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毒品罪辩护词】李某某贩卖毒品案二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6:20:31 456 人看过

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前言从略。

一、本案属犯罪引诱,指控被告人贩卖毒品罪的有关证据,有违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根据我国刑事法律的规定和刑事立法的精神,办理刑事案件,应当是先有犯罪事实,再立案侦查,而后采取侦查措施。本案却是先采取了侦查措施,进行犯罪引诱,而后形成贩卖毒品罪一案的。这具体反映在以下几点:

1、公安人员采取侦查措施前,并没有发现事实上存在的贩卖毒品的犯罪,被告人也无贩卖毒品的前科。公安人员却在此情况下主动、积极地向被告人提出购买毒品的要求。

2、案发过程中,公安人员多次打电话联系被告人要求购买毒品,而被告人则完全处于被动地位。

3、公安人员从瑞安市赶往鹿城区来寻找被告人购买毒品,而被告人只有被动应付,并没有主动前往。

4、据被告人供述,其所持毒品主要是供自己吸食。这与被告人具有吸毒、戒毒、又复吸的历史相符,其供述是可信的。

可见,被告人的犯意并非自发产生,而是由于公安人员的犯罪引诱所致。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因此,由于犯罪引诱致使被告人产生犯意并实施了犯罪行为,判决被告人由此承担刑事责任是有失公正的。

二、本案的关键证据存在瑕疵,造成指控被告人贩卖毒品罪的证据不充分

1、公安人员在侦查过程中,仅向被告人提出购买K粉和摇头丸的要求,且在扣押物品清单上记明扣押物品为K粉和摇头丸;而被告人也只是将自己吸食的K粉和摇头丸出卖给公安人员。现鉴定书却反映出扣押物品为甲基苯丙胺。K粉为纯白色粉末,甲基苯丙胺应为透明晶体,呈冰块状。况且,被告人将甲基苯丙胺作为K粉和摇头丸贩卖,也不合情理。

2、从扣压物品的程序来看,扣押物品清单并未依法当场开具;承办人依法应为二人,清单上却只有一人签名;在一审中,被告人即称物品持有人一栏的“李某某”并非其亲笔签名,对此,一审也未予查清。

