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纠纷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16:02:05 408 人看过

一、留取证据

1、当疑似输血、输液造成医疗损害时,应及时留存相应的输血袋、输液袋等物品,并要求医院立即封存。

2、复印封存病历(封存之前可以要求先行复印,以便在之后的调解诉讼中能做到心中有数);

3、依据法律的规定,患方及家属只能复印客观病历,而不能复印主观病历。因此,此时无法复印主观病历时,不应强求,因为在鉴定时,主观病历和客观病历都会交予鉴定专家进行鉴定。更不要在此时发生冲突。

二、封存病历时,注意事项

1、医患双方共同清点需封存的资料,并记载制作封存清单。清单完毕后,用订书钉将封存病历装订(避免之后被替换);

2、首先,检查档案袋是否完好无损;

3、确认档案袋完好无损后,将需要封存的病历放入,并贴上封条;(此时应注意,贴封条时,特别关注档案袋能拆开的地方,一般是在档案袋的上下左右都贴上封条,保证封存件无法提前开启)

4、待封条胶水干后,再进行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应在封条边缘处;

三、封存件的保管问题

依据法律规定,封存的资料应由医疗机构保管;

1、但是,在现实中往往出现患者及家属不信任医院,而坚决要求自己保管封存件,从而出现冲突。此时,若医院同意则可;若医院不同意时,为避免矛盾激化,可以提出由双方共同信任的第三方保管(如卫生局、公安机关等);

2、无论何方保管,保管方必须向对方出具封存清单和保管约定。

四、仔细研读手中的资料,准备与医院沟通调解

1、目前医疗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是过错原则和过错推定(仅3种情形)原则,而确定医疗机构是否有过错,主要是通过鉴定来确定,鉴定时主要的依据又是各种医学常规、操作规程以及教科书等。因此,尽可能的根据手中现有资料找出医院存在的过错。

2、从哪些方面找医院存在的过错和不足呢?

