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亮剑》在线播放引纠纷四川网通侵权赔10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8:34:46 392 人看过

已在全国引起巨大反响的电视剧《亮剑》,因相关公司擅自在网上在线播放而在成都引发了信息网络传播侵权纠纷案。日前,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简称四川网通)侵犯了原告广东中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中凯公司)就该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判令未经原告公司许可,不得在其网站上向公众传播电视剧《亮剑》,并赔偿中凯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

原告中凯公司诉称,2006年12月5日,成都当地一公证处根据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使用公证员携带的手提电脑,在成都一网吧通过被告的在线网站进入该网站的在线宽带影院,搜索并点击亮剑,即可随机播放,公证处对此进行了证据保全,相关网页截图的左上方和下方还分别显示有被告网站的英文网址和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版权所有的字样。

原告认为,原告经授权于2006年6月4日至今年8月4日期间享有《亮剑》有线互联网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在线网站上向公众提供《亮剑》在线播放服务已构成侵权,故诉请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其经济损失15万元,并承担其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公证费500元、律师费5000元。

而被告对原告享有《亮剑》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并无异议,但其却辩称,其从未在其经营的网站上提供过在线播放《亮剑》的服务,而原告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上网的模拟效果,因此说原告提交的证据保全公证书的内容是不真实的,且对其主张的侵权赔偿数额也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故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请。

法院庭审查实,电视剧《亮剑》由沈阳军区电视艺术中心与海润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于2005年合作拍摄,2006年5月,艺术中心出具版权证明书,确认《亮剑》的著作权属于海润公司。就在当年,海润公司又出具授权书,将《亮剑》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家授予北京新华海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新华公司),并允许新华公司向第三方再授权。之后,新华公司与原告签订版权许可使用合同,将《亮剑》有线互联网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原告使用,授权性质为独家(但明确列名有五家公司仅能在其本网站内使用),同时原告还负责进行打击盗版,执行巡查、监控网络盗版情况的任务等,许可期间为2006年6月4日至2007年8月4日。

法院认为,依照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原告在许可期间,在约定的地域范围内就《亮剑》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享有专有使用权,该案争议的焦点应是四川网通在其经营的在线网站上是否提供了《亮剑》的在线播放服务。

庭审中,被告虽提供证据证明在真实网络环境下采用技术手段实现上网模拟效果的两种方式,可该两种方式均需修改用上网电脑本机的配置文件,其专家辅助人陈某也说明,除已提交的两种方式外,还可通过修改局域网服务器配置文件的方式实现上网模拟效果。但被告四川网通却未举证证明原告采用了上述技术手段。

而原告在通过公证保全证据上网时,使用的是公证员携带的手提电脑,从常理上讲这足以排除原告事先修改该电脑本机配置文件的可能性。上网的地点又是在网吧,网吧局域网服务器也并不在原告控制范围内,被告虽提出原告修改局域网服务器配置文件的主张却未提交相应证据,这种可能性依法也应排除。因此,通过相关证据可以认定四川网通在其经营的在线网站上提供了电视剧《亮剑》的在线播放服务。

