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1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具备以下条件可以办理商品房预售证: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
转让预售合同的条件如下: 1、法律法规规定允许预售商品房转让的,可以转让,不允许转让的,不能转让; 2、转让人应当有注册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方可成为转让人,未注册的预售商品房不能转让; 3、预售商品房转让的标的物应为尚未竣工、正在建设
房地产预售合同成立的要件是: 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 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 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是:1.已经全部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且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2.持有建设工程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25条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的,后因开发商原因不能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
商品房预售,也称楼花买卖,是指依法成立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依法将其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在竣工验收前预先出售给买受人,由购房者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开发企业按合同约定交付商品房的行为。商品房预售的实质是房
所谓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人和预购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给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
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如果其中有一个条件不符合的,都不允许开始商品房销售: 第一,房地产开发商已经交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且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 第二,房地产开发商必须持有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的,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但商品房预售合同与一般买卖合同又有所不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预约合同。 在合同法中,预约合同是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本合同是为了履行预约合同而订立的合同。预约合同与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签订如下: 1、订立预售合同;在查看楼盘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与开发商订立预售合同; 2、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预售合同生效后,亲自或委托开发商代送至市或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如果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者手续,交易中心会在5日内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