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1、对停工留薪期待遇、住院伙食补助,以及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等,无论是否购买工伤保险,这些项目都应该由用人单位赔付,不受社保是否赔付的影响。 2、而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康复器具费、医疗费、
劳动者冒用他人身份入职,属于欺诈行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始无效,若用人单位未其购买了工伤保险的,需要本人身份与参保者身份信息一致才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与用人单位因为工伤认定结论或者待遇等有争议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是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而且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的。
1、对停工留薪期待遇、住院伙食补助,以及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等,无论是否购买工伤保险,这些项目都应该由用人单位赔付,不受社保是否赔付的影响。 2、而对一次性伤
报工伤 的流程:用人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
员工不是使用本人身份证在医院治疗,那么是无法要求单位支付赔偿的。因为受伤人在医院的身份并不属于单位员工。员工可以向法院直接起诉要求单位赔偿。或者在医院修改身份证,使用本人身份证治疗。单位给员工缴纳工伤
超龄人员工伤的赔偿如下:对于超龄人员工伤的赔偿,由用工者赔偿。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不属于劳动关系。超龄指的是超过退休年龄再就业的人员。对于“超龄”务工者还是劳务派遣公司亦或者是用工单位而言,都需积极采取措施规避风险发生。务工者需提高自我安全
建筑工人在工地受伤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工伤人员治疗工伤,应当到当地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工伤人员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国家和当地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可以进行报销。除
受了工伤应该赔以下的费用,具体如下: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