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以下情形,不视为专利侵权: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
对专利侵权行为进行判定的原则包括有: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全部相同,则构成侵权;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多于专利的技术特征,也构成侵权;相异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是等效的,仍构成侵权等。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5种情况:1、专利或依其方法取得的产品,经许可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2、申请专利前就已制造、使用或已作好必要准备,且只在原有范围内使用;3、科研和实验使用;4、为政审所需提供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出售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在专利申
(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
不构成专利侵权有以下情形: 1、可以直接根据专利产品性质或相关方法直接获得产品的; 2、专利产生之前就已经开始制造相关产品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不构成专利侵权的情形。
1、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出售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
专利侵权的判定原则,包括全面覆盖原则和等同原则。首先,全面覆盖原则是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它指的是被诉侵权产品或方法,具备专利权利要求的每一项特征,缺一不可。在全面覆盖原则下,如果被诉侵权产品或方法所拥有的特征,甚至多于专利权利人的产品所拥有的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假冒他人专利主要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其专利标记的行为,该专利标记是他人已经取得的、真实存在的专利。假冒专利其表现形式主要如下: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在宣传广告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