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拖欠工资由谁举证
在涉及到欠薪纠纷的案件中,举证责任通常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这意味着用人单位需提供确凿证据以证明其已经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且足额地向员工发放了工资。
这份证据可能包括企业内部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详细的考勤记录、清晰无误的工资表格、完整规范的社会保险费用台账以及准确细致的人事档案等资料。
若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或者故意拖延工资的情况,此时用人单位则必须进一步证明过去两年内自身所支付给该名员工的工资水平和金额;
另外还需说明对于欠发工资这一点的具体理由是什么。
然而,如果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并且与此相关的证据实际上是由用人单位所掌控和管理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本人也应该依据实际情况承担一部分举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二、拖欠工资多长时间可以劳动仲裁
遭遇拖欠工资,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举证责任】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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