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4
派出所处理不当可以向其上级机关公安局反应或者投诉或者申请复议;公安局不处理或者处理不满意的,可以向市、省公安局反应或者投诉;或者向公安局对应的政府机构投诉;对县公安局处理复议不服,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安局的。
对于盗窃金额不足1000元的盗窃行为人,我国公安机关应当对其处以相应的治安处罚,具体的处罚标准如下: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构成刑事犯罪的按照治安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触发刑事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派出所涉嫌不作为,当事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当地检察院控告。《警察法》第二十二条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1、报警派出所不处理的话,可以进行投诉维权。 2、公民受到侵害,选择报警时,派出所应该立即出警进行处理。但是如果公民要求立案,派出所不予立案的话,有时候是因为机构的不作为,有时候是因为不构成立案标准。
根据《行政诉讼法》关于受理范围的规定和人民法院受理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实际情况,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可诉范围主要体现在《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内容中,即构成可诉的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有
1、对于公安机关不立案的,报案人可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还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
报案派出所拖着不处理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进行投诉,也可以去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派出所接受报案后,一直不处理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投诉,上一级公安机关收到投诉会,会立即进行相应的调查,确认情况属实的,会责令派出所尽快作出处理,
辱骂他人派出所的处理如下:派出所因骂人引起纠纷也以调解为主。对于这种民事纠纷形成的吵架行为,用批评教育、引导双方当事人赔礼道歉等方式化解更妥当,最多使用警告、罚款等处罚,直接用拘留方式难以为民众接受。如果没有办法调解好,还是需要执行拘留处罚
工地阻工派出所的处理如下: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相关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