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房屋买卖不可以终止租赁协议。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买卖交易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房东不可以将正在租赁的房屋出卖。租赁权的效力优先于买卖双方的转让效力。 如果房东或者买受人的行为侵害了您的承租权,您可以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买受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直至租赁期届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房屋租赁合同期间,进行房屋买卖是可以的。但是房屋所有权的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并且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房屋的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房屋租赁合同期间可以买卖房屋。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在房屋租赁期间,原房屋租赁合同因赠与、分析、继承或者买卖而继续有效。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可以的。只要具备以下两种情形之一就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1、经过登记的租赁合同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2、租赁合同虽然未经过登记,但该合同约定有买卖不破租赁条款并且该条款
与可以自由买卖的商品房不同的是,法律虽然没有明确禁止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买卖,但对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买卖做了较大的限制。首先,双方当事人应当属于该村村集体成员,如果买方不属于该村集体成员,则无权购买该村组织宅基地房屋。其次,如果买方属于该村集
房屋租赁合同最多可以签二十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交付租金的合同。而且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如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的部分无效,在当事人之间
拆迁房能否买卖,需要按照具体情况来定。 通常,拆迁房即因城市规划等的原因被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居住的房子。 迁安置房有两种: 一种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某些地方规定,被安置人取得此种配套商品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