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开证行审核单据发现不符时,应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4 15:35:14 201 人看过

开证行或保兑行审核单据发现不符并决定拒付的,应在收到单据的次日起5个营业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不符点以电子方式;

或其他快捷方式通知交单行或受益人。如开证行或保兑行未能按规定通知不符点,则无权宣称交单不符。

信用证项下的单据能否合并出具

某公司向A行提交信用证项下一套单据。信用证要求的单据中第三项要求提交CER-TIFICATEOFQUALITY(质量证),第四项要求提交CERTIFICATEOFQUANTITY(数量证),两份单据均要求由国家商检局出具。出于成本和便利考虑,公司要求商检局提交了一份CER-TIFICATEOFQUALITYANDQUANTITY(质量和数量证)。由于以往同一客户、同一商品、相同条款的不同信用证项下,客户提交了同样的单据,均及时收汇,A行习以为常,直接对外寄单索汇,结果开证行以两份单据合并出具为由拒绝付款。适逢货物行情下跌,开证申请人无利可图,A行几经交涉,最后以退单退运货物告终,该公司遭受经济损失。

【分析】

1.开证行的拒付是有根据的

根据UCP500第13条A款规定:银行必须小心合理地审核信用证规定的一切单据,以确定单据表面是否符合信用证条款。所规定的单据是否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须按本惯例条文所反映的国际标准银行惯例判定。只要单据存在不符点,开证行就有权拒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解除自己在信用证项下的付款责任。同时在本案例中,开证行的拒付是在接到单据之日起算的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快捷方式(SWIFT)提出,根据UCP500第14条,其拒付行为无瑕疵。

2.单据能否合并出具

受益人会这样认为:既然信用证要求质量证和数量证,要求的出证机关也是一样的,出具一份质量和数量证明,包括了信用证中所要求的有关质量和数量内容就已足够,所以单据应该是相符的,开证行拒付是没有道理的。

关于这一点,UCP500没有任何规定。但ISBP对此却有涉及,其有关的规定有两条:

第8条:证明、声明或类似文件可以是单独的单据,也可以包含在信用证要求的其他单据内。如果声明或证明出现在另一份有签字并注明日期的单据里,只要该声明或证明表面看来系由出具和签署该单据的同一人作出,则该声明或证明无需签字或加注日期。这一条主要是规范声明一类的单据可以和其他单据合并出具,与本案例中提到的质量证和数量证无关,所以不能援引该条以证明将质量证和数量证合并出具为质量和数量证是合理的。

第44条:信用证列明的单据应作为单独单据提交。从此可以看出,既然信用证要求提交的质量证和数量证是单独列明的单据,则需要单独提交,而受益人合并出具就不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开证行拒付就无可挑剔。

3.是否是实质性不符点

在信用证业务中,开证行以单据表面的不符拒付是无可非议的,各国法院也以单据的严格相符作为涉及信用证案件的评判标准。但在实际业务中,如果银行以一些轻微无害的不符点拒付的话,其信誉就会受到损害,所以在交涉时不符点是否是实质性不符点往往成为彼此交涉的焦点。那么,合并出具单据是否是实质性不符点呢

同样根据ISBP的第44条,如果信用证要求装箱单和重量单,当提交两份正本装箱和重量联合单据时,只要该联合单据同时表明装箱和重量细节,即视为符合信用证要求,可以这样推断,本案例中受益人也可以补救:如在有效期限内再补制一份正本质量和数量证,即在信用证项下提交两份正本质量和数量证,即可满足信用证的要求,开证行就应付款。为什么信用证要求一份而实际业务中要出具两份呢这主要是因为如果申请人在信用证中规定要单独提交某项单据,他可能有其用意,如提交不同部门以完成进口手续,如果合并出具就会给信用证申请人带来不便,无法满足其需求。从此角度看,当信用证要求不同的单据,如果合并出具一份就是实质性不符点。

4.以往接受同样不符点是否就构成对当前单据的接受

在案例中,开证行在以往交易中,相同的不符点都予以接受,这是否就约束开证行对此次交易同样不符点也必须同样接受呢根据UCP500第14条C款,开证行在单据有不符点时有权联系开证申请人放弃不符点而对受益人付款,也就是说以往开证申请人的放弃不符点并不意味着不符点不存在,同样开证行因之付款并不能约束开证行在申请人不同意放弃的情况下而承担接受不符点并付款的义务。ICCPUBLICATIONNO.596R271对此也有阐述:尽管从单据角度来看,表面情况可能一致,但是每次交易(即一份信用证或信用证项下每次支款)和上一次交易行为是相互独立的并且皆以新的面貌出现。在同一信用证项下都不能如此推断,更何况在不同信用证交易中,对先前不符点单据的接受就更不能约束开证行接受后来有同一不符点的单据。

