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涉外婚姻离婚案件中提起诉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0:33:35 369 人看过

离婚案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不必回国。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意见包括是否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对要求离婚或者同意离婚的,还应当出具有关财产分割和公证后子女抚养的书面意见。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住所的一方送达诉讼文件,可以采取下列方式:送达方式为送达人所在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加入的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或通过外交渠道等。

涉外婚姻离婚级别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第十六条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4日 19: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涉外婚姻相关文章
  • 涉外诉讼离婚怎样提起
    涉外婚姻想提起离婚诉讼的,原告是中国公民的,需要向被告在中国固定住所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在中国没有固定住所的,应当向原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原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一方在国外的,应当写好起诉书,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涉外婚姻起诉离婚的,一方在国外不能参加诉讼的,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委托代理程序及相关材料应当在本国公证处公证,然后到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涉外诉讼离婚法律有哪些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三条规定:“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四条规定:“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
    2023-08-07
    84人看过
  • 涉外婚姻在国内诉讼离婚,处理涉外离婚诉讼有哪些原则
    涉外婚姻在国内诉讼离婚涉外离婚当事人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中国公民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当事人一方是不在我国居住的外国人,不能来我国法院亲自参加起诉、应诉的,可以委托我国公民、律师或居住在我国境内的本国公民、本国驻华使、领馆官员(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外国人一方向我国法院提交的离婚起诉书、答辩状、意见书、委托书或上诉状等诉讼文书,必须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方为有效。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规定的原则,外国人一方不在我国境内,或由于其他原因不能适时到我国法院出庭时,在没有委托的情况下,该国驻华使、领馆领事官员(包括我国外交部确认的外国驻华使馆的外交官同时兼有领事衔者),可以直接以领事名义担任其代表人,或为其安排代表人在我国法院出庭,参与离婚诉讼。处理涉外离婚诉讼有什么原则人民法院在处理涉外离婚诉讼时,根据“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
    2023-06-28
    218人看过
  • 涉外去哪起诉,去哪个提起涉外离婚诉讼
    一、涉外离婚去哪起诉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如所在国以当事人的国籍所属为理由拒不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2023-02-21
    468人看过
  • 对方提出起诉离婚,涉外离婚案件怎么诉?
    法院应当自收到起诉状,认定符合起诉条件之日起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7日内不予受理;向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被告收到法院的诉讼文书后,至少有三十日的答辩时间。在此期间,被告可以书面答复,也可以在开庭期间答复;法院缺席审判,判决书不能送达的,也应当公告送达,公告期限为六个月;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的上诉期限为30日,居住在中国的当事人的上诉期限仍为15日。一、起诉离婚应当怎样处理呢1、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及副本、结婚证等,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立案。2、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3、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4、法院审理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会在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的,会在三个月内审结。5、法
    2023-03-31
    171人看过
  • 怎样起诉涉外婚姻离婚
    如外国一方当事人能够在中国参加诉讼,可以不用委托代理人,自己直接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但本人也要参加诉讼:如该外国人不能在中国参加诉讼,他应当在中国聘请委托代理人,其授权方式应为特别授权,其委托代理手续及相关资料应当在本国公证机构进行公证,然后再到中国驻当地的使领馆进行认证。如果外国一方是原告在中国起诉离婚的,应在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中国一方作为原告在中国起诉离婚,如外国一方在中国有固定住所,可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外国一方居住在国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应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对这种情况,中国一方当事人可在自己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民事诉讼
    2023-06-21
    388人看过
  • 婚外情取证在涉外离婚诉讼中起重要作用
    在离婚诉讼中,婚外情取证的重要作用是:能在分割财产时多分财产。能证明一方婚外情的证据包括一方在外和他人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来往的书信、知情的证人证言、出轨方和他人的聊天记录等。一、没有分居证明怎么办分居的证据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准备: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等等。二、如何分居证明?分居需要提供的证据如下:1、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或者双方承认分居的录音;2、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书;3、居委会居住证明;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5
    2023-03-01
    122人看过
  • 外离婚要准备哪些材料 涉外婚姻如何起诉离婚
    涉外离婚要准备以下材料:当事人的结婚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民事起诉状等材料。涉外婚姻应通过下列方式起诉离婚:需要到内地居民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等。一、女方离家出走六年如何起诉离婚女方离家出走六年,起诉离婚要先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出具对方下落不明的证明,然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1、原被告身份信息,即原告和被告身份证复印件;2、民事起诉状,法院有起诉状模板,也可以找相关律师代书;3、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4、涉及子女抚养的,还应提供户口簿和子女出生证明。二、民政局领结婚证流程是什么民政局领取结婚证的程序如下:1、男女双方都需要准备相关文件和材料。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2、双方亲自
    2023-03-01
    57人看过
  • 离婚证明是否必须在涉外婚姻中提供?
    有的。1、对于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都在华要求离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华侨、港、澳台同胞及出国人员与我国公民之间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和财产作了妥善处理的,可共同到当地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3、一方要求离婚或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可直接向国内(大陆)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办理离婚证需要用到结婚证吗离婚一般是必须带上结婚证的,因为结婚证要收回,如果确实找不到了,则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或者补办结婚证。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
    2023-07-05
    343人看过
  • 在涉外诉讼中,离婚判决书应如何送达?
    涉外离婚诉讼判决的送达:1、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2、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3、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涉外诉讼离婚的文书送达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四)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五)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六)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
    2023-08-14
    328人看过
  • 涉外婚姻案件管辖:涉外婚姻离婚的管辖规定
    一、涉外婚姻案件管辖:涉外婚姻离婚的管辖规定中国法院在确定中国公民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时,兼采以当事人的国籍与当事人居所和住所为依据,又以婚姻缔结地的法律制度为补充。中国法院对被告在中国有住所(或居所)以及原告是中国人或在国内有住所的涉外离婚案件原则上均有管辖权。二、涉外婚姻离婚的级别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涉外婚姻离婚的管辖权如下: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
    2021-10-30
    234人看过
  • 涉外婚姻纠纷,如何在北京离婚
    涉外婚姻纠纷,在我国北京提起离婚的,需要适用涉外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例如,离婚一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在我国法院起诉、应诉的,必须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同时委托必须是我国的律师。另外如果离婚一方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在我国没有住所的,只能委托我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其授权委托书先要经过所在国的公证机关证明,之后经过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后,或者履行我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能具有法律效力。一、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1、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只能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具体要求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我国起诉、应诉,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凡是属于我国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我国人民法院享有管辖权;外国法院的裁判必须经我国法院依法审查并予承认后,才能在我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2、适用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
    2023-06-21
    390人看过
  • 涉外离婚案件中,如何向被告方送达诉讼文书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可采用以下方式:(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四)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五)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六)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七)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
    2023-04-25
    91人看过
  • 婚外生子提起诉讼如何立案
    带着起诉需要的材料直接去立案大厅立案。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024-05-09
    137人看过
  • 如何在涉外婚姻中有序地办理离婚手续
    一、如何在涉外婚姻中有序地办理离婚手续涉外婚姻办理离婚的方式是:若双方满足协议离婚条件的,可携带离婚协议、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涉及外国人的需提交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等材料,共同前往中国内地居民一方户籍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满足协议离婚条件的,可向中国内地居民一方户籍地人民法院起诉处理。二、离婚手续需要什么材料需要的资料,主要包括:1.户口证明的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带);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带);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都要签名;4.结婚证原件;5.如果二人育有孩子,孩子的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原件也要带);6.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两张(男女双方都要准备)。三、涉外婚姻离婚有冷静期吗涉外婚姻离婚是否有冷静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1.如果双方协议离婚,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在办理离婚登记之
    2023-08-24
    138人看过
换一批
#涉外婚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涉外婚姻是指婚姻登记程序中涉及到域外因素的婚姻关系。例如,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中国公民在外国结婚等。... 更多>

