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嘱附有赡养义务,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法院可以依法取消其接受遗产的权利。遗嘱人设立遗嘱后丧失遗嘱能力的,于丧失遗嘱能力后恢复遗嘱能力前对遗嘱的变更、撤销不发生变更、撤销的效力,原来的遗嘱仍有效。
2、伪造的遗嘱的变更和撤销,不为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当然不能发生遗嘱变更和撤销的效力。
一、二十多年的遗嘱可以变更
遗嘱的变更,是指遗嘱人在遗嘱设立后对遗嘱内容的部分修改。
遗嘱的撤销是指遗嘱人在设立遗嘱后又取消原来所立的遗嘱。遗嘱是于遗嘱人死亡继承开始之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是遗嘱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因此,在遗嘱发生效力前,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所立的遗嘱。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第1款明确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的变更与撤销,与一般民事行为的变更与撤销不同。
一般民事法律行为的变更、撤销须有法定的变更或撤销民事行为的事由,或者须征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而且有撤销权的一方须在法定的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在法定的除斥期间届满后,撤销权即消灭,当事人不得以单方的意思表示变更或撤销民事行为。而遗嘱的变更、撤销不受上述限制。遗嘱人可以于遗嘱设立后的任何时间撤销、变更遗嘱,也不须征得任何人的同意,也不必有任何的事由,只要撤销、变更遗嘱的意思是出于遗嘱人的本意即可。
二、有了公证遗嘱打官司会输吗
有了公证遗嘱打官司不一定会输,订立了公证遗嘱后还可以其他方式订立遗嘱,而若是自然人想法发挥省改变,订立了多分遗嘱的情况下,若此公证遗嘱并不是最终的遗嘱,那么即使继承人有公证遗嘱,打官司也不会赢。且经公证的遗嘱可以撤销、变更。经过公证的遗嘱要撤销、变更,必须重新公证。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离婚后未尽赡养义务能否撤销抚养权
116人看过
-
赡养义务尽到了,能否要求多分遗产?
260人看过
-
遗嘱能否实现赡养义务?
261人看过
-
没有尽赡养义务,遗产能否平分?
202人看过
-
不履行赡养义务遗嘱能否无效
261人看过
-
未尽赡养义务,不能给房
221人看过
-
尽了赡养义务后遗产能否分配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71、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在法定继承中要求多分遗产,但是在遗嘱继承中是不可以的,因为遗嘱继承需要按照遗嘱进行分配。 2、被继承人去世之后,如果有遗嘱那就应该按照遗嘱进行分配,没有遗嘱的才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
-
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子女不赡养能否生效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22不能和子女脱离关系。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同时也不能向子女清算和索要抚养教育费或其他生活费用。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除非因子女与养父母依法成立收养关系而消除外,其他方式都不能解除。
-
-
遗嘱人未尽遗嘱义务是否有效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7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在我国,遗嘱主要分为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公证5种方式,前4种方式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自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共存,则公证遗嘱的效力大于自书遗嘱。但必须指出的是公证遗嘱只能在遗嘱
-
不尽赡养义务后父母能否尽到财产继承义务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4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话是会影响到遗产继承,但是并不会因此而绝对剥夺子女继承遗产的权利。 法律规定,有赡养能力不尽赡养义务的,可以少分或不分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