由此可见,在本案例中开证行的拒付是正确的,一个看似微小的差错导致一家公司经济上的损失,这是始料不及的。对国际惯例不熟是一个原因,但更重要的是该公司选择了一家信誉并不完美的合作伙伴,在行情不佳时将市场风险转嫁给了出口公司。所以有人说做国际贸易的公司要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这是有道理的,不能不引以为戒。

《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第四十六条,开证行或保兑行审核单据发现不符并决定拒付的,应在收到单据的次日起5个营业日内一次性;

将全部不符点以电子方式或其他快捷方式通知交单行或受益人。如开证行或保兑行未能按规定通知不符点,则无权宣称交单不符。

开证行或保兑行审核单据发现不符并拒付后,在收到交单行或受益人退单的要求之前,开证申请人接受不符点的;

开证行或保兑行独立决定是否付款、出具到期付款确认书或退单;开证申请人不接受不符点的,开证行或保兑行可将单据退交单行或受益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8: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受益人相关文章
  • 发现死刑复核案件有新证据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发现死刑复核案件发现新的事实和证据,可能影响被告人定罪量刑的,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检察意见。《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一十一条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发现死刑复核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经检察长决定,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检察意见:(一)认为适用死刑不当,或者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不应当核准死刑的;(二)认为不予核准死刑的理由不成立,依法应当核准死刑的;(三)发现新的事实和证据,可能影响被告人定罪量刑的;(四)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司法工作人员在办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行为的;(六)其他需要提出检察意见的情形。同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或者不核准意见的,应当经检察长批准,书面回复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省级人民检察院提请监督、报告重大情况的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具有影响死刑适用情形的,应当及
    2023-06-11
    163人看过
  • 信用证开证行应如何付款
    一、信用证开证行应如何付款1、信用证开证行应使用信用证付款。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开证行或保兑行审核单据发现不符并决定拒付的,应在收到单据的次日起5个营业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不符点以电子方式或其他快捷方式通知交单行或受益人。2、法律依据:《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第四十六条,开证行或保兑行审核单据发现不符并决定拒付的,应在收到单据的次日起5个营业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不符点以电子方式或其他快捷方式通知交单行或受益人。如开证行或保兑行未能按规定通知不符点,则无权宣称交单不符。开证行或保兑行审核单据发现不符并拒付后,在收到交单行或受益人退单的要求之前,开证申请人接受不符点的,开证行或保兑行独立决定是否付款、出具到期付款确认书或退单;开证申请人不接受不符点的,开证行或保兑行可将单据退交单行或受益人。二、信用证操作流程跟单信用证操作的流
    2023-05-16
    422人看过
  • 信用证开证行应如何付款
    一、信用证开证行应如何付款1、信用证开证行应使用信用证付款。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开证行或保兑行审核单据发现不符并决定拒付的,应在收到单据的次日起5个营业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不符点以电子方式或其他快捷方式通知交单行或受益人。2、法律依据:《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第四十六条,开证行或保兑行审核单据发现不符并决定拒付的,应在收到单据的次日起5个营业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不符点以电子方式或其他快捷方式通知交单行或受益人。如开证行或保兑行未能按规定通知不符点,则无权宣称交单不符。开证行或保兑行审核单据发现不符并拒付后,在收到交单行或受益人退单的要求之前,开证申请人接受不符点的,开证行或保兑行独立决定是否付款、出具到期付款确认书或退单;开证申请人不接受不符点的,开证行或保兑行可将单据退交单行或受益人。二、信用证操作流程跟单信用证操作的流
    2023-05-16
    200人看过
  • 信用证开证行应如何付款
    一、信用证开证行应如何付款1、信用证开证行应使用信用证付款。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开证行或保兑行审核单据发现不符并决定拒付的,应在收到单据的次日起5个营业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不符点以电子方式或其他快捷方式通知交单行或受益人。2、法律依据:《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第四十六条,开证行或保兑行审核单据发现不符并决定拒付的,应在收到单据的次日起5个营业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不符点以电子方式或其他快捷方式通知交单行或受益人。如开证行或保兑行未能按规定通知不符点,则无权宣称交单不符。开证行或保兑行审核单据发现不符并拒付后,在收到交单行或受益人退单的要求之前,开证申请人接受不符点的,开证行或保兑行独立决定是否付款、出具到期付款确认书或退单;开证申请人不接受不符点的,开证行或保兑行可将单据退交单行或受益人。二、信用证操作流程跟单信用证操作的流