    #涉外婚姻
    相关咨询
    • 婚姻涉外情况如何在中国起诉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5-23
      涉外婚姻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 1、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应当提供定居国法院以婚姻缔结管辖为由不予受理的证据,并向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2、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国外,一方居住国内,提出离婚的,应当向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3、涉外婚姻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其他方式。
    • 涉外诉讼离婚应该如何提起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1
      1、对于夫妻一方不在国内的涉外离婚诉讼,国内一方可以单方面拿着离婚所需的证件材料和证据向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一方在国外无法参加诉讼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五条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
    • 外国婚姻如何在中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海南在线咨询 2024-11-13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若当事人决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申请,则由婚姻缔结所在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拥有法定的司法管辖权。对于那些在国外结婚并且已经定居在该国的案件,如果定居国家的法院以离婚诉讼需要由本国籍所属的法院进行管辖为由而对此类案件不予受理,那么,当事人若希望向我国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便可将案件提交至其原来在国内居住地或者是现在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另
    • 诉讼离婚办理关于涉外婚姻案件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1-27
      诉讼离婚办理关于涉外婚姻案件-上海涉外离婚律师 在通过诉讼方式办理涉外离婚时,经常会因为一些很小的问题而大大影响了诉讼的进行,通常来说,有以下几个比较共性的问题,几乎每次都要提醒自己要格外小心: 1、外国人的户照也要进行公证和认证。在涉外婚姻诉讼中如果外国人一方不出庭,只是委托国内律师代理诉讼,那么此种情况下法律只规定要把授权委托书和法律意见书进行公证和认证,但并没有规定户照也要进行公证和认证。但
    • 什么是涉外婚姻,涉外离婚案件到哪里起诉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04
      1、涉外婚姻是指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及同胞之间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 2、定居国外的华侨,离婚由定居国管辖,如定居国以某种理由拒绝受理,人民可以受理,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管辖。 3、双方均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只要其中一方的住所或经常居所在中国,也有权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