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案件的管辖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6:54:26 492 人看过

(一)凭执勤民警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罚款单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违法处理大队业务窗口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凭“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车辆管理所进行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俗称笔试);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按规定将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累积记分分值清除并发放《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

(三)凭《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到违法处理大队窗口交费,发票保管好,到返还驾驶证时需要作为交款凭证。

酒后驾驶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到了返还驾驶证时间,凭交款发票到违法处理大队档案室取驾驶证。

以上为酒驾处理流程的解答

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虚假诉讼定义

虚假诉讼案件从本质上说是恶意诉讼,但与传统的恶意诉讼不同。虚假诉讼的主体不是一方当事人,而是双方当事人,是双方当事人经过串通,达成共同的恶意,利用民事诉讼程序,通过法院和法官之手,获得民事裁判文书支持,实现侵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诉讼目的。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的不同之处,在于恶意诉讼是一方恶意、侵害的是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虚假诉讼是双方恶意、侵害的是他人的合法权益,包括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尽管如此,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还是具有相同性质,即都是侵权行为,都是当事人恶意利用诉讼程序,获取法院的裁判,进而侵害对方或者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而自己获得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01: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强制措施相关文章
  • 如何认定虚假诉讼行为,虚假诉讼罪由谁管辖
    一、如何认定虚假诉讼行为,虚假诉讼罪由谁管辖(一)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特定的主观目的,不论是否谋取利益,谋取的利益是正当利益还是不正当利益的,均能构成本罪。如行为人为了要回借款,但碍于脸面不好意思开口,遂将债权虚假转让他人,由他人提起诉讼讨还借款的。这种情况,也符合本罪所规定的客观危害行为。(二)管辖虚假诉讼罪是公诉案件,是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管辖的。证据确凿构成犯罪的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虚假诉讼是指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合谋编制虚假事实和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院的审判权、执行权,非法侵占或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财产或权益的诉讼行为。二、《解释》对刑法规定的虚假诉讼犯罪行为是如何界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负责人介绍,如何界定刑法规定的虚假诉讼犯罪行为,即如何理解刑法规定的虚假诉讼罪的罪状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是《解释》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
    2023-04-14
    323人看过
  • 如何应对虚假诉讼无法立案的问题?
    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公诉案件的救济手段,规定了立案监督。虚假诉讼罪属于公诉案件,若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予立案侦查而不予立案侦查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在接到申请后会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若该理由不成立的,则人民检察院会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在收到检察院通知后会立案。若发现虚假诉讼怎么办?可以向法官提出认为是虚假诉讼的行为。认定虚假诉讼要注意以下情形:(一)、虚假诉讼一般包含以下要素:(1)以规避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2)双方当事人存在恶意串通;(3)虚构事实;(4)借用合法的民事程序;(5)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案外人的合法权益。(二)、实践中,要特别注意以下情形:(1)当事人为夫妻、朋友等亲近关系或者关联企业等共同利益关系;(2)原告诉请司法保护的标的额与其自身经济状况严重不符;(3)原告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4
    2023-07-01
    59人看过
  • 虚假诉讼罪由谁负责管辖
    犯罪分子的行为构成虚假诉讼罪的,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管辖。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虚假诉讼15万判几年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虚假诉讼罪的规定处罚。二、庭审时如何反驳原告虚假诉讼庭审时要想驳原告虚假诉讼,可以进行反诉,但应当提供一定的证据证明。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2023-03-11
    72人看过
  • 虚假诉讼罪立案管辖属于什么地方?
    虚假诉讼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我国的刑法规定,虚假诉讼通常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双方恶意串通,合谋提供虚假事实和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院的审判权、执行权,非法侵占或损害公私财产或权益的诉讼行为。虚假诉讼罪属于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管辖。证据确凿的,罪犯会被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后,会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可以是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述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
    2024-04-17
    325人看过
  • 涉及网络管辖问题的案件
    从现有案件的裁决可以看出对网络管辖问题的意见并不完全一致。笔者仅列举国内外的四个案例看目前网络管辖的确定原则:1《大学生》杂志社诉北京京讯公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案①1998年9月,原告出版了《考研胜经》一书。其后,原告发现被告所开办的首都在线网站已将该书大部分内容上网发布。故原告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被告以公司注册地、网站、服务器及经营地点均不在海淀区为由提出管辖异议。海淀法院将此案移送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这是一起较简单的网络侵权管辖纠纷,被告侵权行为只涉及向网上发布或称为上传,由于本案的被告住所地及侵权行为地均不在海淀区,海淀法院将此案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2马力斯公司(Maritz,Inc.)诉网金公司(Cybergold,Inc)案②原告是密苏里州的一家公司,被告是加利福尼亚州的公司。被告在加州拥有一个网址,并在其网址上创建了一个邮递列表③,使访问该网址的
    2023-06-06
    179人看过
  • 虚假诉讼罪的管辖范围有哪些
    虚假诉讼罪的管辖的确定为: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证据确凿构成犯罪的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虚假诉讼罪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一、重婚罪在哪儿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刑事案件应该由行为人犯罪地的办案机关行使管辖权。但最高法关于刑诉法的解释中有规定,被告人构成重婚罪的,可以由当地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也可以由被害人直接向犯罪行为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管辖更适宜的话,也可以由该地法院管辖。二、什么是刑事案件的地域管辖刑事案件的地域管辖指的是不同地域的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刑事案件原则上应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人居住地的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则可以由被告居住地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
    2023-03-01
    130人看过
  • 跨国公司诉讼管辖问题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有几种诉讼适用特殊地域管辖。(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5)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6)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7)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8)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07-04
