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扣押冻结规定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4 15:24:33 448 人看过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查封扣押冻结规定的详细内容是:

1、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2、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查封扣押冻结的程序有何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的程序有以下规定: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有条件的也应该要求被执行人的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派人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时,执行人员应当制作笔录,裁明下列内容:

(1)执行措施开始及完成的时间;

(2)财产所在地、种类、数量;

(3)财产的保管人;

(4)其他应当记明的事项。

执行人员及保管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有《民事诉讼法》第224条规定的人员到场的,到场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09: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查封扣押相关文章
  • 什么是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的处理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什么是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的处理查封:对涉案人员的财物或场所就地封存的强制措施。扣押:公安机关为防止案件当事人处分、转移财产而对涉案财产采取的扣留、保管的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有关机关应当根据判决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进行处理。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上缴国库。一、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及其孳息的保管/返还/处理:1、公检法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A、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B、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新增规定]。2、任何单位/个人不
    2022-11-27
    186人看过
  • 查封扣押冻结是行政强制措施吗
    一、查封扣押冻结是行政强制措施吗查封扣押冻结是行政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这些:(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二、行政强制措施由什么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由行政机关设定,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第十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
    2023-04-25
    323人看过
  • 查封、扣押、冻结的法律文书及送达
    动产和不动产都可以适用这个解释,要用裁定,并送达双方。问题是如果没有送达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我们认为应当辩证理解:对找到财产但因找不到被执行人和成年家属等而不能直接送达的,如果一味强调送达就不符合实际。法院执行的是财产而不是人。我们要改变观念,执行财产没有必要一定要找到人,只要依照程序就可以产生效率,否则就要受制于被执行人,对申请人不利。所以送达的目的是告知而让双方知情,当然要尽量告知。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这也涉及刚才的问题,首先只是在第二款情况下即协助执行时才适用;二是裁定书的生效和查封行为生效是不一样的。解释要有基本理念,要有变通理解。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怎么处罚行为人犯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既遂,并且情节严重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
    2023-08-17
    429人看过
  • 2023减刑假释规定细则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2018减刑假释规定细则的详细内容是什么?为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程序,确保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合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对减刑、假释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二)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三)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四)对被判处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由罪
    2023-08-08
    317人看过
  • 法院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怎么办
    关于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一)查封、扣押、冻结的法律文书及送达:第一条。这种解释可以适用于动产和不动产,应该通过裁定交付给双方。问题是如果没有送达,是否有法律效力?我们认为应该辩证辩证地理解,如果我们找不到财产,但因为找不到遗嘱执行人和成年家庭成员而不能直接交付,如果我们强调交付不符合实际。法院执行的是财产而不是人。要改变观念,不需要找人执行财产,只要按照程序就能产生效率,否则会受到执行人的限制,对申请人不利。因此送达的目的是告知而让双方知道,当然要尽量告知。关于第一条第二款的最后一句话: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具有法律效力。这也涉及到刚才的问题。首先,只适用于第二种情况下的协助执行;第二,裁定的有效性和查封的有效性是不同的。解释要有基本的想法和灵活的理解。比如动产,只要查封裁定已经送达或者实际控制了财产,就认为查封有效,但是如果没有登记,就无法对抗第三方
    2023-08-18
    230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查封扣押冻结财产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的判刑为:行为人犯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既遂且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构成此罪,要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一、被执行人如何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被执行人存在下列情形会被追究刑事责任:1、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2、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3、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二、我国有单处罚金的犯罪吗有单处罚金的犯罪。包括故意毁坏财物罪、妨害公务罪、扰乱法庭秩序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和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以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包含的相关
    2023-03-07
    212人看过
  • 查封冻结扣押属于强制措施吗
    一、查封冻结扣押属于强制措施吗查封冻结扣押属于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这些:(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二、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行政强制措施,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一)种类行政强制措施包括:(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3)扣押财物;(4)冻结存款、汇款;(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二)一般程序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2)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3)出示执法身份证件;(4)通知当事人到场;(5)当场
    2023-06-16
    425人看过
  •  查封、冻结刑事案的规定
