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启动破产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6:45:58 290 人看过

一、如何启动破产程序

1.破产申请。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公司破产必须有申请,申请人可以是公司自己,也可以是其他债权人公司自己申请时,主要是认为公司已经资不抵债,无法再继续经营。债权人申请时,主要是认为债务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已出现资不抵债。尽管法律有如此规定,但在我国,绝大多数是公司自己申请破产,几乎很少有债权人申请破产

2.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或者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需要指定破产管理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需要在人民法院报上公告案件受理情况,告知公司债权人在指定期间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同时通知第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根据法律规定,债权申报期间最短为30天,最长为90天。对于公司账目中记载的已知债权人,人民法院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其中报债权,通知可以邮寄、转让等方式送达,告知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时间、方式,以及在申报债权时需要携带的材料。

3.指定破产管理人。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原有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监事等人员不再行使原有职权,公司需要交给破产管理人管理。破产管理人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评估机构,以及清算事务所担任。但是,并不是上述所有的中介机构都可以担任破产管理人,只有在当地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中备案的中介机构才能担任破产管理人。因此,在公司破产立案后,由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在破产管理人名册中指定破产管理人,并由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公司,处理破产事务。破产管理人对外代表公司,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破产公司涉诉时,仍然以公司作为诉讼当事人参与诉讼,破产管理人只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破产管理人的负责人具体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如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4.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破产管理人的主要职责是管理破产企业,负责破产企业的清算、重整或者和解。破产企业的日常事务都由破产管理人决定。破产管理人对破产企业的接管是全面的接管,包括接管破产企业的营业执照洛种公章、账簿、合同、流动资金、劳动人事档案等资料;接管破产企业的财产,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行使处分权;决定破产企业是否继续经营,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是否继续履行;委托拍卖机构对破产财产进行拍卖,拟定分配方案,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等重大事项。

5.审计、评估。破产企业管理人由非审计、评估机构担任的,需要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和企业的财产价值,为下一步的财产处置提供依据。

6.接受债权申报。公司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或者自接到债权申报通知书之日起即可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在人民法院报上公告,管理人根据债权人的申报制作债权登记表,记录债权人的申报情况,包括债权人名称、债权数额、债权形成时间及形成原因等。

7.召开债权人会议。由于公司破产清算,可能使债权得不到清偿,或者得到清偿的比例极小。因此,法律规定债权人会议是破产程序中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二、企业破产清算偿还顺序

企业破产后债务的清偿顺序是:

1、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2、然后缴纳公司欠的税款;

3、再清偿公司的债务;

4、最后将剩余的财产分配给股东;