    316人看过
  • 虚假诉讼的刑事管辖如何确定
    一、如何确定虚假诉讼罪的刑事管辖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证据确凿构成犯罪的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二、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1、客体要件虚假诉讼行为人侵害的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诉讼相对方的权益。因为虚假诉讼的合谋者,是非法利益的共同体,其侵害的对象不可能是相对方,只能是第三者。2、客观要件虚假诉讼是指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合谋编制虚假事实和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院的审判权、执行权,非法侵占或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财产或权益的诉讼行为。3、主体要件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单位或者是个人。4、主观要件主观上只能是故意。三、如何对虚假诉讼犯罪进行处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
    2023-06-03
    459人看过
  • 虚假诉讼罪管辖权的最新规定
    虚假诉讼是一个法律名词,俗称“打假官司”,指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欺骗法院作出错误裁判、执行的方式获得非法利益。根据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的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一、虚假诉讼10万元要拘留多久诉吗1、虚假诉讼10万元要拘留多久诉,法律中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虚假诉讼罪最长要判七年有期徒刑。2、法律规定
    2023-03-15
    465人看过
  • 产品质量问题诉讼管辖
    产品质量问题诉讼管辖:由于产品质量属于特殊侵权责任,所以,产品责任诉讼应当属于侵权行为诉讼,其诉讼中的管辖应该根据侵权行为诉讼的管辖原则来确定。因产品质量造成人身损害的责任包括以下两点:1、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产品质量侵权责任属于特殊侵权责任,依特别法优先适用的原则,关于产品质量责任在法律适用上应优先适用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质量法在规定产品责任的同时,也允许生产者、销售者通过一定的抗辩事由以获免责。其中,生产者的免责条件,为其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2、产品质量违约责任,是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基础,它是因合同当事人在交付产品不符合要求时而产生的责任,具有相对性和任意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
    2023-08-08
    149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法院管辖权问题的规定有哪些
    专门法院不设行政审判庭,不受理行政案件,普通人民法院中的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也不受理行政案件,这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有明显区别。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管辖,分为按级别和地域两大类。1.级别管辖划分行政案件由哪级法院管辖,一般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影响大小,案件的重大、复杂、疑难的程度和被告单位的行政级别等因素决定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做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除法律规定应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外,所有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一般的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重大、复杂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应根据自己诉讼案件的被告单位级别、案件的社会影响和程序等具体情况选择向
    2023-04-22
    100人看过
  • 诉讼协议管辖中的地域问题
    一、约定不明的思维合同签订地的法院,是一个空间的函项(x),在实例中有具体的空间值(y),这个值在空间上是一个具体的点,作为面规定不可超出所在基层法院辖区。(此点及面,以下合称地区)本于上述法律意识,在逻辑上,不得直接涵摄适用北京(北京这个词有多种概念,但在此是指空间之面)这个面值,——此点尤应有所意识;而是应得出:实值的地区(或者说y)不明确之结论。1.1约定不明之事实不明过去的行为地区不明的,是事实不明;事实不明,是可能证明补救的;证明不能的,确定事实不明,类推适用约定不明之条款,即结果无效。此项事关管辖的的证明争辩期限,依法不得超过答辩期间。申言之,事实约定不明的,不能单纯的径直适用约定不明之规定,盖该约定不仅是一种履行约定,更是一种事实上的证明。此项约定上的证明不能的,当可另行它证;如合同事先约定之签订地点与其后事实不符的,当以另行证明之事实为准,自不待言。因此,事实约定不明的,不
    2023-06-08
    140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存在的管辖问题
    离婚诉讼管辖误区常见,起诉离婚时人们容易认为应去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但实际应该去民政部门等机构。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诉讼离婚,如被告没有住所地,则应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应向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诉讼常常陷入管辖误区,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起诉离婚时人们往往会认为应该去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而实际上,诉讼离婚应该去民政部门等机构。起诉离婚是由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被 告 住 所 地 与 经 常 居 住 地 不 一 致 时 , 这 样 起 诉 才 正 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就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当被告住
    2023-09-11
    331人看过
  • 民事合同诉讼的主管和管辖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主管的民事案件有下列五类:(1)基于民法、民法典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方面产生的案件。如财产所有权纠纷、债权纠纷、婚姻纠纷、名誉权纠纷、继承纠纷、赡养纠纷等等;(2)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方面所发生的纠纷;(3)劳动法所调整的劳务关系方面所发生的纠纷;(4)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部分纠纷,如环境污染所引起的民事纠纷、选民资格案件、公示催告案件、申请支付令案件等;(5)最高人民法院所确定的部分专利权案件、海事海商案件等。了解和掌握法院的民事主管应注意以下几点:(1)人民调解并不是提起民事诉讼的前提条件。即是说,当事人之间发生了民事纠纷后,他们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人民调解并不是民事诉讼的前提条件。相反,如果某案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后,即使达成了调解协议,当事人也可反悔,并有权继续向人民法院起诉。(2)如果一个案件中存在多个法
    2023-06-13
    445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措施
    相关咨询
    • 开发商提出了虚假诉讼了虚假诉讼案件管辖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30
      虚假诉讼罪是公诉案件,是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管辖的证据确凿构成犯罪的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虚假诉讼是指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合谋编制虚假事实和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院的审判权、执行权,非法侵占或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财产或权益的诉讼行为处罚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案件,管辖权问题。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3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谁能管辖虚假诉讼罪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22
      虚假诉讼罪由公安机关管辖。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该怎么确定虚假诉讼管辖权这个问题的详细解答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30
      虚假诉讼是指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合谋编制虚假事实和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院的审判权、执行权,非法侵占或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财产或权益的诉讼行为。 3、主体要件
    • 如何确定诉讼中的专利纠纷案件管辖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2
      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地包括:被诉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