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质押担保是有主合同的。根据法律规定,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签订质押合同时,需要有主债权合同,没有主债权合同,
主合同与质押变更登记的关系后为主合同的变化需要变更质押登记的,需要解除该质押后重新办理质押登记。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股权质权自登记时设立。
1、主合同变更对担保效力的影响在保证制度中已有所反映。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
主合同变更影响抵押的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规定,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第四百零七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
1、质押合同担保物变更,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另外签订质押合同,重新建立质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动产质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
1、质押合同担保物变更,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另外签订质押合同,重新建立质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动产质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
合同主体变更之后,合同仍然有效。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的主体变更,必须要经过合法有效的方式,才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变更合同主体。另外,还可以通过债权转让和债务承担的方式变更合同主体。债权转让,主
不能。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的规定,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抵押权与主担保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因此也消灭。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