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流通拷问证券监管与司法公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11:54:43 216 人看过

如果实现全流通,股票市场至少可能发生以下两种新情况:其一,大股东成为天然的“庄家”,利用内幕信息高抛低吸,盘剥中小股东,或大股东在骗局未暴露之前大规模套现,然后一走了之,让中小股东深陷其中;其二,如果原股东大比例减持,“庄家”很容易成为公司的实质性控股股东。他们一般握有相当比例的筹码,有能力直接胁迫管理层配合二级市场操作,使公司行为严重短期化。在即将到来的全流通时代,大股东将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关心股价,但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真的就从此一致了吗?事情并非想象的那么简单。中国股市实现全流通后,不仅国有股股东虚位和一股独大的现象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而且大股东操纵二级市场股价的强烈冲动可能会成为监管部门新的梦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5: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控股股东相关文章
  • 公司债券的监管原则
    我国公司债券市场的监管规则体系比较健全,在法律层面,有《公司法》和《证券法》。在行政规章层面,2015年1月证监会修订发布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配套的,证监会还制定了多项规范性文件,包括《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4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8号——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补充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9号——公司债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披露的补充规定》。此外,针对部分特殊债券品种,证监会还专门制定了相关规则,如:《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
    2023-04-06
    118人看过
  • 债券投资中要正视风险测量与监管,确保投资安全
    与会者认为,机构投资者在债券市场投资中如何正确测量风险并对风险进行监管和控制,以寻求风险与收益的平衡,确保投资安全极为重要。国际上通常采用三种测量债券市场风险的方法,即灵敏度方法、VAR方法、压力试验方法。与会者指出,掌握控制债券市场投资风险的基本方法最为重要。一要从债券业务组织架构上,设置业务前台、中台、后台。二要从债券账户上进行细分为投资类账户、中间账户和交易类账户,并进行严格控制。三要从债券业务的绩效评价上,综合考虑收益与风险。四要从系统建设上,建立债券业务风险管理系统,要有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支持实时、批量处理和日间数据采集。一、货币市场基金与其他形式的投资品种相比,具有如下基本特征:1、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专门以货币市场工具为投资组合对象的开放式投资基金,收益较为稳定,风险相对较小。货币市场基金有着共同投资基金的一般组织形式与基本特点,但货币市场基金是专以货币市场工具为投资对象的投资
    2023-04-10
    59人看过
  • 依法谁来监管公司债券的发行?
    为防止金融危机的发生,我国还制定了一套完善的债券发行监督管理制度。发行债券时,由哪些部门负责监督管理?以下是对谁监管公司债券发行问题的详细回答。
    2023-05-07
    317人看过
  •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
    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2号——《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第五十一条的适用《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以下简称《高管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证券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不能履行职务或者缺位时,公司可以按公司章程等规定临时决定符合第八条规定的人员代为履行职务,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及注册地派出机构报告。公司决定的人员不符合条件的,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可以责令公司限期另行决定代为履行职务的人员,并责令原代为履行职务人员停止履行职务。代为履行职务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公司应当在6个月内选聘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对本条的适用问题现作如下规定:一、证券公司董事长或者总经理不能履行职务或者缺位,是指出现下列特殊情形:1、因生病或遭遇意外事件等原因丧失行为能力;2、死亡;3、失踪;3、被暂停职务;4、因协助司法、行政等
    2023-04-24
    194人看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份类别变更有关问题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证监市场字[2000]14号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为规范上市公司股份类别变更涉及的有关证券登记业务,配合证券市各项改革措施的实施,现将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份中涉及国有股权转让后变更登记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在国有法人之间的,转让后的股份类别仍然登记为国有股权;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转让行为,受让方为非国有法人(包括非国有控股企业)或其他投资者的,其受让的股权可以登记为其他非流通股份:(一)出让方取得财政部书面批准的;(二)因法院终审裁决而被执行的;(三)由法院主持或授权拍卖的;(四)自本通知发布后,财政部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更作出专门规定,出让方依据其规定办理相关事项的。以上规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证监市场字[2000]8号文有关条款与本通知不一致时,按本通知执行。2000年8月16日
    2023-04-29
    488人看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配股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行部门:中国证监会发行编号:为规范向原股东配售、发行股票(以下简称配售)的行为,我们对配售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将修改后的配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1。上市公司配股条件:(1)上市公司必须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管理等方面进行财务分离,确保人员的独立性,上市公司的资产完整性和财务独立性(二)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并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进行了修改(三)配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四)本次发行的股票已全部募集,募集资金使用效果良好。本次发行与上一次发行间隔超过一个完整会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5)上市时间超过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最近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超过10%;上市期限不足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按照上市后完整会计年度的平均数计算;属于农业、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高新技术等国家重点扶持产业的,净资产收益率可以略低,但不得低于9%
    2023-05-02
    350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 更多>

    #控股股东
    相关咨询
    • 滥用管理公司与证券职权罪(刑法修正案)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10
      涉嫌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案:1、工商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设立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注册申请、违法许可、注册、严重扰乱市场秩序2、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违法许可、严重损害公众利益、严重扰乱金融秩序3、工商管理部门、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设立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注册申请或股票发行、上市申请、违法许可、严重扰乱金融秩序3、工商管理部门、金融证券管
    • 证券公司与客户经理是正式员工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13
      和证券公司签劳动合同的客户经理岗位是公司的正式员工。 一、一般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后,合同上都会对员工的工作岗位、工资构成、工资发放时间等做约定,作为客户经理是属于公司的正式员工。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如何处理滥用公司职权与证券行业监管职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零三条【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证券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10
      期货借入次级债务的,可以在计算净资本时将所借入的次级债务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净资本,具体计入比例由中国XX根据债务的到期期限和公司财务状况确定。
    • 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7
      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监管,提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专业素质,保障证券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行政许可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监管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