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
劳动者可以拒签竞业协议。竞业协议必须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如果劳动者对竞业限制协议存在较大争议,可以拒绝签署。但是如果未签订竞业协议造成公司实际损失的,由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从事与本单位生产
这个合同属于法律上的竞业限制协议。如果原来没有签订,你就没有义务受限制。如果原单位现在要求签订协议你也可以和原单位签订,但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协议约定你竞业限制义务的同时应该约定该单位按月支付你一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
解除劳动合同后禁业竞止协议还可能具有法律效力,竞业限制条款和劳动合同当中约定的时间并不一定就是吻合的。解除劳动合同,不必然影响竞业限制条款的法律效力,即使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者
可以。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
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一般有以下的三个的区别,具体如下: 1、就业协议属于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的作用基本相同; 2、就业协议比劳动合同多一种功能,即学校统计就业率的作用; 3、就业协议需要对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劳动者劳动时间、地点、内容等进行约
灵活用工协议,不一定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都是书面的形式,而且需要满足一定的实质条件:用工者与被用工者之间已经成立了实质的劳动关系,二者之间存在从属性的人身关系。具体来说,想要证明灵活用工协议属于劳动合同,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 1、
竞业限制协议针对的是劳动者在离职的时候,在用人单位的要求下,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双务有偿合同。这时候,离职的劳动者需要按照竞业限制协议,承担保守原来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不与原来的用人单位竞争的义务。同时,需要履行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的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