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有工伤认定决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保险赔偿项目: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可以撤销。遗嘱人享有订立、变更以及撤销遗嘱的自由。公证遗嘱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因此公证遗嘱的撤销,需要以公证的形式进行,否则不产生撤销的效力。
关于你提出的关于撤销工伤申报的报告的问题是这样的,如果目前还未得出认定结果的工伤认定申请,可由申请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向劳动局申请撤回工伤认定,然后可以终止工伤认定程序。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
申请撤销工伤认定的申请书 尊敬的----社保局领导:兹有ABC公司生产部员工甲乙丙,于----年--月--日进入我公司,----年--月--日在生产中右手大拇指被冲压机压伤,后送--人民医院治疗。我公
社保申报成功未缴款是否可以撤销,要具体分析。如果申报的是当月的,社保局还没受理,没交社保金。可以撤销.如果申请已受理,说明已经参保了,这种情况没办法撤销,需要重新提交申请撤销申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申报工伤的条件是首先要被认定为工伤。工伤需要满足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这里面最重要的是需要证明员工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工作原因是指员工在执行公司安排给员工的任务。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认定为工伤后申报工伤需要提交
申请撤销精神病史的流程如下:对精神病病情再行诊断,用新的诊断证明与前边的病例记录对照判断。若确实恢复正常了,不需要撤销精神病病史,就属于正常人了。如果确实是医院在就诊中存在过错,可以请求医院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可跟医院协商,医院不能篡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