由于四川网通未经原告许可,在其经营的在线网站上提供《亮剑》的在线播放服务,已侵犯原告就该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其应承担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因原告的实际损失难以计算,成都中院遂根据该案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作品类型及知名度、被告侵权行为的方式、影响范围、主观过错及原告合理开支5500元等因素,依法酌情确定赔偿金额为10万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05: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诉讼代理相关文章
  • 中国联通下载电视剧侵权赔偿34万
    中国法院网讯日前,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孝感分公司因构成对《小鱼儿与花无缺》电视连续剧著作权人的侵权,一审被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北京慈文影视公司经济损失费用合计34万元。2005年7月3日,原告慈文影视公司发现被告孝感联通公司的网站“影视剧场”上在线播放原告享有著作权的45集电视连续剧《小鱼儿与花无缺》,慈文影视公司申请湖北省应城市公证处办理了证据保全公证。经审查确认,此网站提供在线播放服务的涉案电视剧集与慈文影视公司拥有著作权的电视剧《小鱼儿与花无缺》相同,而慈文影视公司从未许可孝感联通公司通过互联网向公众传播上述作品。另外,根据到庭证人证言以及证人当庭提供的由被告孝感联通公司向公众散发的“中国联通小区宽带互联网宣传单”,(该宣传单上载明“最新精彩影片免费任你看www.xg165.com网站),还有孝感联通公司开具的“宽带月租使用费收据”两张,均能证实被告孝感联通公
    2023-06-08
    64人看过
  • 未经许可在线播放韩剧《宫S》网络公司被判侵权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原告广东中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中凯)诉被告北京卫达凯文上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卫达凯文)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法院认定被告在其经营的网吧在线播放韩剧《宫S》部分剧集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0元。原告广东中凯诉称,韩国电视连续剧《宫S》之著作权人系韩国MBC公司,韩国MBC公司曾将电视连续剧《宫S》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原告,并授权原告处理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电视连续剧《宫S》盗版行为,故原告在中国大陆地区对电视连续剧《宫S》享有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卫达凯文未经原告许可,即在其经营的网吧向上网者提供电视连续剧《宫S》的在线播放服务,此举已侵犯原告对电视连续剧《宫S》所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故诉至法院,要求卫达凯文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律师费1800元、公证费1000元和交通住宿费2000元。被告卫达凯文辩称,广
    2023-06-08
    134人看过
  • 《疯狂的赛车》在线播放涉嫌侵权惹纠纷
    日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网络在线播放《疯狂的赛车》引发的著作权纠纷案件。原告乐试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乐试网公司)认为北京华网汇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天天宽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授权,私自提供《疯狂的赛车》的网络在线播放,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将两公司诉至法院。乐试网公司诉称,经电影《疯狂的赛车》著作权人授权,在2009年2月25日至2014年2月24日期间,其公司在大陆地区拥有该片的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2009年6月,乐试网公司发现二被告在其经营的网站上提供该片的在线播放,并在播放页面植入了大量广告,乐试网公司随即进行了证据保全公证。原告认为,两被告未经许可擅自将该片通过互联网进行传播,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其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严重扰乱了该片正常的市场发行秩序,故诉至法院,要求两公司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和维权费用共计5万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23-06-08
    278人看过
  • 电视剧《梦里花落知多少》摄制方告网络播放者侵权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北京中联传动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诉北京瑞奥视科技有限公司、运城市阳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犯电视连续剧《梦里花落知多少》著作权纠纷一案。原告诉称,其与江苏天地纵横影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摄制了电视连续剧《梦里花落知多少》,其是该剧的著作权人之一。经其他共同权利人授权,原告公司有权对侵犯该电视剧著作权的行为提起诉讼。两被告未经许可在网络上擅自传播该电视剧,给原告造成严重损失。现要求两被告停止侵权、公开致歉、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
    2023-04-26
    160人看过
  • 电视剧《我的兄弟叫顺溜》引发著作权纠纷
    未经许可在线播放、提供下载热播电视剧《我的兄弟叫顺溜》,上海激动网络有限公司分别将北京时越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两起侵犯案。原告诉称,他们发现自己巨资购买的享有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并正在中央电视台热播的电视剧《我的兄弟叫顺溜》分别在二被告所属网站上向公众提供在线播放、下载服务,二被告的行为未经原告授权并进行获利,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并给原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2023-06-08
    246人看过
  • 电视台播放电视剧是取得著作权人许可的吗
    1、电视台播放电视剧是需要取得著作权人许可的。2、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3、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律师补充:1、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2、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3、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法律依
    2023-05-06
    130人看过
  • 热播剧《士兵突击》引发著作权纠纷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中国三环音像社诉被告酷溜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原告诉称,电视连续剧《士兵突击》由八一电影制片厂联合成都军区电视艺术中心等单位摄制而成,并于2006年11月27日取得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艺术局核发的《国产剧时间发行许可证》。此后,原告根据该剧各著作权人的授权,独家取得了该剧的相关著作权利。2007年8月间,原告发现被告在其网站中,未经原告许可,以专题形式完整播放了该剧,而原告对此事前完全不知情。原告认为,被告在其网站上播放该剧,应当依法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向著作权人支付使用报酬。特别是在剧中已经明确著作权人的前提下,被告有能力洽商著作权的问题,却故意不为之,其行为属于恶意侵权,其结果严重损害了原告对该剧享有的著作权利。据此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损失人民币30万元。目前,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2023-06-08
    215人看过
  • 翻拍电视剧侵权吗
    翻拍别人的视频内容是不是侵权,要依据翻拍目的而定,例如只是供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的,不侵犯著作权,如果用于盈利的,一般会侵犯著作权。相关法律规定《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
    2023-04-13
    123人看过
  • 电影《爱情呼叫转移》网络播放引发著作权纠纷
