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9
(一)写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二)写明要证明的事实,该部分根据证人所知道的情况如实写明; (三)有证人的签名,不能签名的,应当以盖章等方式证明; (四)注明出具日期; (五)附有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证人身份的
劳动仲裁不是必须要有证人证言。劳动仲裁一般需要提交如下证据: 1、劳动者入职方面的证明; 2、劳动者工作内容方面的证明; 3、关于约定工资、工作时间的证明; 4、劳动者工资发放的证明; 5、劳动者具体工作时间的证明; 6、劳动者离职方面的资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供证人证言的,应当写明以下要点: 1、写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写明要证明的事实,该部分根据证人所知道的情况如实写明; 3、有证人的签名,不能签名的,应当以盖章等方式证明; 4、
一.民事诉讼法第70条第2款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这一条是关于证人的能力方面的规定,在我国自然人作为证人,除必须了解案件的事实外,还须能够正确表达自己的意志。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定》第
劳动仲裁证言需要写明的要点如下: (一)写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二)写明要证明的事实,该部分根据证人所知道的情况如实写明; (三)有证人的签名,不能签名的,应当以盖章等方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持有异议或者予以否认的,劳动者应当提供相应反证据。在举证期限上,将仲裁委员会指定的举证期限由原来的“不得少于十五日”修改为“不超过十五日”。出庭作证条件得到了放宽,今后,经许
1、虽然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但是民事诉讼中证人是否出庭不具有强制性,最好是由对其有利的一方当事人主动找到证人请其为其出庭作证。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
劳动仲裁证明出勤的方式如下:工作证或工作牌、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
申请劳动仲裁的有效期为一年时间。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申
劳动争议一般是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是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通常会让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管辖。仲裁一般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