3、扣押的毒品经两次鉴定,无论在重量上,还是成份上,均存在较大差异,疑点较大。

三、本案即使作贩卖毒品罪处理,也应属犯罪未遂

被告人贩卖毒品的行为系犯罪引诱的结果,是经公安人员精心策划和布置,在公安人员严密监控下进行的,不会直接造成危害的结果,其目的也不会得逞。本案的实际情况和结果也确实如此。因此,本案即使作贩卖毒品罪处理,也属不能犯未遂,应按犯罪未遂处理,并且在量刑时与能犯未遂适当有所区别。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系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定罪量刑,而对有利于被告人的有关情节却未予认定,量刑过重。为此,请求二审法院查清事实,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依法予以改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8: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前科相关文章
  • 关于王某贩毒案的辩护词
    尊敬的法官:受被告人王某母亲李某的委托,指定我担任被告人王某涉嫌贩毒案一审的辩护人。本案庭审前,辩护人经过阅读案卷材料,会见被告人等工作,对本案有了较为全面、客观的认识。辩护人对对公诉人起诉书指控的罪名无异议,现就被告人王某贩卖毒品的数量、具有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等方面,发表以下辩护意见,以供法庭量刑时参考。一、关于王某贩卖毒品的数量,应以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毒品克数对其予以量刑。起诉书指控王某向陈某某购买了21克,向蔺某某购了1.8克。王某本人亦吸食冰毒,对于公安机关在抓获王某时从其身上查获的2.84克毒品,就不能作为其贩卖毒品的数量进行计算。2009年7月31日,王某卖给了李某、杨某某二人毒品约1克。在王某所购买的毒品中,除其被抓时查获的2.84克及出卖的1克毒品外,剩余的18.96克毒品,公安机关并未查实去向,比如王某本人到底吸食了多少,和朋友分享了多少,有没有再卖给其他人,出卖了
    2023-04-22
    393人看过
  • 【贩卖毒品罪辩护词】击水律师成功辩护“运输、贩卖毒品罪”被判“运输毒品罪”
    [基本案情]本案是一起涉毒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被告人)孙某2009年7月被市人民检察院某分院以涉嫌运输、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孙某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法院判决]法院最终采纳了律师的意见,改变了起诉书指控的罪名“运输、贩卖毒品罪”,最终只认定被告人孙某构成运输毒品罪。[精彩辩护词]一、被告人孙某不构成运输、贩卖毒品罪,而应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一)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孙某构成贩卖毒品罪的证据不足,不应予以认定。被告人孙某是吸毒人员,其不具有贩卖毒品的故意,不具备犯罪主观方面的构成要件。贩卖毒品罪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必须具有贩卖毒品的故意,否则不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交的被告人孙某贩卖毒品的证据仅为被告人孙某语义模糊的供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法(2000)42号】《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的规定,“只有当被告人的口腔与同案其他被告人
    2023-06-11
    103人看过
  • 杨某等犯贩卖、运输毒品罪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10)云高刑终字第77号原公诉机关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杨家明,男,1953年3月30日出生,汉族,贵州省贵阳市人,小学文化,农民,住贵阳市花溪区湖潮乡葫关村三组。1998年3月因犯持有假币罪被勐腊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经减刑于2003年6月27日假释,假释考验期至2007年4月1日。2003年10月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2007年10月8日刑满释放。因本案于2009年1月1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1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双江自治县看守所。指定辩护人薛某某,云南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朱家华,男,1964年3月26日出生,汉族,云南省宣威市人,初中文化,农民,住宣威市倘塘镇三岔村水井沟30号。1990年6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宣威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1999年9月
    2023-04-25
    266人看过
  • 贩卖毒品罪罪轻辩护词如何书写?
    一、贩卖毒品罪罪轻辩护词如何书写?(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格式来源:网络国法作者:关于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2023-06-03
    77人看过
  • 欧某运输毒品(K粉)二审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本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上诉人欧某的委托,指派我担任上诉人欧某的辩护人,现根据事实与法律,发表以下辩护意见,敬请采纳:一、由于现行立法滞后,对K粉案件的量刑数量标准,目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均无明文规定,一审法院事实上依据安徽省高级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公安厅联合颁布的《关于办理氯胺酮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意见》来行使自由裁量权,将上诉人运输K粉375克认定为其他毒品数理较大并判刑九年,本律师认为,从立法的层面上讲,安徽省高级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公安厅在没有有效法律授权的情况下联合颁布的《关于办理氯胺酮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意见》不是司法解释,对案件的审理不具法律效力,一审法院依据该《意见》对上诉人判刑九年显属量刑畸重,请求贵院能引起重视,依法改判,减轻对上诉人欧某的刑事处罚!二、由于上诉人欧某运输
    2023-08-18
    83人看过
  • 王某贩卖毒品取保候审案近日开庭
    2010年3月14日昆明某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的工作关系人张某向大队称周某有毒品要出卖,禁毒大队要张某与周某周旋,3月17日在公安机关的精心安排下,由大队长化装成买毒品的大哥,并向局里提出5万元,然后联系周某要2000颗小马(甲基苯丙胺),约定好地点后,周某如期而来,但说没有毒品。后张某和大队长又叫周某找找,当日下午,周某通过李某联系到胡某,胡某又联系到王某,王某从一个不知名的男子那里买了2000颗毒品卖给胡某(但胡某没钱,佘给胡某),胡某和李某送货至周某指定的交货地点,货送到后,周某、张某、买家(大队长)在场正准备交易时,被早已准备好的公安人员抓获。王某由于身患疾病,在侦查阶段就办理了取保候审,经过侦查移送起诉,检察机关以王某、周某、胡某、李某犯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法院定于今日开庭。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周昌发律师作为王某的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就介入了整个案件,届时周律师将出庭为王某做辩护,有关
    2023-06-11
    282人看过
