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取回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0:03:57
409 人看过
出卖人取回权:异地买卖中,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出卖人发出。买受人在未收到货物,亦未付清全部价款时,被宣告破产,出卖人有取回货物并解除合同的权利。但是破产管理人有权要求付清货款,取得货物。普通取回权是在破产人已实际占有他人财产地情况下行使,而出卖人取回权则可在破产人即将占有他人财产地情况下行使,目的在于保障异地买卖的交易安全与公平,维护出卖人的权益,交付提单或载货证券不能视为实际交货,出卖人仍享有取回权。如买受人在破产宣告时、派员提前在运输途中受领货物,有的学者主张,出卖人只能在对方未收到货物之前行使取回权,但多数人认为,取回权的行使不应受此限制,只要买受人在未收到货物亦未付清货款,不管付款期限是否已到、被宣告破产,取回权即告成立。日后破产人或破产管理人收到货物,不影响出卖人取回权的行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合同的出卖人有权取回标的物吗?
386人看过
-
出卖人可以通过什么程序实现取回权
317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出卖人的取回权?
278人看过
-
民法典的出卖人的取回权有哪些规定
474人看过
-
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出卖人是否有权取回标的物
75人看过
-
关于买卖合同所有权保留中出卖人的取回权有何规定
489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管理人
词条
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 法院在破产程序中决定指定何人为破产管理人,债权人会议一般不得干预。但债权人会议对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 更多>
#破产管理人
最新文章
#破产管理人
相关咨询
-
被出卖人有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取回标的物新疆在线咨询 2022-12-061、当事人约定出卖人保留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出卖人损害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出卖人有权取回标的物: (一)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 (二)未按照约定完成特定条件; (三)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 2、出卖人可以与买受人协商取回标的物;协商不成的,可以参照适用担保物权的实现程序。
-
出卖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主张取回标的物所有权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4当事人约定所有权保留,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出卖人造成损害,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二)未按约定完成特定条件的;(三)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的。取回的标的物价值显著减少,出卖人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买受人破产时出卖人能否取回在途货物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2出卖人有权取回运输途中的货物。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
买卖合同取回权是什么?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30买卖合同取回权是指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标的物所有权保留,在标的物所有权未依法转移给买受人前,一方当事人破产的,该买卖合同属于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有权依法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合同。
-
卖出小产权房能收回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11可以。小产权房屋,是集体土地,只允许本村的人买卖,外人是无权购买的,国家已经明文规定。如果原房主想要把房屋收回是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