规定,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
派出所不作为投诉有4种方式: 1、找人民警察机关,派出所的上级机关,公安局有一个部门叫控申科就是举报公安民警的。 2、人民检察院。 3、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4、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我国相关法的规定,派出所的民警有不作为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到上级的公安机关举报,或者申请行政复议。人民警察不得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或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等行为。
根据《行政诉讼法》关于受理范围的规定和人民法院受理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实际情况,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可诉范围主要体现在《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内容中,即构成可诉的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有
一般是其上一级或检察院投诉反映,因为上一级或检察院是起到监督作用。
1、行政复议只针对具体行政行为,不针对不作为行为,如果是公安机关不作为,可以向其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向纪委部门投诉。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
派出所涉嫌不作为,当事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当地检察院控告。《警察法》第二十二条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派出所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以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一般会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以及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派出所不让改名字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进行投诉。法律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因此,改名是法定的权利,只要当事人的理由是正当的,就可以更改姓名,派出所不愿意更改的
派出所违法办案的,可以向上级机关、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察机关举报。人民警察执行职务活动的,受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所以警察暴力执法的,可以向上级机关、人民检察院已经行政检察机关等部门进行投诉。当遇到了警察进行暴力执法的时候,也需要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