5、清算结束。

三、公司破产债务由谁偿还

公司破产债务由公司偿还。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3: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破产程序相关文章
  • 债权人如何启动债务人破产程序
    一、债权人如何启动债务人破产程序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需向法院提交如下材料:(1)破产申请书;A.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双方名称或姓名、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B.申请目的,即列明申请破产清算(在申请时根据不同身份和情况需选择重整还是破产清算);C.申请的事实和理由,主要指债务人有《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D.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主要指特殊主体破产申请中的特别事项,如金融机构申请破产的,申请书中还应载明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个人债务的兑付情况、证券类资产的处置情况等。(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如法院生效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力公证文书,以及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支付凭证、对账单、还款协议等能够确定债权的证明文件。(4)债务人的主体资格证明;(5)债务人的住所
    2023-06-06
    164人看过
  • 个人破产程序的启动
    一、个人破产程序的启动个人不能申请破产。我国大陆地区并没有设立自然人破产制度,迄今为止我国仅将企业法人纳入适用破产法的主体。因此,在司法实务中,遇到自然人债务人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均通过民事诉讼程序(主要是通过执行程序)解决该类纠纷。二、破产程序启动会有哪些法律后果1、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2、财产保全措施被解除,未结案件被中止进入破产程序后,有关破产企业的财产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未审结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
    2023-06-06
    373人看过
  • 破产程序启动的措施
    (1)指定财产管理人。(2)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3)禁止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4)责令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5)授权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6)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7)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8)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2023-06-06
    63人看过
  • 破产法重整程序启动
    债权人会议
    企业拯救是现代破产法的重要理念之一,重整制度因其贯彻这种拯救理念,给予企业重生的机会,已经成为现代破产法的重要程序制度之一,也广为各国破产法所采纳。纵观各国企业重整程序的启动,可以发现以下特点:第一,重整制度的目标是为了维持债务人企业的继续经营,同时使债权人获得较清算程序更大的利益;第二,重整程序的提出人一般为债务人,更多从债务人角度着手;第三,重整程序启动的权力分配重在防欺诈性重整,保护债权人利益;第四,法院在重整程序启动中的权力与责任都很大;第五,重整程序的启动要维持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利益平衡。美国破产法的重整程序分自愿重整申请与强制重整申请两种。自愿重整申请可以由任何类型的债务人,个人债务人、合伙、公司以及任何非公司实体提出。强制重整申请由债权人提出,但银行和保险公司、股票经纪公司和商品经纪公司无权提出重整申请。农业工人和非营利性组织可以自愿申请重整,不能被申请强制重整。债务人自愿
    2023-02-28
    411人看过
  • 破产重整的启动程序
    1、债务人启动破产重整程序的条件由债务人启动破产重整程序的条件是可择的,《破产法》规定,债务人只要具备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或破产和解的条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除此之外,债务人有可能丧失清偿能力的,也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债务人申请破产重整的可选择性,以及有可能丧失清偿能力标准的不确定性,使得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条件比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或和解的条件低了许多,债务人可以资产变现困难或者应收账款恶化等原因构成有可能丧失清偿能力为由向人民申请启动破产重整而渡过债务危机。2、债权人启动破产重整程序的条件与债权人启动破产清算程序的条件是一致的。3、由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启动破产重整程序的条件。一、破产重整的原因是什么由于重整程序与破产清算程序的目标不同,破产法对适用重整程序的破产原因需要作扩大的规定。这就是,企业因为经营或者财务发生困难将导致不能清偿到期
    2023-02-18
    257人看过
  • 启动破产程序的后果
    (一)破产程序的启动根据新破产法规定,下列三种情形,法院同意受理后,可启动破产程序:第一,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被债权人向法院申请企业破产的;第二,企业因资不抵债而主动向法院主动申请破产的;第三,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的。如果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法院不同意受理或驳回申请的,可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二)破产程序启动的法律后果根据新破产法规定,破产程序一旦启动,将产生如下法律后果:1、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
    2023-04-26
    246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程序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提出申请时,必须讲明破产原因。 破产案件一般归债务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的归债务人普通审判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与普通审判籍的,归债务人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更多>

    #破产程序
    相关咨询
    • 如何启动国营企业破产程序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03
      1、当国营企业资不抵债又扭亏为盈无望时,债务人或者企业法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并要提交破产申请书以及有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4、
    • 破产程序怎么启动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04
      破产的法定程序: 一、申请 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公司破产的请示。 二、受理 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证明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三、宣告 法院对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进行
    • 破产程序启动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4
      人应当自收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放弃债权。申报债权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说明债权发生的事实,债权的性质和数额、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具备抵消权资格的债权人,在抵消权的范围内可免予债权申报。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
    • 如何启动资产重组程序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5
      结合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内容进行核查的实际情况,逐项说明本次重组是否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如何启动资产重组程序最开始可以;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还应当结合核查的实际情况,逐项说明是否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借壳上市,如构成,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是否为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且是否符合《首发办法》规定的其他发行条件; (三)对本次交易所涉及
    • 破产清算程序中的启动人员如何确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08
      一、破产程序的启动人破产申请是启动破产程序的第一环节,究竟谁有启动权,谁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新《破产法》第七条规定了债务人、债权人以及对债务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有启动权,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了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对金融机构向人民法院提起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申请。但与旧破产法只规定破产清算一个程序不同,新《破产法》规定的破产程序有三个,即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又称破产保护)与破产和解。在这三个破