  • 杨某海贩卖、运输毒品案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1)刑复字第99号被告人杨某海,男,1968年10月5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岳阳县人,小学文化,无职业,住岳阳市岳阳楼区五里乡岳城村白石组,1990年3月8日因犯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1993年4月20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经减刑于1996年7月3日刑满释放。因本案于1999年9月21日被逮捕。现在押。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某海犯贩卖毒品罪一案,于2000年12月23日以(2000)岳中刑初字第52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杨某海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被告人杨某海不服,提出上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1年3月29日以(2001)某刑终字第84号刑事判决,驳回被告人杨某海上诉,维持原审对杨某海的判决,并依法报请本院核准,本院依法组成
    2023-06-11
    203人看过
  • 对贩卖毒品罪中“贩卖”一词的理解
    作者:卡门舞曲对贩卖毒品罪中“贩卖”的理解,存在着分歧:第一种观点认为,“贩卖”包括行为人实施非法转手倒卖和销售自制毒品的行为,并说明“转手倒卖”是指行为人以较低价格将其他毒贩的毒品购进,再以较高的价格卖给他人。第二种观点认为,所谓贩卖,是指非法地有偿转让,包括买卖、交换、批发和零售。第三种观点认为,贩卖是指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的行为,有偿转让即行为人将毒品交付对方并从对方获取物质利益。[①]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从“贩卖”一词来分析,贩卖是指买货来出卖。[②]按此理解,“贩卖”应当包括买进与卖出两个环节,因此,用转手倒卖来解释贩卖是最恰当不过的了。然而,刑法用语并不能仅仅作日常生活用语理解,如果非要机械地把贩卖看成是买进后再卖出的过程,那么许多单纯出售毒品的行为就有可能不能被认定为贩卖行为,这不利于对法益的保护。因此,这里对贩卖一词必须在词义可能包含的范围内作规范的解
    2023-06-03
    116人看过
  • 贩卖毒品罪怎么做无罪辩护
    1、首先确定证据上和法律上是否有不足、矛盾、漏洞。贩卖毒品罪的无罪辩护的事实不清的情节,是一个刑事辩护律师在接到委托后,首先应该想到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无论法院最终是否判处了嫌疑人刑罚,事实和法律的情节都会起到相当大的作用,判处无罪除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外,一般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也会起到较大作用,而如果被判处刑罚则法定的情节对于量刑在实践中所起的作用是相当大的。2、其次看案件是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于在侦查阶段就介入的律师来说可能全面地掌握案情比较困难,因为在侦查阶段案件是不好了解案情的,律师接触不到实质的物证及口供、证言,这样律师无法看清楚案件是否事实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但这是的律师应该通过多方收集信息,以补充信息的不对衬,但律师一定要注意在我国侦查阶段律师是没有侦查取证权的。待到律师可以看到案卷后,可以从事实与证据的关系上来做文章,以求达到贩卖毒品罪的无罪辩护的辩护目的。注意
    2023-04-16
    303人看过
  • 贩卖毒品辩护词法援是怎样的
    1、根据最高院印发的《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规定,对因“犯意引诱”实施毒品犯罪的被告人,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应当依法从轻处罚。而本案的事实是:2011年3月31日,在公安机关的监督下,被告人于X给被告人赵XX打电话说要购买冰毒,被告人赵XX于4月1日凌晨在前来送冰毒的过程中被抓获。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赵XX的行为应当属于“犯意引诱”,应当依法从轻处罚。2、根据最高院印发的《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座谈会纪要》)的规定,对因“数量引诱”实施毒品犯罪的被告人,应当依法从轻处罚。本案中,被告人因自己吸食而非法持有毒品21.7克(黄色晶体),因犯意引诱而持有20克毒品(白色晶体),属于《座谈会纪要》中的“数量引诱”,应当依法从轻处罚。一、被告人具有酌定从轻情节。1、本案因特情介入,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一般都在公安机关的控制之下,毒品一般也不易流入
    2023-06-27
    338人看过
  • 毒品贩卖人为何要把假毒品当真毒品贩卖?
    行为人误把假毒品当真毒品贩卖的,可能构成贩卖毒品罪的未遂犯。因为行为人客观上不具有贩卖毒品的行为,即不能构成贩卖毒品罪的既遂犯,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走私毒品后又出售是否会数罪并罚走私、贩卖毒品罪属选项择性罪名,走私毒品后又贩卖的,仍以一罪定处,不实行数罪并罚。凡实施了其中两种以上行为的,如运输、贩卖毒品,由定为运输、贩卖毒品罪,不实行数罪并罚。运输、贩卖同一宗毒品的,毒品数量不重复计算;不是同一宗毒品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居间介绍买卖毒品的,无论是否获利,均以贩卖毒品罪的共犯论处。走私毒品,又走私其他物品构成犯罪的,按走私毒品和构成的其他走私罪分别定罪,实行数罪并罚。二、帮别人买毒品的是什么罪帮别人购买毒品有可能构成运输毒品罪、贩卖毒品罪或者非法持有毒品罪:1、行为人明知是毒品而故意为其购买,或者说主动为他人购买毒品,或者为他人介绍购买渠道并从中获利,即日常生活
    2023-03-08
    469人看过
  • 王××贩毒案辩护词
    审判长、合议庭:根据《律师法》有关规定,广东广信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王××母亲尤×的委托,并征得被告王××的同意,指派本律师担任被告王××贩毒一案的辩护人,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辩护意见如下,请合议庭接纳:一、本案涉及的犯罪事实清楚,适用的法律正确,本律师不表示异议。但贩卖的毒品43.1克欠纯度的鉴定,(99)番公技(毒化)第007号鉴定书只系表明43.1克灰白色块状物含有海洛因成分,但并非说是100%的含量,这是酌情考虑的情节,希望审判长加以注意。二、一些酌情从轻的情节1、王××贩卖毒品是他人介绍才进行的。这在夏×的笔录有:(夏×案卷P6)问:你是介绍何人和何人交易毒品?答:介绍阿辉和王××交易毒品。在被告王××笔录有:(王××案卷P22)问:谁叫你贩卖毒品?答:是夏×介绍的。所以,被告虽然触犯了刑律,构成贩卖毒品罪,但只是经人介绍进行了一次,误入歧途,并非不可救药,不是犯罪的团伙行为。2
    2023-04-22
    369人看过
  • 邓某良等贩卖毒品案刑事诉讼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2)刑复字第135号被告人邓某良,男,1977年1月17日出生,汉族,海南省文某市人,初中文化,住文某市文城镇角园村,无业。1999年8月26日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因本案于2001年4月27日被逮捕。现在押。被告人陈某波,男,1980年9月12日出生,汉族,海南省文某市人,小学文化,住文某市冯坡镇贝山村,无业。2001年4月27日被逮捕。现在押。被告人黄某森,男,1979年9月21日出生,汉族,海南省文某市人,小学文化,住文某市冯坡镇某里村委会鸟歌山村,无业。2001年4月27日被逮捕。现在押。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邓某良、陈某波、黄某森犯贩卖毒品罪一案,于2001年11月6日以(2001)海中法刑初字第91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邓某良、陈某波、黄某森犯贩卖毒品罪,均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
    2023-06-11
    242人看过
  • 贩卖毒品怎样进行辩护
    1、公诉机关指控的贩卖毒品的品种,数量是否成立?包括审查证明贩卖毒品数量的物证、书证、鉴定报告和证人证言,审查证人证言是否有矛盾;审查公诉机关指控的贩卖毒品数量中是否有被告人自己吸食的部分?如果有,应从贩卖毒品总量中减掉。2、被告人是主犯还是从犯?如果是从犯,应主张从轻处罚。3、被告人是否是未成年人?是否是被人利用?办案机关办案过程中是否依法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4、如果被告人被指控为运输毒品,要审查被告人是否明确知道自己所运输的物品是毒品?如果并不知道运输的是毒品,则不构成犯罪。5、审查被告人是否有自首、立功情节?是偶犯初犯还是累犯?6、审查公安机关办案程序是否合法?所用来指控犯罪事实的证据来源、取得方式是否合法?7、审查是否存在超期羁押的情形,在超期羁押期间所取得的口供不得作为有效证据。8、审查是否存在可以适用缓刑的情形?侦查期间,是否可以取保候审?一、贩卖毒品不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2023-03-31
    22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前科
    词条