    因北京广视通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未经授权擅自播放电影《爱情呼叫转移》,上海优度宽带科技有限公司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人民币23万元。11月13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原告诉称,原告发现被告在其经营的网站上向公众提供电影《爱情呼叫转移》的在线服务。原告认为,被告网站提供在线播放服务的涉案电影,系与原告拥有著作权的电影作品《爱情呼叫转移》相同,二原告从未许可被告通过互联网向公众传播上述作品。原告认为,被告未经授权在网络上非法传播原告享有著作权的电影,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人民币23万元。目前,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2023-06-08
    95人看过
  • 未经许可网站在线播放电影《长恨歌》被判侵权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原告广东中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捷报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法院认定被告在其经营的网站在线播放电影《长恨歌》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000元。原告广东中凯诉称,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以下简称文新集团)、上海电影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上影集团)、上海海润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影视)和香港成龙英皇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龙英皇)系电影《长恨歌》之著作权人,且文新集团、上影集团、海润影视和成龙英皇共同授权上影集团代表电影《长恨歌》的所有著作权人签署相关合约,后上影集团将电影《长恨歌》在中国大陆地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占性地授予原告,故原告在中国大陆地区对电影《长恨歌》享有独占性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即在其经营的网址为www.jeboo.com的捷报网向网络用户提供在线播放电影《长恨歌》的服务,其此举已侵犯
    2023-06-08
    154人看过
  • 上海:一网站擅自在线播放电影被判赔12万元
    上海一家网络公司擅自在线提供电影《自娱自乐》进行播放,被影片的权利人告上法庭。日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上海森蓝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上海新生代影视合作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2万元。电影《自娱自乐》由上海新生代影视合作公司、上海电影集团公司上海电影制片厂和香港银都机构有限公司联合出品和摄制。2004年6月21日,此片获广电总局颁发的公映许可。同年11月,上海新生代影视合作公司发现,一个网址为vod.gamesoft.com.cn的网站上正在以付费在线播放的方式向公众提供这部影片,于是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网站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上海森蓝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赔偿。上海市二中院审理后认为,原告上海新生代影视合作公司与上海电影集团公司上海电影制片厂和香港银都机构有限公司联合出品和摄制了《自娱自乐》,因此,它们共同享有《自娱自乐》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由于被告上海森蓝互联
    2023-06-07
    403人看过
  • 电视剧直播是否违法?
    侵犯了著作权。侵犯该种权利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电视台向制片人购买了该电视剧的出版发行权,以求通过播放该电视作品来获取一定的收益,然而在网上泄露电视剧未播放内容的行为,必然会导致电视台利益的损害,电视台方面也可以对侵权人提起诉讼。庭审直播的规定1.人民法院通过电视、互联网或者其他公共传媒系统对公开开庭审理案件的庭审过程进行图文、音频、视频的直播、录播,应当遵循依法、真实、规范的原则。2.人民法院可以选择公众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具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公开审理的案件进行庭审直播、录播。《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
    2023-07-13
    382人看过
  • 是投资?还是借贷?拍电视剧引发合同纠纷
    昆明百大集团投资了25万元拍摄电视剧,后因该剧没有发行,拍摄方云南文化传播公司也未将投资款返还给百大集团。无奈之下,百大集团只得到法院讨个说法。近日,法院判决驳回昆百大的诉讼请求,原因是投资关系非借款关系,投资方应承担出资风险。1997年7月28日,昆明百货大楼集团与云南文化传播公司订立了一份协议,约定百大集团出资25万元,与文化传播公司共同合作拍摄电视连续剧《追捕爆炸犯》,该剧自发行3月整,文化传播公司保证百大集团全额收回投资。协议中双方还约定电视剧播映后,百大集团享有50%的利润分成,享有对电视剧的后期制作、财务开支及投资回报进行监督的权利。同日,百大集团将25万元划付至文化传播公司。此后,该剧一直未发行,百大集团先后两次向文化传播公司要求返还投资款25万,均遭拒绝。今年6月10日,百大集团以文化传播公司未归还借款为由,将该公司诉至法院。庭审中,文化传播公司辩称:公司与原告订立的是投资
    2023-04-23
    123人看过
  • 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侵权吗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否则,可能构成侵权。《著作权法》第四十二条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第四十四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023-06-13
    226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代理时候,又有两种授权状态,分别是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代理人可对涉及你的重大权益的事项作主,一般授权就是当... 更多>

    #诉讼代理
    相关咨询
    • 在B站上传电视剧侵权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3-11
      在B站上传电视剧是否侵权,要看情况。如果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上传,并且具有营利目的的,是侵权。 但如果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相应许可使用费的,不是侵权行为。
    • 截取15秒电视片段网络播放侵权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04
      只要是不涉及商业性质带盈利目的的行为一般都是不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所以如果只是单纯的上传而不涉及其他的话是不算侵权的。 著作权侵权是指一切违反著作权法侵害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的行为。具体说来,凡行为人实施了《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所规定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造成财产或非财产损失,都属于对著作权的侵权。
    • 网络电视剧集资源传播违法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22
      法律分析:违法,在我国传播盗版电视本身是属于侵权的行为,但是一般情况下,只要不将盗版的电视资源进行贩卖,一般即使被发现也并不属于犯罪。如果是贩卖盗版资源,盗版行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要依据法律追究侵权者的刑事责任。
    • 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侵权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04
      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如果支付了报酬不是侵权,未支付报酬可能构成侵权。
    • 电视剧版权纠纷怎么进行调解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21
      电视剧版权纠纷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电视剧版权是一种著作权,当事人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只有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才可以提起诉讼,这也是最终解决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