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情形有: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 2、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3、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等等。
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应当立案侦查(并案),同时,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全案不受补充侦查时限的限制。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重新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不再经检察院批准。但须报检察院备案,并受检察院监督。 另有重要罪行,是指与逮捕时的罪行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不再经检察院批准。但须报检察院备案,并受检察院监督。 另有重要罪行,是指与逮捕时的罪行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根据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期限: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
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1、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
法院上诉15天期限,都是从收到法律文书的次日开始计算。换句话来说,也就是收到法律文书的当天不计算在内,收到法律文书的次日为第一天。关于结束时间,如果上诉期满当日恰好是国家法定节假日,上诉期满的日子将顺延到收假后的当天。此处所说的国家法定节假
上诉期限15日是从收到判决书时开始计算的。当事人应当从收到判决书的次日起,向后顺延计算15天,且星期六和星期日的时间同样计算在内。如果收到判决书的时间内包含节假日,节假日不影响上诉期的计算,15日后的工作日到法院提起上诉即可,如果上诉期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