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还享受的权利如下: 1、此前未休年休假可折算工资; 2、病假期间可以顺延合同到期的期限; 3、可获得合同期内的经济补偿金;等等。
劳动合同期满享有的权利是: 1、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否则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续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3、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应当续延的情形: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
根据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保险费不仅是员工的法定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因此,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放弃社会保险的条款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企业员工无权
一、劳动合同期限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有明确具体的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只约定起始日期,不约
根据《》等相关法律规定,到期后,劳动者仍享有相关权利: 1、此前未休年休假可折算工资; 2、病假期间可以顺延合同到期的期限; 3、可获得合同期内的经济补偿金; 4、已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
劳动合同期届满,劳动合同终止问题。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即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义务不再存在。劳动合同期满,除依法续订劳动合同的
长期合同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满10年可签长期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的特点是期限不固定,没有终止时间,只有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才能终止无固定期限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应该必备的条款有: 1、需要详细的用人单位的名称、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2、员工本人与其身份证一致的姓名、家庭详细住址或者常住地址、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的证件号码; 3、单
居间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有: 1、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权利实际上对应的就是委托人应该要履行的义务,居间人的权利主要有包含:居间人费用偿还的请求权和居间人的劳动报酬请求权两点。 2、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义务主要有:承担介入义务;隐名以及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