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给定犯罪的到检察院会无罪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8:11:36 156 人看过

一、公安机关给定犯罪的到检察院会无罪吗

1、案件移送检察院后,如果审查起诉时发现犯罪事实不成立的,是可以无罪释放的,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依法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法定不起诉的条件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进了检察院没有无罪释放的情况吗?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嫌疑人有无罪证据,可以向检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提供无罪证据或者申诉。实际上,检察院批准逮捕了,并不是就会判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还有三个可能:检察院批捕后证据不足退回公安局补充材料;检察院批捕后向法院提起公诉,最后法院认为证据不足,驳回起诉或者判定无罪释放;检察院批捕后向法院提起公诉,最后法院判决有罪。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第八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九十条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需要明确的是,对于案件到了检察院进行处理的时候,是并没有经过司法判决的,对于检察院审查起诉的相关情况应当属于审查起诉阶段,是需要对相关犯罪事实进行认定后进行处理的,具体情况下对于相关情况判罚还需要结合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进行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0日 11: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监视居住相关文章
  • 检察院给共同犯罪定主从犯吗
    1、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对于认罪认罚的案件,会提出量刑建议,所以可以给认定主从犯的建议,但确定主犯还是从犯,最终由人民法院认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4、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5、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一、我国签了认罪认罚就代表要起诉吗犯罪嫌疑人向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的,如果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2023-06-27
    336人看过
  • 检察院取保后被判无罪的机会
    一、取保候审有没有可能判无罪的?如果本身就没有犯罪,肯定是会判无罪的。1.取保候审一般是指对犯罪较轻的罪犯,最高量刑不超过三年,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能判处拘役或缓刑的罪犯,才可以使用取保候审强制措施。2.取保候审也可能对犯罪积极参加但不确定就是犯罪的人,也可以临时关押进行调查,关押期限已满,就会取保候审,做到随传随到,若确实不构成犯罪,便会解除取保候审,无罪释放。若已构成犯罪,便会再次关押,或到法院宣布缓刑。二、刑拘取保候审条件最新规定是什么?对于可能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的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1.《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
    2023-03-24
    244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由公安机关管辖还是检察院
    一、职务侵占罪由公安机关管辖还是检察院职务侵占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并不是国家安机关工作人员,因此具体由犯罪地所在的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如果由嫌疑人居住地更合适的,可以由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一)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1、犯罪行为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2、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使用地、销售地等。(二)刑事犯罪报案的地点,主要是管辖权的问题,而刑事犯罪的管辖权是有很多规定的:1、一般的刑事案件是有公安机关管辖;2、而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立案;3、对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的,由检察机关负责立案。二、职务侵占犯罪如何认定?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职权,是指本人职务、岗位范围内的权力,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务或岗位上的权
    2023-06-16
    402人看过
  • 预备犯罪能到检察院吗
    看情况。对于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的,被害人如果认为对被不起诉人的行为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人民检察院不起诉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从收到人民检察院送达的不起诉决定书的那天算起7天以内向送达不起诉决定书的人民检察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人民检察院对这个案件提起公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对于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没有逮捕必要,或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不需要或不能逮捕的,检察院都会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从而坚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不(予)批准逮捕一般有三种原因:不构成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除了第一种情况外,其他情况都有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
    2023-06-18
    173人看过
  • 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会影响检察院的执行吗
    一、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会影响检察院的执行吗?逮捕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一)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逮捕由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由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要经过哪些程序(一)提请、批准逮捕1、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可见,公安机关需要逮捕时,应当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报批逮捕,并移送提请批准逮捕书和案卷材料、证据。提请批准逮捕书应当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民
    2023-03-08
    310人看过
  • 检察院逮捕后公安局会扣押犯罪嫌疑人吗
    在一般情况下,公安局办理了取保候审的,检察院不会再逮捕,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或者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依然会被检察院批捕。一、从犯如何保释保释也就是取保候审,根据法律规定,累犯是不能取保候审的,除非有法定可以取保的情形。《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一条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第八十二条: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
    2023-06-25
    236人看过
  • 公安机关录了口供检察院还会录口供吗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嫌疑人进行讯问后录了口供的,将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后,检察机关认为需要继续侦查的,是可以讯问嫌疑人录口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査。人民检察院经审査,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査,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査起诉期限。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
    2023-06-14
    496人看过
  • 检察院会到公安局录口供吗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嫌疑人进行讯问后录了口供的,将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后,检察机关认为需要继续侦查的,是可以讯问嫌疑人录口供的。一、刑事诉讼法审讯程序是什么刑事诉讼法审讯程序为:1、保证讯问(审讯)质量,讯问(审讯)犯罪嫌疑人必须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负责。2、传唤讯问(审讯),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审讯),但是应当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3、侦查人员在讯问(审讯)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审讯)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4、讯问(审讯)聋、哑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5、制作讯问(审讯)笔录,笔录应当如实记载提问、回答和其他在场人的情况。6、讯问(审讯)录音录像,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7、讯问(审讯)犯罪嫌疑人
    2023-02-27
    484人看过
  • 公安机关与检察院的投案选择
    自首可以去公安局或检察院,二者都属于公安机关。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犯罪嫌疑人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属于自首。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但部分犯人自首后依然有判处死刑的可能。自首是从轻还是减轻刑罚自首是从轻、减轻刑罚都是有可能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2023-07-08
    160人看过
  • 妨害作证罪立案检察机关还是公安机关?
    我们生活中如果遇到打官司的时候,证人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有的时候证人也会受到各种利益的诱惑,驱使着他做假证。这种情况就属于妨害作证罪。我们对于妨害作证罪还是有一定的了解的,那么妨害作证罪立案检察机关还是公安机关呢?(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刑事案件应当一律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律另有规定的有:(1)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不需要经过侦查的自诉案件;(2)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3)由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4)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间谍案;(5)由监狱立案侦查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1、贪污贿赂犯罪。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下列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
    2023-06-26
    419人看过
  • 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一般多长时间到法院
    公安机关移交检察院,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一、刑事案件由谁起诉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检察院来起诉。一般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如果是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二、刑事拘留后移送审查起诉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刑
    2023-06-23
    93人看过
  • 什么是公安机关、检察院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1款规定: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侦查是刑事诉讼的一个基本的、独立的诉讼阶段,是公诉案件的必经程序。公诉案件只有经过侦查,才能决定是否进行起诉和审判。因此,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侦查的目的是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侦查也是一种调查,但它既不同于行政调查和一般的社会调查,也不同于其他诉讼调查,如人民法院在办案过程中的调查等。它是刑事案件立案后,由侦查机关进行的旨在查明案情、查获犯罪嫌疑人并收集各种证据,确定对犯罪嫌疑人是否起诉的准备活动。对侦查的概念,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1.侦查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其他具有侦查职能的机关或部门的专门职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进行侦查的机关和部门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2023-03-15
    114人看过
  • 逮捕是检察院还是公安机关
    由检察院批捕,公安机关实行逮捕行动。目前在我国只有检察院享有批捕权,公安机关不具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逮捕或者检察院对自侦案件的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检察院批准。一、批捕与逮捕区别批捕,是由人民检察院根据嫌疑人已查清的犯罪事实,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而做出的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是由公安机关依据人民检察院做出的批捕决定,对嫌疑人实施收监等待公诉的具体行为。批捕是决定,逮捕是执行。批捕决定向公安机关发出,执行逮捕针对嫌疑人。二、刑事犯罪检察院批捕后还需要什么程序刑事犯罪检察院批捕后还需要的程序如下:1、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3、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4、人民检察院作出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5、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检察院不批捕后的程序如下:1、对于不批
    2023-03-30
    68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区别
    检察院与公安局的区别:1.概念不同: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公安局是治安维护社会管理机关,是国家的治安保卫机关,是行政机关,是政府的组成部门。2.职责不同:检察院负责案件起诉和对案件诉讼过程中的监督,除普通刑事案件外检察院还负责贪污贿赂渎职侵权之类的案件,公安局负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户籍、出入境等工作一、公安机关各部门的职责公安局的职能部门:直辖市公安局、省会城市公安局、地级市公安局、县级公安局,除县级公安局外,前几者均可按城市的区下分区分局。特定公安局一般受所在地政府领导、受上级公安厅、局指导。公安机关的最高部门是公安部,指导全国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级公安局。受所在地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双重领导。公安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
    2023-03-03
    205人看过
换一批
#取保候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 更多>

