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4
开发商交付的房屋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一致时,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
商品房面积与买房合同约定不一致超出3%时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未超出3%时可以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决定是由买方进行补足还是卖方独立承担或者卖方进行返还及双倍返还。
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
以买卖合同为准,认购协议书只是一种协议,而房屋买卖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这种情况下以房屋买卖合同为准,关于这种情况,建议您起诉开发商,由于他的前期虚假宣传导致您承受了不必要的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1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
签订了合同吗? (一)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计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面积误差比处理原则】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本条规定开发商交付使
房屋拆迁面积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或以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被拆迁地区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为基础计算。具体情况如下: 1、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
合同与付款金额不一致的处理办法如下: 1、合同约定的金额和实际支付的金额不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解决。根据规定,合同金额和发票金额必须是一致。若二者不一致可能会涉嫌违法犯罪,合同金额高出发
赠送面积不写入合同的处理如下:一般来说,赠送面积是开发商吸引用户的一种手段,一般是不会将赠送面积写入合同的。按照关于商品房买卖及权属登记的有关规定,如果赠送给买家,对赠送部分的产权无法取得权属证明,可能会引起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若是开发商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