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期限不得超过法定要求。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得以延长的方式或其他方式再次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变更、续签、解除后再次录用或终止后再次录用的,均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因为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除非全日制用工外,签订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而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口头约定试用期但没有签订合同的话,该试用期是无效的,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从第二个月支付其双倍工资。 一般试用期的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确定。
1、口头约定也是存在的,但是只限于临时工,或者低于一个月工作期限的工作。2、《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1、你所说的长期合同其实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不再约定期限,无特殊情况视为一直干下去。 2、解除劳动合同要看是因为什么,如果是员工的问题,能力不足且培训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只是口头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无效。根据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如果劳动合同的时间期限为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那么试用期不可以超过1个月; 如果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时间为1年以上不满3年的,那么对应的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 对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是3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签三年,试用期六个月合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可以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可以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可以
用人单位如果与劳动者约定的合同期限是三年的,则试用期的时间最长不可超过六个月,且试用期的时间应该要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同时,同一个用人单位与同一位劳动者,只可以约定一次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