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待岗并不是代表着要被辞退。除非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被辞退的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才可以合法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或者依法过失性辞退劳动者。
劳动者待岗工资标准因每个城市的发展不一样,会有所不同。以北京市为例,待岗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双方可以约定准备支付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
1、养老保险:单位:22%、个人8% 2、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3、生育保险:全由单位负担(0.5%) 4、工伤保险:全由单位负担(0.5%) 5、医疗保险:单位:12%、个人2% 6、公积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补偿,一般会按员工在单位工作的具体年限来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要按照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进行支付。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
公司辞退员工,员工可要求公司支付其经济补偿金,具体补偿的标准为: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每满一年需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如工作满六个月以上但未满一年的,则按一年计算;如果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则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支付补偿金的具体情形如下: 1、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