    #监视居住
    相关咨询
    • 检察院改罪名需要退回公安机关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18
      检察院改罪名不一定需要退回公安机关。既可以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也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般情况下,检察院改罪名属于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 寻衅滋事罪已到检察院, 公安机关要求把案子移交法院, 检察院会怎样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28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轻伤,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留有案底的,法院在量刑时会酌定考虑。这个案件也有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能性,这个要看侦查机关的侦破思路及当时的具体案件情况,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情况下,也是可以构成轻伤的,只不过这种情况下的处罚是要重于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力度。而且,如果罪名是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情况下,双方可以调解,
    • 公安机关移交检察院后, 检察院还立案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6
      检察院仍然需要立案的对于刑事案件,立案是进行刑事侦查、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前提条件,对于由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虽然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但在移送检察院后,如果经检察院审查,属于其管辖的,应该由检察院自行决定予以立案,再由检察院侦查部门开展刑事侦查工作《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一百八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制作立案报告书,经检察长
    •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冻结犯罪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5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是侦查犯罪的重要措施,是打击犯罪的有效手段。侦查犯罪的需要是指:(1)所要查询、冻结的存款、汇款必须与犯罪嫌疑人及犯罪有关,包括与涉嫌的犯罪有牵连的人的存款、汇款。(2)为了防止转移赃款,挽回或减少损失,需要查询、冻
    • 如果法院判无罪检察院和公安局有关系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29
      一审判无罪的,法院应该在宣判后立即将被告人释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如果被告人在押的,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释放,与检察院是否进行抗诉无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被告人在押的,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