    在诉讼案件中,执法机关有权对与案件相关的资产采取查封、冻结等举措,以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同时避免被害人进一步遭受损失。但公安机关查封、冻结财产时,必须严格依法执行,不能随意使用权力。根据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查封、冻结涉案财产,应当为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预留必要的生活费和物品,与本案件无关的财物不得查封、冻结。在诉讼案件中,执法机关有权对与案件相关的资产采取查封、冻结等举措,以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同时避免被害人进一步遭受损失。但公安机关查封、冻结财产时,必须严格依法执行,不能随意使用权力。根据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查封、冻结涉案财产,应当为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预留必要的生活费和物品,与本案件无关的财物不得查封、冻结。 【素材】查封冻结权益:生活费与物品保障查封冻结权益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对被告的财产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生活费与物品保障是查封冻结权益的一种类型,指的是法院对被告的存款、汇款、债券、
    2023-08-21
    416人看过
  • 查封扣押程序规定
    法律综合知识
    查封扣押程序规定主要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物品需要实施查封、扣押的进行批准;工作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当场交付行政相对人查封、扣押决定书;对查封、扣押的财物,行政机关进行妥善保管;查封期限届满后,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决定的,被查封的物品视为解除查封;被扣押的物品,行政相对人有权要求退还。《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2024-04-16
    185人看过
  • 抵押车借款合同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1、借款人基本信息;2、借款事项;3、借款的支付及偿还;4、违约责任;5、抵押事项;6、抵押物事项;7、抵押物的保管;8、抵押物的处置;9、费用的承担;10、其他规定;11、合同生效时间;12、合同签订时间地点。借钱抵押车怎么打欠条借条:今借到某某人民币**元,借款人某某愿以车牌号****的**车(车型,什么牌子的)作为抵押,约定年月日还款,到期不还,某某可行使抵押权借款人:某某。大概内容是这样。但车辆抵押最好去车管所登记一下,要不然,不得对抗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
    2023-07-03
    272人看过
  • 查封扣押决定书需要包含哪些内容?
    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的事项如下: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3、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4、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5、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查封扣押决定书的相关程序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法机关实施查封、扣押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4)通知当事人到场;(四)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五)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六)制作现场笔录;(七)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八)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九)
    2023-07-07
    355人看过
  • 哪些财产不得冻结,不得查封,扣押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非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怎么判刑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的判刑为:行为人犯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既遂且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2023-08-04
    473人看过
  • 查封冻结期限的法律规定
    查封期限的法律规定是依据刑事诉讼法对于各类银行当中的账户,如果要进行查封冻结的话,不能够超过一年的期限查封,如果是不动产或者是其他财产权益的话,期限最长是不能够超过三年,当然这个时间的话都是可以申请延长的。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查封冻结额与诉讼标的额的限制是什么1、财产保全金额不得明显超出诉讼标的金额,否则,当事人可以书面要求解除超额部分保全措施,法院应该及时对超标的部分解除保全。2、财产保全的被申请人在案件审理中提出法院超标的财产保全,书面要求解除超额部分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及时告知申请人,询问申请人的意见并记明笔录,不能未经询问迳行作出认定。3、法院经审查认为确属超标的保全的,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
    2023-07-07
    151人看过
  • 犯罪构成要件的内容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犯罪构成要件是刑法规定的对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具有决定意义的而为诙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需的诸事实特征。即罪构成的要素。苏联、中国等国刑法理论中的概念。在大陆法系刑法中,无此概念,与此相类似的概念是犯罪成立要件,而犯罪成立要件与构成要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参见“犯罪成立要件”和“犯罪构成”。在英美法系刑法中,也无此概念,与此相类似的概念是犯罪要件,参见“犯罪要件”犯罪构成要件从不同角度说明行为对法益的侵犯性和行为人的罪过性的实质内容。如果某种因素不具有这种实质内容,就不可能被刑法规定为犯罪构成要件。犯罪构成要件是一种法律规定,而不是具体事实。最初的构成要件理论曾将符合法定构成要件的事实称为具体的构成要件,但当今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这种称谓混淆了法律规范与具体事实。以下所说的犯罪构成的具体要件或具体构成要件是指法律规定,而非具体事实。犯罪构成由一系列主客观要素所组成,其中的“要素”就是构成犯罪必需具
    2023-03-30
    295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机关采取的查封扣押,属于行政强制。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更多>

    #查封扣押
    相关咨询
    • 查封、扣押的冻结手续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八条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适当方式。 第九条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
    • 查封扣押冻结的规定文件情况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16
      第二十一条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 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查封、扣押的效力及于查封、扣押物的从物和天然孳息。 第二
    • 查封冻结扣押裁定书范本内容是什么?有什么根据?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27
      查封冻结扣押裁定书范本 ××××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执……号 申请执行人:×××,……。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执行人:×××,……。 …… (以上写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本院在执行×××与×××……(写明案由)一案中,经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审查封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程序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7
      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
    • 查封扣押冻结属于什么措施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26
      冻结属于司法机关采取的法律强制措施。在冻结期间内,财产所有人不能将该财产转让、设置抵押、办理过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