如:诊断是否正确、依据是否充分、告知是否充分、是否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治疗方式选取是否恰当、是否是对患者最小损害、治疗过错中是否依据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出现医疗损害后的处置是否及时恰当、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18: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医疗纠纷精神损害抚慰金怎么算?
    一、医疗纠纷精神损害抚慰金怎么算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患者因医疗事故承受精神创伤而应获得的以货币方式支付的精神补偿,是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一种重要方式。2、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患者死亡,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主体为患者家属;如果患者残疾,该项赔偿的请求主体应为患者本人,而其家属无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精神损害抚慰金并不是对每一例都计算为6年、3年。更不是对死者的每一个近亲属都要计算一笔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计算年限时,可根据患者原有疾病状况、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对残疾者也可掌握在一至四级伤残赔偿3年、五至八级伤残赔偿2年、九至十级伤残赔偿1年的原则。4、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
    2023-04-19
    258人看过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是医疗事故吗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不是医疗事故,二者在以下方面存在差异:1、性质:医疗事故鉴定属于行政范畴;医疗损害的提法属于民事纠纷范畴;2、程度:即使最低级别的医疗事故也是有一定的标准的,也就是说构成医疗事故就一定存在医疗损害,但是存在医疗损害的却不一定能够构成医疗事故。3、鉴定机构:医疗事故鉴定是由各个地方的医学会来完成的;医疗损害鉴定是社会鉴定机构完成,可以跨省委托鉴定。4、后果:构成医疗事故的案件,医方不仅要进行赔偿,还要负上相应的行政责任;医疗损害医方仅需要付赔偿责任,但是现在很多医院只要是医生有相关的案件,都会影响医生职称的评定,升职位等等。一、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与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的区别1、在法律适用方面。医疗损害赔偿案件要适用《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则要适用《医疗事故
    2023-03-03
    251人看过
  • 什么是医疗纠纷?医疗纠纷处理途径
    发生医疗纠纷后,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部报告。不报告者将承担一切可能的后果。对因医疗问题引起的纠纷,科室应先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控制局面,争取在科室内部解决,防止矛盾激化,接待病人及其家属,认真听取病人的意见,并根据患者的意见解释相关问题。如果患者能接受争议,投诉将终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一、医疗事故仲裁机构是什么医疗事故仲裁机构是专业的仲裁机构,主要是处理相关医疗方面的纠纷。对医疗事故纠纷仲裁机构的要求是必须是具有环境当中所规定的专业的仲裁机构才能够对此进行一定的处理。1、医疗纠纷发生后,当事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应积极做好解释工作,以利纠纷及时解决。当患者或家属不能理解或接受时,当事人可以自愿填写医疗纠纷处理委托书,科主任签署意见,委托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处理。2
    2023-03-07
    435人看过
  • 医疗纠纷医疗损害医疗事故是一样的吗
    医疗纠纷医疗损害医疗事故是不一样的;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医疗损害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医疗过失行为对病人所产生的不利的事实。一般医疗损害直接表现为患者的死亡、残疾、组织器官的损伤及健康状况相对于诊疗前有所恶化等情形,是对患者生命健康权及身体权的侵害。此外还可表现为对患者隐私权、名誉权的损害,甚至给患者带来财产上和精神上的损害。其
    2023-02-28
    177人看过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是不是民事纠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属于民事责任,且属于过错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一、医疗损害能获得哪些赔偿?医疗损害能获得的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根据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二、医生误诊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若医生有明显的误诊,那么医生是属于有过错的行为,因误诊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应由医疗机构承担。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的损害是属于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赔偿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另外,医务人员因未尽到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等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不是说医疗事故要赔偿的医院才赔偿吗并不是只有构成医疗事故医院才会赔偿的,若医院因
    2023-02-04
    291人看过
  • 避免伤医辱医,减少医疗损害纠纷
    近期,各地伤医辱医事件此起彼伏。弥漫的暴戾之气,既伤害了医务人员的感情,也令社会各界深感忧虑。在全世界,医生都是一个神圣的职业,因为医生是生命的保护神,理应受到最高礼遇。有一位中国医生在美国进修,开车时误闯红灯,被警察拦下。当警察看到他的胸牌时,立即予以放行,并告诉他先去上班,不能耽误救人。但是,等他下班后,警察会到医院门口再开罚单。这个故事,从侧面反映了美国人对医生的尊重。一个社会对医生的态度,体现了对生命的态度。尊重医生,就是尊重生命。有人说,当你生命垂危时,在所有认识和不认识的人中,医生是最希望你活下来的人。因为医生最大的快乐就是治病救人,没有一个医生想把病人治坏治死。而在全球医生中,中国医生是最能吃苦的群体。我国的标准工时为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最新发布的《中国医师执业状况白皮书》显示,医师的工作压力主要来源于工作量特别大。52.72%的医师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在40—
    2023-06-08
    346人看过
  • 医疗损害伤残鉴定划分几个级别,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一、医疗损害伤残鉴定划分几个级别《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1、出现医患纠纷,经科内解释患方不能接受的,应告知患方到投诉接待办反映情况,投诉接待办负责接待来访者,耐心听取患方意见,详细记录纠纷经过。2、事实经过明确,医方行为未有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及诊疗常规的,相关工作人员予以解释,事实经过不清及医患双方存有争议的,向相关科室发放医疗纠纷调查表。3、相关科室接到医疗纠纷调查表后必须认真调查分析,将结果反馈回投诉接待办。4、投诉接待办将调查结果上报,经院专家委员会讨论分析。5、投诉
    2023-06-17
    52人看过
  • 医疗纠纷中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发生医疗纠纷怎么办
    一、医疗纠纷中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医疗纠纷中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是: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二、发生医疗纠纷怎么办发生医疗纠纷可以找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者向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可以在受理前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三、出现医疗事故,院方应当赔偿哪些费用出现医疗事故,院方应当赔偿以下种类的费用: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
    2023-04-10
    315人看过
  • 处理医疗纠纷怎么谈判
    一、处理医疗纠纷谈判技巧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处理医疗事故要经过,医疗机构的申请或患者的报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再次鉴定的申请,申请卫生行政主管机关处理或向法院起诉,调解,裁决或判决等比较复杂的过程。所以当医疗事故发生时,医患双方都应当积极协调、稳妥地处理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也是主张协商解决。协商处理医疗事故最关键过程是谈判,这种谈判涉及到医学、法律、社会学等相关因素,运用、平衡这些因素需要经验和智慧。医院是医疗的专业单位,或许不缺少这种经验和智慧,而患者方面往往缺少这方面的经验和智慧,更不要说技巧。恰好此前笔者曾在金虎论坛法律咨询版回答过一位患者方面网友咨询,现在将这一咨询回帖奉献出来。其实笔者没有真正参加过处理医疗事故的谈判,本文只是从一般商务谈判中总结出来的技巧,仅供大家参考:1、认真地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因为
    2023-02-28
    193人看过
  • 医疗损害与医疗事故纠纷的差别是什么?
