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债务承担的无因性,是指债务如果具备相关法律上的条件,法律事实的有效性不受导致它发生的原因的有效性影响。 一、债务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以获得利息及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偿还这些资金和利息。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继承人承担债权: 1、继承前清偿遗产; 2、先分割遗产,再清偿债务; 3、遗产已分割但未清偿债务的,法定继承人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法定继承人应当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清偿不足的,剩余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只有遗嘱继
根据相关的法律解释债务的承担本身是有效的,那么产生债务的原因其有效性,不会影响到债务本身有效性。比如张三和李四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张三将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转让给李四,即使后续发现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本
无因管理的债务由收益人承担,管理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因此,如果遭受损失,也可以要求受益人给予适当的赔偿。《民法典》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损失而管
夫妻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财产、经营过程中所负
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事实。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
无因管理,是指并没有受到他人的委托,也不存在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无因管理是民法中债的发生根据之一。要构成无因管理,需要具备一定的构成要件,否则无法构成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的构成条件:1
并存的债务承担,也称为债务加入,是指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原来的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该债务关系之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的情形。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的具体要求是:第一、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
出于债权人的原因无法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并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 1、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