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地役权首次登记
【办理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
(三)需役地和供役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书、《集体土地所有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证);
(四)地役权合同;
(五)地役权设立后,办理首次登记前发生变更、转移的,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办理流程】
咨询→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申请地役权变更登记
【办理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
(三)不动产登记证明(《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房屋他项权证);
(四)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书、《集体土地所有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证);
(五)地役权变更的证明材料,包括:
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公安等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申请主体与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为同一人的材料;
2、需役地或者供役地的坐落、名称发生变化的,提交民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需役地或者供役地的面积发生变化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变更后的由不动产产权产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不动产测量报告、《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4、共有性质变更的,提交共有性质变更协议;
5、不动产分割合并涉及地役权的,提交分割转让协议;
6、地役权内容发生变化的,提交地役权内容变更的协议;
(六)其他必要材料。
【办理流程】
咨询→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不动产登记证明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申请地役权注销登记
【办理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
(三)不动产登记证明(《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房屋他项权证);
(四)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书、《集体土地所有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证);
(五)地役权消灭的证明材料,包括:
1、地役权期限届满的,提交地役权期限届满的证明材料;
2、供役地、需役地归于同一人的,提交供役地、需役地归于同一人的证明材料;
3、供役地或者需役地灭失的,提交供役地或者需役地灭失的证明材料;
4、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人民政府作出的生效决定导致地役权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人民政府的生效决定书;
5、当事人依法解除地役权合同的,提交当事人解除地役权合同的协议;
(六)其他必要材料。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温馨提示】
-
哈尔滨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登记办理程序
375人看过
-
哈尔滨转诊外地住院报销办理指南
124人看过
-
哈尔滨户口迁移办理指南
383人看过
-
宿迁地役权首次登记指南
423人看过
-
哈尔滨户口项目变更或更正办理指南
492人看过
-
哈尔滨养老保险转移指南
351人看过
-
地役权变动后当事人是否要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05不动产物权由于某种原因发生变动时,应当将其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情形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上,以防止纠纷的发生。公示对于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和维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已经登记的地役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地役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都是物权变动的内容。如果地役权虽然已经发生了变动,但没有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则在法律上并没有真正完成物权
-
不动产登记备案前地役权能否转移?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30下列房地产权利按照《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权;(3)森林和森林的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房地产权利。
-
房屋产权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分别是什么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8初始登记:合法建造房屋申请初始登记,如开发商开发楼盘。 转移登记:房屋所有权转移申请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变更登记: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
-
机动车所有权可以办理注销转移登记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4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及时办理转移登记。 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当事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
地役权可否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手续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03能。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