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不存在劳动关系不能认定工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伤的认定以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
举证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有: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发具体信息;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
要举证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应当由债权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依法收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证据;如果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也可以申请法院调查收集。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法释)第十条的规定,除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外,原则上应认定民间借贷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而未发生借贷事实仅是出借人未履行约定的借款义务,
没这种说法。欠债不管多少年,债务关系都是存在的,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还钱。法律上有诉讼时效,自债权到期之日起,也就是欠条上写的还钱之日起二年内,如果债权人未要求债务人还钱或向法院起诉,则债权人丧失胜
不能。 首先,债权债务转让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合法有效的债务。 其次,转让的债权和债务必须均具有可转让性。 再次,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1)以原已存在的有效债务为前提,且第三人所承担的债务仅限于原债务范围内,不会因债务的转移而增加或减少。 (2)第三人承担债务原则上不需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发出债务承担的通知即可
并存的债务承担,也称为债务加入,是指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原来的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该债务关系之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的情形。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的具体要求是:第一、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有以下五种: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
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不同,需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才被认定为合法夫妻关系,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即日起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而发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同居关系下,以实际情况是否发生财产混同来确定相关财产或者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