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8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成立条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高空、井下作业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才立案: 1、造成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伤亡或者对其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2、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三人以上的; 3、以强迫、欺骗等手段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危重劳动的。
满足以下要件构成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主观上必须为故意; 3、客体要件:客体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4、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
所谓童工就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个人发生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我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招收未满16周岁的人。对招用童工,我国《劳动法》第94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
犯本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什么是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一)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概念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客体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犯罪对象是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2、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违
要确定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量刑标准,首先要确定罪与非罪的标准。行为人雇佣童工从事轻度体力劳动,又或者是在较为安全的环境下从事劳动,只属于普通违法行为,不需要接受刑法的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只有雇佣童工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又或者是在
主犯按照刑法法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而从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知,主犯一般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而从犯一般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需
刑法从重处罚的情形是非常多的,缉毒人员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组织包庇他人涉及走私、贩毒、制造毒品、向未成年售卖毒品等行为,会被从重处罚的;国家工作人员领导他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从重处罚;刑讯逼供或者使用不正当手法逼迫他人提供违背事实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