    2023-05-18
    366人看过
  • 信用证开证行应如何付款
    一、信用证开证行应如何付款1、信用证开证行应使用信用证付款。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开证行或保兑行审核单据发现不符并决定拒付的,应在收到单据的次日起5个营业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不符点以电子方式或其他快捷方式通知交单行或受益人。2、法律依据:《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第四十六条,开证行或保兑行审核单据发现不符并决定拒付的,应在收到单据的次日起5个营业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不符点以电子方式或其他快捷方式通知交单行或受益人。如开证行或保兑行未能按规定通知不符点,则无权宣称交单不符。开证行或保兑行审核单据发现不符并拒付后,在收到交单行或受益人退单的要求之前,开证申请人接受不符点的,开证行或保兑行独立决定是否付款、出具到期付款确认书或退单;开证申请人不接受不符点的,开证行或保兑行可将单据退交单行或受益人。二、信用证操作流程跟单信用证操作的流
    2023-05-18
    234人看过
  • 信用证开证行应如何付款
    一、信用证开证行应如何付款1、信用证开证行应使用信用证付款。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开证行或保兑行审核单据发现不符并决定拒付的,应在收到单据的次日起5个营业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不符点以电子方式或其他快捷方式通知交单行或受益人。2、法律依据:《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第四十六条,开证行或保兑行审核单据发现不符并决定拒付的,应在收到单据的次日起5个营业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不符点以电子方式或其他快捷方式通知交单行或受益人。如开证行或保兑行未能按规定通知不符点,则无权宣称交单不符。开证行或保兑行审核单据发现不符并拒付后,在收到交单行或受益人退单的要求之前,开证申请人接受不符点的,开证行或保兑行独立决定是否付款、出具到期付款确认书或退单;开证申请人不接受不符点的,开证行或保兑行可将单据退交单行或受益人。二、信用证操作流程跟单信用证操作的流
    2023-05-15
    100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受益人
    相关咨询
    • 信用证开证行审核单据发现不符时,应如何处理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1-16
      开证行或保兑行审核单据发现不符并决定拒付的,应在收到单据的次日起5个营业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不符点以电子方式; 或其他快捷方式通知交单行或受益人。如开证行或保兑行未能按规定通知不符点,则无权宣称交单不符。
    • 怎么处理信用证审核单据与开证行签字不符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13
      开证行或保兑行审核单据发现不符并决定拒付的,应在收到单据的次日起5个营业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不符点以电子方式; 或其他快捷方式通知交单行或受益人。如开证行或保兑行未能按规定通知不符点,则无权宣称交单不符。
    • 对已经核准的证券发行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应如何处理?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3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已作出的核准证券发行的决定,发现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法定程序,尚未发行证券的,应当予以撤销,停止发行。已经发行尚未上市的,撤销发行核准决定,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证券持有人;保荐人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
    • 审核信用证的依据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5
      卖方审核信用证应依照买卖双方商定的合同中的内容和信用证的使用惯例(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600号UCP60 0),审核以下方面: 信用证中是否有不可撤销字样; 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和信用证的受益人有无写错; 信用证的到期日和信用证的开证日期是否合理;在哪里到期,最好是在信用证受益人的国家,不要在开证行的国家或开证行; 信用证的总金额与币别是否是商定的; 信用证凭什么方式议付有效; 信用证是否要求汇票,如
    • 二审证据不足应该如何处理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24
      如果刑事案件,会认定证据不足,无罪释放;如果是民事案件,法院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刑事诉讼中的无罪推定原则是证据不足作无罪判决的法理基础。根据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无罪推定是指:“凡受刑事控告者,在未依法证实有罪之前应当视为无罪。”。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就是无罪推定原则关于处罚方法的体现。而与无罪推定直接联系的是证明责任问题。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