    前科意思是指上一次的犯罪事实及受到的刑罚,常用于有前科,即以前因故受到过刑罚。 有前科的人又犯新罪,如果符合累犯的条件,就构成累犯,要从重处罚。有某种前科的人不能担任某些职务。... 更多>

    #前科
    相关咨询
    • 贩卖毒品案无罪辩护词是如何拟定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3-29
      贩卖毒品罪如何做无罪辩护1、首先确定证据上和法律上是否有不足、矛盾、漏洞。贩卖毒品罪的无罪辩护的事实不清的情节,是一个刑事辩护律师在接到委托后,首先应该想到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无论法院最终是否判处了嫌疑人刑罚,事实和法律的情节都会起到相当大的作用,判处无罪除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外,一般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也会起到较大作用,而如果被判处刑罚则法定的情节对于量刑在实践中所起的作用是相当大的。比如贩卖毒品
    • 贩卖毒品罪年龄几岁,贩卖毒品罪刑事责任,贩卖毒品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09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的人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14岁以下不满十六岁的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12岁以下不满14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追诉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对于按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岁以下人员,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未满16
    • 在山东夹某区贩卖毒品属于哪些罪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30
      买卖毒品、参加毒品活动等,就是涉嫌贩毒罪了,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 贩卖毒品的方式: 贩卖毒品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1-15
      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据此,贩卖毒品罪是指贩卖毒品的行为,只要是贩卖毒品,即构成贩卖毒品罪。
    • 贩卖毒品罪是以贩卖毒品为目的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7
      以贩卖为目的的筹集毒资、购买毒品、运输毒品等等行为都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