    医疗损害与医疗事故纠纷是有很大区别的,他们在法律诉讼适用方面、鉴定类别、赔偿项目和赔偿金额都存在着差异。1、法律适用方面的差异。审理“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的法规文件,主要从医疗行政层面进行处理;而审理“医疗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则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层面进行处理。2、鉴定类别方面的差异。“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一律需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须委托医学会组织专家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是一种硬性要求;而“医疗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对司法鉴定没有硬性要求,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可以进行司法鉴定。3、赔偿项目方面的差异。“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伤残损害赔偿金等11项,但没有“死亡赔偿金”。而一般医疗人身损害赔偿包括12项,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相比,增加了“死亡赔偿金”
    2023-03-21
    495人看过
  • 医疗损害纠纷属于侵权吗
    医疗损害纠纷属于侵权。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何对医疗损害纠纷进行调解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处理方式: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患者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若无法证明的,可以申请鉴定,由法院根据鉴定结果予以裁判。《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条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
    2023-08-14
    122人看过
  • 什么是不当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目前审理医疗纠纷通常所使用的案由,即《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确定的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和各地法院自行较多使用的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过失行为赔偿、医疗损害赔偿等,但细细分析之,都不够准确。医疗事故是引起医疗纠纷和医疗损害赔偿的一种原因,但绝非唯一的原因;许多并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故意行为(包括非法行医行为)、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机构无过错但不能免责的行为以及医生违反告知义务并造成患者不当医疗损害的行为等都给患者造成了不当医疗损害的不良后果,并因此可能要对患者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可见,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只是各种医疗纠纷赔偿中的一种或一类,用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作为案由并统称范围极广的医疗纠纷损害赔偿有失偏颇,且容易引起人们的误解(使人们误以为只有构成医疗事故才能请求损害赔偿),从而不利于保护作为弱者的患者合法权益。同样,用医疗过失行为赔偿作为医疗纠纷的统一案由也多有不妥。尽管医疗过失行为从广
    2023-06-08
    259人看过
  • 医疗侵权损害责任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医疗纠纷损害怎么起诉
    一、医疗侵权损害责任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医疗侵权损害责任存在的问题包括:1.医疗事故侵权与非医疗事故侵权的划分在司法实践中,医疗纠纷大多数是由医疗事故而引起的侵权纠纷,但是也有很多是由非医疗事故引起的一般侵权纠纷,所以需要对医疗事故侵权和非医疗事故侵权进行详细的划分。2.医方对患者的过度医疗面对医方,患者始终是处于弱势的地位。即使患者的法律意识很强,也不能清楚的分辨医方的医疗行为是否适当。比如现在医院常常发生的对患者诱骗检查、开处较贵的药物、夸大病情、无病而治以及强制检查等。无形中增加了患者的经济支出。3.医疗事故鉴定过于行政化在司法实践中,医疗事故的鉴定单位往往是有有关部门指派当地的鉴定机构进行,比如地方的红十字会等卫生行政单位。而这些鉴定机构以及医疗机构都同属于当地卫生局的管辖。官化现象非常严重,容易受到行政干预,不利于鉴定工作的公正性。所以,对于医疗事故的鉴定,实践中存在着很大的漏洞。二
    2023-04-01
    420人看过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的联系和区别
    一、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的联系和区别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的联系:都有错误的医疗行为,都对患者造成损害,错误的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必然因果关系,以及加害人主观有过错。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的区别:1.加害人不同。因为,医疗事故的加害人只能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而医疗损害可以是任何医疗单位或者个人。2.两者造成的损害后果不同。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直接指向的是患者的生命健康权,附带财产权损害。而医疗损害的损害后果,则包括患者生命健康权在内的其他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损害。二、发生医疗事故怎么处理发生医疗事故时的处理方式有:1.当事人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2.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可以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3.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4.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三、医疗事故过程犯罪吗医疗事故会不会构成犯
    2023-05-22
    83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医疗损害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处理医疗损害纠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30
      医疗损害纠纷处理流程如下: 一、医疗纠纷初起: 1.发生医疗纠纷的当事人(医护人员)负责写出事实经过,同时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 2.发生纠纷的科室主任负责组织本科医护人员对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讨论总结,从中吸取教训,纠正不足,制定杜绝类似纠纷的有关制度,科主任负责书写该起纠纷的讨论意见,上报医务部,并向患者或家属作出相应的解释工作,妥善解决好医疗纠纷。若确属负有医疗责任的医疗纠纷,
    • 2022年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如何处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26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一致可以起诉。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认定,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如何认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5
      1、医疗纠纷赔偿的行为人必须是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如果非医疗机构或非医务人员对人损害的,虽然可能构成损害赔偿,但并非医疗损害赔偿。如非法行医给人造成损害的,只能按人身损害赔偿处理。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除医疗机构所属的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以外,还包括医疗机构聘请外单位的医师、专家、临时坐诊的医务人员或进修、实习等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给患者造成损害的,该医疗机构不得以医务人员不是本单位
    • 医疗纠纷怎么处理医疗纠纷预防处理条例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1-20
      发生医疗纠纷的,医务人员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立即向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如实向医疗机构负责人报告。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医疗损害的区别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4-12
      一、医疗侵权纠纷与医疗事故纠纷有什么区别? (1)加害人不同。 医疗事故的加害人只能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而医疗损害可以是任何医疗单位或者个人。 (2)两者造成的损害后果不同。 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直接指向的是患者的生命健康权,附带财产权损害。而医疗损害的损害后果,则包括患者生命健康权在内的其他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损害。 (3)两者加害人主观过错的表现形态不同。 医疗事故加害人的主观表现形态是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