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人格尊严是一个极抽象的概念,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认定侵犯人格尊严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编人格权编为保障公民的人格尊严提供了法律支撑。
消费者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就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人格尊严是消费者的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
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权利或者是人身自由权利的时候,需要停止侵害的行为并且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如果有造成损失的话,还需要赔偿一定的损失,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我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
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权主要包括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权的行为大量表现为侮辱消费者即侵犯消费者名誉权的行为。
首先要有消费者中毒事实的发生,经营者有违反食品卫生法规的行为,并且该行为与造成损害的后果之间要有因果关系,经营者应承担赔偿责任,不管其有无过错。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问题: 1、与该餐馆协商;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
侵犯人格权需要符合下面几个构成要件: 第一,加害人的行为侵犯了公民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这一点具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是加害人必须具有实际的侵犯行为,并且这一行实际侵害了受害人的人格权;第二层是人格权主要包括了人格平等、人格独
销售过期产品赔偿消费者的规定如下: 1、作为消费者,买到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2、消费者还可以要求商家赔偿实际发生的损失,例如退货,赔偿医药费等等; 3消费者还可以主张惩罚性赔偿。惩罚性赔偿的标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